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后家属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哪些费用(工伤死亡家属会提哪些要求)
导读:家属在工伤致死情况下,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提出以下诉求:医疗保障、伙食补贴、交通及住宿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工伤期间的薪资待遇、生活护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
工伤死亡后家属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哪些费用
导读:家属在工伤致死情况下,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提出以下诉求:医疗保障、伙食补贴、交通及住宿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工伤期间的薪资待遇、生活护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残疾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具体数额和标准需依法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一、工伤死亡后家属其实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哪些费用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伤致死的情况下,家属有权提出以下合法诉求:
首先是医疗保障,包括因工受伤所需的药品费用、手术治疗费用,以及必要的住院治疗费用;
其次是伙食补贴,具体数额需依据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此外,还包括交通及住宿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用以及后续康复过程中的药品医疗费用;工伤治疗期间的薪资待遇,即在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应维持原状,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生活护理费用,这部分费用将根据员工的生活自理能力分为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以此为基础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支付工伤保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即因工伤导致残疾,需要使用如轮椅、假肢等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残疾补助金;
最后是丧葬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其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后那些家属有抚恤金吗
所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丧葬助学金,金额为计算的六个月内的本统筹区域上一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遗属抚养费,按职工个人工资一定比例的付费方式发放给因公致死职工生前最主要的生活来源来源者和无法进行正常劳动能力作业的亲属。这份费用的发放标准如下:配偶享有约每月40%的标准,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则拥有30%的份额,对于年老无人依或幼稚儿童等,他们每月则其实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的额度。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其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当家属因工受伤或不幸离世时,他们其实可以依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适当的医疗服务、合理的膳食补贴、必要的交通以及住宿费用、必要的康复治疗费用、在工伤期间应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必要的生活护理费用、必要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残疾赔偿金以及丧葬补助金等。然而,这些具体的金额和标准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予以确定。
工伤死亡家属会提哪些要求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死亡家属会提哪些要求?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工伤死亡家属会提哪些要求?
工伤死亡家属会提的要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伤产生的药品费、手术治疗费等;
2、伙食补助费,赔偿的标准按照当地生活水平而决定;
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的费用、后期康复的药品医疗费用;
5、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保持不变,但不超过两年;
6、生活护理费用,在护理上按照生活部分不能、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三个标准进行支付工伤保险金;
7、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因工伤导致残疾,需要相应的辅助器例如轮椅、假肢等的费用;
8、残疾补助金;
9、丧葬补助金。
二、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工伤赔偿的具体认定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会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来提交材料来要求赔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工伤死亡家属会提哪些要求?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其实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其实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