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买了房子(城市子女农村房产继承可以吗)
导读:农村居民的建房权不受城镇购房影响,只要保留农村户籍和宅基地使用权,即可在所在村落建房。迁移户籍至城镇则失去此权益。农村住宅用地仅可在本集体内部流转,归集体...
城市买了房子
导读:农村居民的建房权不受城镇购房影响,只要保留农村户籍和宅基地使用权,即可在所在村落建房。迁移户籍至城镇则失去此权益。农村住宅用地仅可在本集体内部流转,归集体所有,新建房屋需遵守土地利用规划和环保标准,不得在灾害频发区或破坏生态的地方建房。一、城市买了房子,农村不能建房子吗
在我国农村地区,居民拥有建设房屋的权益不受在城镇购置房产情况的影响。这一权利的取得主要取决于农村居民是否依然保有他们所属自然村落的户籍以及宅基地使用权。以下我们将进行更为详尽的探讨: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农村居民无论是选择在城镇定居或是始终坚守农村家园,只要他们仍然保留着农村户口并归属某一自然村落,那么他们便依法享有在各自村子中建造住房的合法权益。
然而,一旦将户籍迁移至城镇,这就意味着农村建房的法定权益也将随之丧失。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住宅用地仅能在本集体内部进行流转,其所有权属集体所有,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买卖或继承。
同时,在农村进行新建房屋时,必须遵循相关的土地利用规划原则和环保标准,如确保新屋不会在自然灾害频发区域修建;对自然环境及生态系统抱有敬畏之心,严格保护生态脉络等。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城市买了房子农村的房子会被收回吗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问题,国家明文规定其仅属农民所有。若部分农民选择在城市购置房产并随之将户籍迁出农村地区,他们所拥有的宅基地将有可能被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收。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前农民也许未来将无权再次申请取得新的宅基地。
然而,如果选择仅仅在城市购买房产而未进行户口转移的农民,仍可保留作为农民的身份及享用宅基地权益的权利。
同时,他们还具有申请新宅基地在农村继续建设房屋的资格,且同样其实可以享有自由地选择在城里购房的选项,对以上种种行为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实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其实我们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居民的房屋建设权益不受城市房地产市场因素的干扰和限制,只要他们保持农村户籍以及合法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其实可以自由地在所属村镇内进行住房建造活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户口转变为城市户口,那么这部分人将失去上述的建房权利。此外,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进行流转,其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对于新建房屋,必须严格遵循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禁止在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或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地区进行建设。
城市子女农村房产继承可以吗
城市子女农村房产继承是其实可以的,农村老人去世后,子女是城市户口的也能提出对房产的继承。这里要注意,农村的房产其实可以作为私人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并不其实可以,因为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不能当做遗产处理。一、城市子女农村房产继承其实可以吗?
城市户口的公民其实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其实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其实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其实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其实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对于农村房屋的继承来说,如果房子一直存在,子女继承后其实可以保持原状的依法行使所有权不得进行翻建、大修等改变房屋基本属性的建设。但如果房子已经倒塌、毁损,则房产不复存在,产权也即消灭。
二、房产继承的原则有哪些?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
综上所述,农村老人去世后,会留下房产及其它财产,不管子女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居民,属于法定继承人的,都其实可以参与房产继承。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确定的分割办法执行,如果没有,则需要先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去处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