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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应该怎么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应该怎么办如下:劳动者应认真了解鉴定结果,包括受伤程度、劳动能力损失程度、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等。如有疑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查。同时,根据...

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关于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程序的信息和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

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应该怎么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应该怎么办

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应该怎么办如下:

劳动者应认真了解鉴定结果,包括受伤程度、劳动能力损失程度、医疗期、停工留薪期等。如有疑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查。同时,根据鉴定结果,劳动者可以判断自己是否已经恢复了劳动能力,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或康复。

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鉴定结论等。

如果对初次鉴定的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再鉴定。再鉴定结果为最终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在申请劳动能力再鉴定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初次鉴定结论、医疗证明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等帮助。在寻求法律援助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鉴定结论、工伤认定书等。

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的。标准包括劳动能力的等级、鉴定指标、评估方法等,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同时,不同的行业和工种也有不同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要求。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请鉴定、初审、安排鉴定、出具鉴定结论、申请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再鉴定等。劳动者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应了解程序要求,确保鉴定顺利进行。同时,不同的地区和部门也有不同的鉴定程序和要求。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为劳动者提供客观的劳动能力证明,帮助他们获得合理的工伤赔偿和劳动保障。

同时,鉴定结果还可以为企业提供依据,帮助他们制定合理的用人计划和劳动保障措施,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此外,劳动能力鉴定还可以为社会保险、税收等方面提供依据。

总之,劳动能力鉴定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劳动者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应认真了解鉴定结果,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再鉴定,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要了解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鉴定顺利进行。

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 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遵循下列程序:一、提出鉴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 工伤认定决定书 》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 居民身份证 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四、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五、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六、作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七、送达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八、再次鉴定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九、复查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离职了还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能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受伤后的一年内,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话,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如:目击者证言并签字按手印,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等。如果需要甚至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劳动关系的,这个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也必须在一年内,超过一年就无法被受理,所以应当抓紧时间。

我们大家都知道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由自己所在的单位承担应有的责任,大众普遍的想法时工伤的鉴定是要在自己身为本单位员工时才可以去申请,对于已经离职之后的员工是否可以鉴定工伤仍存在不少的疑问,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大家关心的关于辞职后还能工伤鉴定吗这个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已离职可以鉴定工伤

工伤认定有效期是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在一年内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到工伤认定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辞职后工伤鉴定还有用,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待遇。

如果在职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那么,由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如果,在职时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所有费用按照伤残等级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等级的补助金相关额度由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上这些资料,对于关于辞职后还能工伤鉴定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已经清楚了吧,首先我们要知道,离职是可以继续做工伤的鉴定的,工伤鉴定是有期限的,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都是可以去做工伤鉴定的,不管是否在职,当然如果因为某些原因超过了这个期限,也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解决的。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下一步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下一步怎么办

1. 核对工伤认定书内容:确保认定书上的信息无误,如有错误,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更正申请。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3. 计算赔偿数额:根据工伤等级和相关规定,计算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金额。

4. 处理赔偿事宜: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协商赔偿事宜,确保赔偿金额符合法律规定。如双方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5. 收集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以及受伤前因后果的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6. 申请法律援助:如遇到法律问题,可寻求法律援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一、办理机构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 职业病鉴定 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二、申办条件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为工伤 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三、申请材料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2、 工伤认定书 的原件和复印件;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四、办事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五、办理期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六、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国家规定工伤鉴定要鉴定几次?

。 一、国家规定工伤鉴定要鉴定几次? 1.两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伤残鉴定 )。 2.对劳动能力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 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是怎样的? 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 医疗费用 。因 侵权行为 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 证据 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 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 法医鉴定 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受害人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受害人因受害经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 (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 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 退休 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 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护理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人员为1人。 (二)护理时间。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认。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对于要求护理费的,在住院期间一定要求医生出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需二人护理的一定要在护理证明上注明需要二人护理。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请求赔偿今后护理费的,可以按照其定残时的实际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差额年限计算护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长不超过20年。已判付安装功能性假肢费用的,不考虑今后护理费。根据司法解释: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法院应当根据其 伤残 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交通费、住宿费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一)就医交通费一般以交通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对硬卧以上火车票费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对二等舱以上船票费,按二等舱船票费认定;但受害人因伤情严重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应当给予合理赔偿 (二)就医住宿费。一般以住宿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住宿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伤残鉴定 的程序? 伤残鉴定分两种,一种是 司法鉴定 。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 伤残等级鉴定 ,二者分别针对不同的部门。 司法鉴定主要是针对公安或法院审理用。这一块带上相关病历去,交钱就能做。 劳鉴委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块。 《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配套法律 法规 对工伤赔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到劳鉴委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前提是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果没认定为工伤的话,一般是不受理伤残等级鉴定的。 如果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话,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 工伤认定 通知书(原件) 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本人 身份证 复印件三份;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到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的 伤残等级 签定部门。一般是2个月内做出等级鉴定。 拿到级别后你可以跟单位协商,不行的话就 申请劳动仲裁 。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拿到相应赔偿了。

劳动能力鉴定下来,又该怎么走程序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5)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伤残鉴定可以鉴几次

伤残鉴定可以鉴两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伤残鉴定的程序分两种:

1、一种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主要是针对公安或法院审理用。

2、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劳鉴委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块。

如果没认定为工伤的话,一般是不受理伤残等级鉴定的。

如果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话,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3、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到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的伤残等级签定部门。

拿到级别后可以跟单位协商,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可以拿到相应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还包括职业病。工伤认定需要申请人提供完成的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介入受理。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三:认定时间及责任承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该职工所在单位。在认定程序中,若确定工伤事实,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由于职工违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在工伤事故范围内,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蓄意违章不应认定为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后应该怎么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今天关于“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程序”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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