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3年管控自动取消了(有一次吸毒史,已经过去三年没有复吸史。去办理派出所询问了说是可以办理取消动态监管,但是让我去找户籍)
动态监控取消最低时间是戒毒完成后三年,三年内要有持续尿检记录,定期前往公安局进行尿检。根据《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三年之后可以前往公安局开具戒毒后无吸毒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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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3年管控自动取消了
动态监控取消最低时间是戒毒完成后三年,三年内要有持续尿检记录,定期前往公安局进行尿检。根据《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三年之后可以前往公安局开具戒毒后无吸毒记录证明。携带证明前往市级及以上禁毒委员会进行评估是否能够取消动态监控,除非是吸毒或贩毒等十分严重,否则禁毒委员会应该会同意取消动态监控。
扩展资料:
《戒毒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
第七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动态管控是2006年公安部推出一项禁毒措施,全称”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系统收录了全国在册登记的吸毒人员以及其他一些有过毒品犯罪记录的人员信息,只要信息被录入该系统,被录入人员的身份证等多种信息便在全国公安系统内共享。
被录入人员无论在全国什么地方(港、澳、台除外),只要使用与本人真实身份证,酒店、车票系统都会自动预警,辖区内的民警会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盘查,本意是想减低毒品违法犯罪率。
百度百科:《戒毒条例》
有一次吸毒史,已经过去三年没有复吸史。去办理派出所询问了说是可以办理取消动态监管,但是让我去找户籍
我想你问的是对于那些只被处理过一次的人对吧?这种的三年后电脑会自动解除你的身份证报警也就是动态管控这是针对三年内没有二次被处理的对象,需要开具证明的是针对被二次处理过的要连续三年接受总共满22次尿检的才可以凭记录开具证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也就是社区戒毒但并不是被社区戒毒一过三年就会自动给你解除的,有好些被执行社区戒毒的脱离监管并没有按规定按时去接受检测记录有空白达不到三年满22次的检测这种的就无法开具取消动态管控的证明了,你是属于哪种的呢
戒毒十年了也要动态管控吗
法律分析:不要。吸毒动态管控三年后不会自动取消,但可以申请取消。吸毒史动态管控就是对有吸毒历史的人进行的一种后期的监控,时间一般是3年。所以,十年就不要动态管控了。
法律依据:《戒毒条例》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有吸毒动态监控取消的人嘛?可以说一下是怎么取消的,还是需要多少年自动取消。谢谢了!
动态管控是2006年公安部推出一项禁毒措施,全称”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系统收录了全国在册登记的吸毒人员以及其他一些有过毒品犯罪记录的人员信息,只要信息被录入该系统,被录入人员的身份证等多种信息便在全国公安系统内共享。
《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被放出来之后三年内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尿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开出证明,三年后可用证明申请撤销动态监管。
扩展资料:
《戒毒条例》第四条规定:“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
有进必然会有出,所以《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7号 《戒毒条例》已经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戒毒工作。
百度百科-戒毒条例
戒毒三年未复吸是取消管控了吗
法律分析: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需要派出所开具证明, 然后去市禁毒委申请取消动态管控,逐级上报到国家禁毒委才能取消动态管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吸毒三年自动消除案底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但吸毒记录以及相关处罚记录是无法消除的。 吸毒人员只能取消动态管控,降低管控等级,需社会戒毒三年以上。案底不能自动消除。案底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吸毒案件的案底无法消除。吸毒“案底”是一种客观记载,不存在消除之说,无法消除。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包括吸毒行为、犯罪行为等记录都将被永久保存。无法消除但却可以取消动态监管。动态管控是2006年公安部推出的一项禁毒措施,全称为”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收录了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以及其他一些有过毒品犯罪记录的人员信息,被录入人员只要使用与本人身份证,系统都会自动预警,当地民警将会对其进行跟踪和盘查。取消上述动态管控,需要成功戒毒三年以上,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吸毒被抓释放后超过三年后,向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再去禁毒管理机关申请取消,监管等级将由**管控变更为蓝色关注,此后使用身份证件不会预警,极大减少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且吸毒人员在入学、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不受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
社区戒毒三年期满后,动态管控是自动取消?还是要走某些程序?
社区戒毒满三年后,可以申请取消动态管控。具体程序是:
1、强制戒毒后要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尿检,三年后可申请撤销动态监管。
2、从最后一次被抓放出来,连续三年以上派出所监督检测,有记录证明没有复吸,请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开出证明,然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3、公安机关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即取消动态管控。
公安机关实行网上管理,吸毒人员的管理系统,是公安机关的专用系统,录入后无须人为专门操作,三年到期只要不录入新信息,就会自动解除动态管理。如有复吸等,由居委通知公安机关强制检查,重新进行动态管理。
《戒毒条例》第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扩展资料:
2006年公安部推出一项禁毒措施-动态管控,全称”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系统收录了全国在册登记的吸毒人员以及其他一些有过毒品犯罪记录的人员信息,只要信息被录入该系统,被录入人员的身份证等多种信息便在全国公安系统内共享。
被录入人员不论在全国什么地方使用与本人真实身份相关的证件(如身份证),该系统都会自动预警,辖区内的警务机构会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盘查,以此减低毒品违法犯罪率。
直到5年后,该动态管控系统被写进法规中,也因此有了执行的法律依据,2011年6月26日发布的《戒毒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
对于被抓的吸毒人员,由基层派出所民警录入,依照《戒毒条例》第七条规定,“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实际上取消的权限只有省一级公安厅才有。
这些信息,需由基层派出所写公函递上去,但也可能因信息弄错或传递中的种种原因,而迟迟没法办理或出现错漏。最后即使吸毒的信息被剔除,相关系统里可能仍会保留吸毒者个人信息。资料来源:只进不出,戒毒者无法脱离的动态管控
处于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中,每次出差开房、网吧、买票、银行等凡是需要动用身份证注册的,都会联网自动触发预警系统,当地警察会根据情况上门进行尿检之类的多种检查,防止其再次有吸毒行为。这也是中国目前对待毒品的高压政策之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戒毒条例》今天关于“吸毒3年管控自动取消了”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