婚前男方付首付写两人名字算谁的(我和男友婚前买房,首付他出的比例多,但那么房产证可以写两人的名字吗?是否有两人的名字房产就是共同的)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需要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来定住房产权。 如果房产证是一方名字,又是婚前购买,所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关于婚前男方付首付写两人的问题。以下是我对这个问题的总结和归纳,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前男方付首付写两人名字算谁的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需要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来定住房产权。 如果房产证是一方名字,又是婚前购买,所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另一方的权益是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我和男友婚前买房,首付他出的比例多,但那么房产证可以写两人的名字吗?是否有两人的名字房产就是共同的
目前法律上的界定是这样的:
情况一:婚前房产男方全额付款,又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名字只有男方。毫无疑问房产属于男方,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也归男方;
2.房产证上有双方名字。属双方共同财产。
情况二:婚前买房,男方付首付,婚后共同承担按揭。这种情况最常见。
1.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如果离婚分割房产,房产属于男方,房产首付部分归男方出,婚后按揭部分不管一方是否直接参与,房贷部分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人一半,房产增值部分,由男方给予女方适当补偿;
2.房产证是双方名字,属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你既交了首付,也参与了按揭,如果不写你的名字,岂不是很傻?
婚前首付男方付的,写的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前男方买的无产权方,属于其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偿还和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女可以主张分割;共同经营的公司,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贷款买房,都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婚前买房男付首付以后俩人一起还贷款,写谁的名字
你们应该考虑婚姻变故的这个结局,那就应该有一个书面协议,把婚前买房首付作为男人的投资证据,做个法律公证,此时首付的部分就作为男性的财产 。而一旦变故就可以不受损伤,写谁的名字都是不重要的,只要你同意写谁都可以 。
婚前贷款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没结婚全款买房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
没结婚全款买房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如果是两个人共同出资买房或男方出资女方出装修款,这种情况就可以写两个人名字,但是如果男方出全款买婚房,男方愿意写上女方名字也没人反对,再有一种情况就是,男方婚前出资买房交首付,余款是贷款买的房应该写上女方名。房产证写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由双方自行决定,法律不予干涉。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双方的名字,则房子属于双方共有,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则房子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最终分了,则也按共有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有用吗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有用。这属于共有关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关系的两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为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同时,共有关系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婚前男方买房,离婚女方能分到吗?
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由于结婚前选购的房子归属于个人婚前房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写两个人的名字,依规是没问题的,能以赠送的形式将另外一人名字加上。另一个人归属于赠送方,赠送后,该房屋归属于一同有着或是承诺按份共有。可是必须满足下列三点标准:
1、赠与人和受赠人签订有关房屋赠与的书面协议即赠与书。
2、房地产赠与产权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不动产产权证、赠与书,依据《契税暂行条例》要求缴纳房产契税,房产契税是房屋折现率价钱百分之三,并领到契证。
3、房地产赠与产权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货受赠人,赠人需在赠与房屋交货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不动产产权证,赠与书与契证及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到房屋管理机关申办所有权转移备案。
婚前财产写两个人名字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附上两人名字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房产证赫然写着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别的买房子的所属状况:
一、结婚前一方选购的房屋,结清全部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房产。
《婚姻法》要求:一方的婚前房产,为夫妻一方的资产。最高人民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一)与此同时要求: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持续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即然夫妻一方结婚前结清了全部购房款,也取得了房屋产权证,那么这个房屋可谓是婚前房产。
二、结婚后一方用财产选购的房屋,属一方的资产。
三、夫妻彼此结婚后一次性注资,获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资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需夫妻间并没有事前针对房地产明确规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无论买房合同或是房屋使用权资格证书上边的购房者或是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无论买房合同或是房屋使用权资格证书上边是不是注明共有人,无论夫妻双房的注资市场份额是多少,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彼此夫妻共有财产。
四、由一方结婚前租赁、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选购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备案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婚姻法》的原理和最高人民有关《婚姻法》法律条文(二)的相关规定,这一类的房屋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且用夫妻共同财产选购,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彼此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选购的(包含借款)房屋,应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等切分。针对切分按揭贷款房地产,由于还存在着再次还款金融机构银行借款问题,由在其中的一方获得房地产,再次向保险公司还款贷款本息、贷款利息,并向另一方付款房屋使用价值的一半。
假如夫妻彼此婚前的首付款和还款一部分归一个人全部,房子就是属于这个人的财产,婚后还贷一部分可视性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个人一人一半。假如是父母的赋予的财产也属于我财产,接纳财产或赠与时无须交过多花费便是些服务费这类,那如果日后要把房子售卖,则需交比较重的财产赠与税。
婚前男方买房,离婚女方能分到吗?
1、若男方在婚前财产的支付方式选的是全额付款付款,并且男方出自于个人意愿要想在房产证附上女方的名字,那样房屋产权证就能够署上女方的名字。由于全额购房以后,男方可具有对该房产的分配权,离婚女方分得房子需看是不是署女性名字可持自己做主。
2、结婚前男方买房需要合乎一定的前提条件,不同类型的大城市对买房者要求不一样。例如,上海、深圳规定买房者连续缴纳社保五年社保才可以买房。因此,即使男方想要把女方的名字载入房屋产权证中,前提条件也一定要女性有着购房才可以。
3、搞好财产公证,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说不定前一天还相爱,第二天就闹冒了离异,所以就算是一方掏钱购房,却也写上另一方的名称,财产公证的步骤还是无法省去的,这样才可以降低的造成。
婚前买房,男友一人名字贷款,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能否写两个人的名字?
可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财产终止: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
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因上述原因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消灭,从而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及财产分割开始。
婚前男方付首付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需要根据房屋的钱款支付情况,以及房屋的归属情况进行判断,具体存在以下情形:
1、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房子只登记女方名字的,属于对女方的婚前财产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男方无权分割;
2、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女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男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男方无权分割;
4、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5、有约定的,从约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1、男女平等。
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
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不能制止
4、照顾无过错一方。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适当多分,对有过错一方适当少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一方面,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和财产流通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6、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具体情况: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末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无特别指定 夫妻一方为受赠人 等情况合理分割;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 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6、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7、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 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 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同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 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1、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财产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1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回复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付首付婚后办房产证写双方的名字
法律主观:
是。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然而,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仅仅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穷流溯源,购房的出资来源是该房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房产为 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应视为出资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好了,今天关于“婚前男方付首付写两人”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婚前男方付首付写两人”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