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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

初始登记,这个登记是在开发商将房屋卖出后在房管局做的备案登记。办理了备案登记就意味着这个房屋已经卖掉了,在房管局查的话这个房子就是买受人的名字了,一般等产权证办...

非常感谢大家聚集在这里共同探讨房屋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的话题。这个问题集合涵盖了房屋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的广泛内容,我将用我的知识和经验为大家提供全面而深入的回答。

房屋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

初始登记,这个登记是在开发商将房屋卖出后在房管局做的备案登记。

办理了备案登记就意味着这个房屋已经卖掉了,在房管局查的话这个房子就是买受人的名字了,一般等产权证办理下来后那个初始登记就会变成产权证的权证号或其他的了

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初始登记”“已备案”具体是什么意思? “初始登记”表示房屋办理了大的产权证,房子已经从预售变为现售。一般房屋竣工入伙之后,会被要求150天内办好房屋初始登记证公告,180天办下来大的初始登记证,210天之内让小业主拿到房产证。在开发商登记大的产权证之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上显示就会是“初始登记”。简单说,当看到这个“初始登记”出现的时候,表示这个房子已经是现房,房子的销售动态不会再在网上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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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对你有用,这也是这以前查询过的问题。

问题二:什么叫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有权证? 购买的房屋为开发商出售的房屋时,房管局在把开发商的大证换为每家每户的小证时,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就叫初台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房籍地籍资料 。

问题三:房产产权初始登记证是什么意思? 1,初始登记是一手房产权登记,意思就是你是第一个买此房产的人,叮2,提问不清楚

3,正式房产证要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

4,身份证,户口簿

问题四:房屋初始登记申请是什么意思 新建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

凡由开发商新建商品房,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应持相关资料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销售。办理该登记应提交如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规划)

5、面积测量报告及总平面图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特别提醒的是,经办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

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

凡购买商品房至入住后30日内,开发商应提供相关资料协助购房户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购房户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后办理所有权证。办理产权登记需提交以下证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交购房款凭证

3、房屋所有权(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取得的产权证, 俗称大产权或总产权)

4、其他:房屋平面图,完税证明(契税)

办理该证应由购房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买方需缴以下税费:

1、登记费:80元/套

2、契税:(由市地税局征收)目前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成交价或指导价×1.5%

如今,一套总价10万元的商品住房,购房者在办理产权时只需缴纳税费总计1580元。购房者可以委托开发商代办,也可以自己备齐资料前往后子门市房地产大厦四楼政务大厅。

这里的契税是按标准住宅契税算的,如果你的房价超过了当地规定范围,那么有可能按3%收

问题五:什么是二手房,房屋的初始登记和总登记是什么意思? 二手房是相对于新建商品房而言,开发商新建商品房需要办理总的房屋所有权证,之后购房者才能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要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这之前的房屋就称之为一手房。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后的房屋就称为二手房;

依法新建的房屋办理房屋登记就称为房屋初始登记;

总登记是1985年我国第一次时房屋普查时的一个登记类型。2008年新的《房屋登记办法》中,已经取消了房屋总登记的登记类型。

问题六: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进行的统一登记。初始登记的主要

作用在于确定土地权属,完备地籍资料 。

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问题七:商品房初始登记是什么 登记需要什么流程 (一)登记范围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开发经营的房屋的初始登记。

(二)业务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各环节办理时限: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初审,初审3个工作日,复审3个工作日,审批4个工作日,缮证3个工作日。

(三)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包括审批文件、审批的建筑施工图、详规图)或者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房屋竣工质量合格的证明;

7、房产测绘报告书和计费表;

8、白蚁防治证;

9、房地产开发资质(复印件);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1、物管用房确认文件;

12、其他必要材料。

①土地上原有房屋拆迁(除)的,须先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拆迁(除)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须提交查档证明和具结书。

②联合建房的,须提交产权分割协议。

问题八: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 城镇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身份证 2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3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4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5 房屋测绘报告

农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身份证2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3 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4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另外,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还要提交申请人是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村民会议选举的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问题九:土地总登记与初始登记有什么区别 土地总登记只会出现在地籍工作最早开始的时候,比如1949年建国的时候,或者是战争过后出现巨大变化的时候,才会进行一次全面的重新登记。土地总登记的事项并不是在权利设立时。

初始登记是土地权利初始设立时的登记,只要权利设立,就需要进行初始登记,比如土地出让时设立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时候的就是初始登记。

问题十:房屋初始登记什么意思 初始登记是对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的所有权登记,也就是你提到的开发商所办理的大证。你购买开发商房屋所进行的登记,属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物权法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以及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办理房屋初始登记跟办理房产证有什么区别吗?

办理房产证包括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指的是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的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新建成的房屋权利人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权属登记。

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2、以房屋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一、房屋初始登记的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4、房屋竣工验收证明;

5、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6、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二、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

1、申请单位领取并如实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交申报材料。

2、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自收到《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之日起5日内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勘查后10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房产证和房屋初始登记的区别

1、定义不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多为房款开发企业办理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屋由开发企业转移到购房者个人名下的登记。

2、提交资料不同: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的第三十条规定:

一、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新建成的房屋权利人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权属登记。这是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首次登记和初始登记的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就是概念不同。首次登记是对房屋权属和土地使用权的一并登记,初始登记仅是对首次建成房屋的权属登记。

房屋权属登记有以下种类:

1、总登记: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权属登记。

2、初始登记: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3、转移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4、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他项权利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6、注销登记: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商品房初始登记的注意事项|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是什么

商品房初始登记是指对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实质是对房屋登记事项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对商品房进行初始登记,能够使房屋的产权更加清晰,更有力地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商品房初始登记在整个房屋登记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它是房屋建成后对房屋产权的首次确认,是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的源头。此外,房屋物权的公示性、公信性也要求房屋登记机构在进行商品房初始登记时要履行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本文着重从实务角度出发,浅谈登记机构在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中对于登记材料的书面审查及申请登记的房屋实地查看两个环节上,要着重把握的内容。

一、书面审查环节需重点把握事项

在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所要求收取的商品房初始登记的必收材料基础上,登记机构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时,尤其要关注以下信息。

1.是否存在查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查封一般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已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且权利人明确的房地产的查封。因此,在商品房进行初始登记之前,一般不应该存在查封的情况。但是,依据《通知》第15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进行预查封:(1)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2)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3)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因此,商品房初始登记前就可能存在预查封情况。

那么在预查封情况下能否进行商品房初始登记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读涉房地产执行文件——法发[2004]5号文件解读》:“预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尚未进行权属登记、但将来可能会进行登记的房产进行的一种预先的限制性登记”。“预查封和查封的区别:一是人民法院不能对预查封的房地产进行处理;二是预查封期间,登记机关除了可以将预查封的房地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外,登记机关不得为任何其他登记行为。在预查封期间,一旦房地产权属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则预查封就自动转为查封”。因此,预查封期间,房产可以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也就是说可以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实务中,初始登记前,应注意查看楼盘是否有预查封;若有预查封,初始登记后,应注意查看楼盘表中的预查封信息是否都转为了登记簿中的查封信息,以避免遗漏。

2.是否有在建工程抵押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62条的规定,在建工程竣工并经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因此,在办理初始登记中,如果存在在建工程抵押的,同样存在预转现的问题。在办理初始登记之前,在建工程抵押的限制信息只是在楼盘表中显示,如果不及时进行预转现,抵押信息就不会在登记簿中显示,在这一时间差中,可能发生该房屋被法院查封或者转让的情形,他项权利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所以一定要注意查看楼盘表的状态,并通知当事人办理在建工程预转现的手续。

在办理预转现过程中应注意:第一,确保在建工程抵押权的内容不变,包括抵押的范围、担保的范围、担保的金额等。第二,确保抵押权的顺位不变。

3.是否按规划许可、土地证等内容建造

《房屋登记办法》第22条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主要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的,不予登记。第二,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予登记。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核对建设主体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房屋是否按规划许可的面积建造、是否存在多建、加层等违章情形,如果不一致,则违建部分不予登记。

土地证的核对主要看土地的性质。如土地用途仅为住宅,那对于该小区内的商业用房登记机构应不予登记。如果开发商申请将此商业用房作为小区公建配套,则可以将此商业用房登记为公建配套项目。

4.公建配套建设是不是满足公建配套项目立项要求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1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也就说公建配套要在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同时,一并登记,开发商为代为申请人,全体业主为共有人。

如何判定是否为公建配套?根据建房[2010]5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北方地区住宅分户热计量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要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已落实、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已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一般来说,小区交付前,公建配套已由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验收,因此,房屋登记机构只需核对那些属于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公建配套,面积是否正确、项目是否一致,并一一登记入簿。

此外,对于公建配套立项中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用房,如超市、餐饮店等,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住宅小区内的经营性用房及设施的建设费用不计入商品房的价格中。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将此类房屋登记为投资人所有,同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5.是否存在重复登记现象

房屋初始登记,不能出现重复登记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商品房项目都是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由于拆迁因素,项目开发前,该范围内可能存在未注销的物权。如办理初始登记时未加以审核,会造成与原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造成登记簿信息的不对称。如无锡在办理初始登记证时将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资料接收证明作为要件,拆迁资料接收证明作用主要是用来表示原拆迁地块上无房屋登记信息或虽有房屋登记,但拆除房屋已办理注销登记。通过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对该项目范围的房产档案进行排查,对初始登记地块无房屋登记信息的,核发无拆迁资料接收的证明;对该范围内存在登记房屋的,查明原因,如房屋因为拆除等原因灭失的,收回房产证,并办理注销登记;如房产仍旧存在,则不开具证明,避免重复发证。

二、实地查看环节需重点把握事项

商品房初始登记是首次将实体化的物通过登记,记载到登记簿,如果不进行实地查看,很难保证记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公信性。实地查看环节应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坐落、占地范围与土地使用证记载的信息是否一致

应对照土地证附图上标注的具体路名、河道等信息,重点核对房屋的建造是否超土地范围,所在的位置是否正确。

2.名称、门牌号与证明文件信息是否一致

应对照门牌号码证明文件,逐一核对门牌号码是否与登记的一致。尤其是大型楼盘、别墅楼盘,幢数较多,核对困难,更应该增强责任心,逐个查看比对,确保准确性。

3.现状与房屋竣工证明材料信息是否一致

从物权取得的角度看,房屋竣工是交付使用的前提,也就是房屋不动产物权成就的必要条件。在实际操作中,除将房屋竣工证明材料作为必收件外,仍有必要现场查看竣工情况。

4.现状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信息是否一致

对照测绘图形、规划证明关于建筑物的说明,查看建筑物有无违建情况。如:加建、改建。通过比对现状与图形,确认是整体违章还是部分违章。

5.公建配套用房与相应的证明材料记载的信息是否一致

根据测绘报告、公建配套立项及验收的证明,列出公建配套的清单,并且在平面图上标注其具体的位置,逐个查看公建配套项目。

马志刚/责任编辑

初始登记证是不是就是房产证

不是。两者主要是证件类型不同,但是有关联的。因为房产如果没有初始登记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

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本人到场吗

原则上应当是需要本人签字,亲自到场,但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先进行委托公证授权委托书后,由被授权人代为办理。买房子的手续如下:

1、买新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签定金协议,签买卖合同付首付,签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办产证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户口本、有小孩的话要小孩出生证明、公积金账号。

2、买新房需要确认:确认符合买房的条件吗,是首套还是二套(还要确认以前的银行资信好不好,也影响首套或二套的认定),贷款方式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或者是组合贷款。

3、公积金贷款需注意:公积金帐户满半年才能贷最高额3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才能贷40万,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双方可以一起贷的,最高贷80万,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很多。看手中现金和首付情况再买房。

4、买二手房的手续:确定合意的房源,与房主约定看房,确定购房意向,带身份证和定金签订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契约》,贷款需支付首付款,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办理土地证过户,交清尾款,户口迁出,交验房屋。

初始登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初始登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初始登记证是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初次登记证明。而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登记完毕后领取的权利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完整有效证件。

2.权证效力不同:初始登记证并非完整的产权证,只是一份证明所有权的初次登记证明,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市政管道等一些有关房地产的手续时有一定的效力。而房产证则是房屋所有权的完整有效证件,具有公证、确权、保护和流通等功能,是房屋产权的正式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3.完整性不同:初始登记证主要是建筑工程的一份证明文件,记录着有关房屋的基本数据、位置、规划用途等信息。而房产证则包含了产权人的基本信息、土地使用情况、房屋的构造、面积等详细信息,是包含了所有权利和限制的一种完整的产权证书。

4.办理时间不同:初始登记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而房产证在房屋所有权初次登记完毕后领取。

5.重要性不同: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怎么查房子有没有办房屋初始登记

房屋初始登记查询:

1、房屋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申请人,或原有但未进行过登记的房屋申请人原始取得所有权而进行的登记。

2、属于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到房管部门查询,房管部门有义务提供相关的信息。

实际案例:天津商品房初始登记信息可公开查询

为进一步提高房屋登记信息的公开透明,针对购房群众不了解商品房初始登记办理进度,无法及时到区县房屋管理局办理转移登记、领取房屋产权证问题,该中心已于2014年9月正式开通了商品房初始登记办理情况公开查询系统。

该系统包含了2009年至今所有办结商品房初始登记的项目信息,并按月更新。购房者可登录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扩展资料:

凭借房产初始登记证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建造完工,高楼竣工检验后,应当请求初始注册,被核准后,颁布房子拥有权证,就是“大产权证”。业主处理产权证,其实就是从这个“大产权证”中分出“小产权证”来的一个商业房搬运注册进程。

所以开发商处理初始注册是自己处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没有初始注册,不能处理个人的《房子拥有权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业房交给运用前按项目托付具有房产测绘资历的单位施行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机构审阅后用于房子权属注册,而且应当在商业房交给运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由其供给的处理房子权属注册的材料报送房子地点地房地产行政主管机构。

这个进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注册,应该承当违约责任。一般主管机构处理初始注册所需期限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能够向开发商问询处理初始注册的状况,也能够到本地的房地产销售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为保证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处理初始注册的时限加以约好,尤其是开发商处理初始注册的最终期限以及处理结束后的“及时通告义务”等,清晰不及时处理应当承当的补偿责任。

参考资料:

中国网 ---- 天津商品房初始登记信息可公开查询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证是什么意思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初始登记即“确权”。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凭借房产初始登记证如何办理房产证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开发商处理了初始注册后,购房者就能够去开发商那收取相应的办证材料,首要包含:注册请求书(开发商盖章)、商业房权属证明、商业房销售合同、房子测绘图纸;而去房管局处理时,还需带着买方身份证明、购房人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结婚证或单身证明)、购房发票等材料;如果有借款的话,则还需索要期房典当勃发他项权证请求书,借款银行盖章(已典当的需要)、典当托付书等。

因为修理基金的交给出现了改变,有必要保留好交纳凭据,交纳凭据是处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可是是针关于之后获得预售的,就需依照《方法》履行,销售两边按新的时点和方法交存修理资金;业主在收房前交存首期修理资金,并在账户余额30%时,续存修理资金;曾经获得预售的,开发建造单位按新规则交存,购房人仍按本来的时点和方法交存。

房屋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

好了,今天关于“房屋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房屋初始登记是什么意思?”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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