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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时,狗往我车轮底下撞,我算是杀生吗?(天天杀小龙虾有罪吗?刚结婚不久天天杀那么多小龙虾,真怕影响自己杀)

很抱歉的告诉您,即时不是有意,但也算是杀生,因为你夺取了动物的生命,不过既然不是有意,说明这条狗命中有此一劫,所以不必过于上心。只要一心向善,最后还是有好报的。...

非常欢迎大家参与这个杀蚊子有罪吗问题集合的探讨。我将以开放的心态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给出多样化的观点和角度,以期能够启发大家的思考。

我开车时,狗往我车轮底下撞,我算是杀生吗?(天天杀小龙虾有罪吗?刚结婚不久天天杀那么多小龙虾,真怕影响自己杀)

我开车时,狗往我车轮底下撞,我算是杀生吗?

很抱歉的告诉您,即时不是有意,但也算是杀生,因为你夺取了动物的生命,不过既然不是有意,说明这条狗命中有此一劫,所以不必过于上心。只要一心向善,最后还是有好报的。另附送杀生的定义。

杀生的定义:

1、杀人性命:杀死有性命的东西,使活生生的动植物,丧失宝贵的生命。

2、夺人生机:剥夺别人赖以维生的机会或工作。

3、断人生路:使人或动物无路可走,而陷入死亡,如塞蚂蚁穴等。或买卖杀价,使人血本无归,无法养家活口。

4、逼人走上绝路:或言语,或肢体行为,使人受刺激或严重伤害,而活不下去。

5、抢人生意;买卖时,不择手段,或争或抢,使别人之生意,落入自己手里。

6、窃占救济金:服务公职,窃占救济苦难之公款,使等待救济的人,失去救济。

天天杀小龙虾有罪吗?刚结婚不久天天杀那么多小龙虾,真怕影响自己杀

应该是不会有太大关系吧

不过杀生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

应该是不太合适的

如果说杀小龙虾都是罪过

那么吃荤腥的都有连带责任了

不要想太多了

做好自己就好

古代人的惩罚有哪些

 从世界 历史 上看,中国传统的 文化 的发展演变有其明显的特色,这种特色就在于中国传统文明的发展进程一直延续,没有发生中断。自古至今,?刑、德?被视为治国安邦的两套良策,所以刑法和刑罚为中心的古代 法律 制度也就必然成为中国 传统文化 的重要组成部门。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古代人的惩罚有哪些,希望能帮到你。

 古代人的惩罚有哪些

 1、《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2、《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 传说 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3、《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5、《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6、《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8、《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 句子 。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 血液 不流通, 自然 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 成功 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 尿毒症 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开始于秦汉,即使用木锤捣击妇人腹部,人为地造成子宫脱垂,是对犯*罪者实施的一中酷刑。

 9、《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 办法 ,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12、《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 成语 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13、《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14、《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 三国 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15、《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 故事 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 命令 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17、《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18、《黥》

 即墨刑,?臣不正君,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是说用刀刺刻犯人的额颊等,然后以墨浸染,作为惩罚标记。

 19、《劓》

 割鼻子,约产生于商代。

 20、《笞》

 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部的刑罚。隋朝定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21、《杖》

 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抽打臀、腿、背部的刑罚。隋朝定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22、《剕》

 一种砍脚的刑罚。

 23、《膑》

 是一种削掉膝盖骨的酷刑。

 24、《大辟》

 就是常说的砍头。周、商、春秋、战国时期也作死刑的通称。

 25、《炮烙》

 是把人放在烧红的金属刑具上的一种刑罚。

 26、《汤镬》

 是把人投入沸水中煮死的一种刑罚。

 27、《弃市》

 在闹市中执行死刑(砍头),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盛行于秦、汉、魏、晋各朝。

 28、《菹醢》

 一种酷刑,把犯人剁成肉泥。

 29、《野兽刑》

 这是古罗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时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就是将犯人给斗兽场的狮子、豹子等 动物 做为食物。

 30、《铁处女刑》

 铁处女刑--纽伦堡之[铁处女],?她?是一个可以开合的容器,内部布满锐利的铁钉,随着?她?的关闭,犯人将会被戳死。

 格林神话记载:所谓的?铁处女?是在中古世纪的法国,有位女王,在某天梳头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自己的皮肤。发现被血浸过的地方竟然雪白一片,宛如少女的肌肤。多以她后来设计出这种刑具,将宫女在里面高高的hi起,自己却在浴池里享受那血淋淋的快感。因为她坚信,血会让自己看起来更年轻。

 有资料表明,中世纪匈牙利?嗜血女伯爵?Elizabeth Bathory常用这种东西将村内的少女关在里面。这种刑具在扫除女巫时期也曾用过。因为门上有钉子,所以关进去的人会慢慢流血,慢慢流......慢......慢......流......,最后痛苦而死。女巫时期不少少女死于这种刑具之下。

 铁处女是欧洲中世纪时的刑具,外表像个人形棺材,内侧各个地方都装有可活动铁钉,改变铁钉刺的不同部位进行拷问。尤其是会引起剧烈疼痛的地方和近致命处的铁钉是可活动的。执行人故意吧这些地方的铁钉稍稍往外拔一点,这样可以延长受刑人的痛苦。该刑具具有四个基本特征,这四个基本特征也充分显示了其残忍性。若从小孔向里面钉入长钉会把受刑人的身体打通。为了增加受刑人的痛苦,还特地避开了受刑人的致命要害。由于该刑具是垂直放置的,因而受刑人在桶棺内完全是被铁钉悬挂起来的。

 桶棺内的空间极其狭小,这会不断地带给受刑人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这种刑具虽然四面也有对开的们,但即使把所有的门打开,受刑人也跑不掉。该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不开门的话在外面是听不到受刑人的呻吟声和惨叫声的。而且假如中途把门打开,再关上时,铁针还会刺入受刑人身上同样的伤口之中,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够减轻临死前的痛苦。

 31、《割喉刑》

 是古罗马特有的刑罚。就是用匕首将犯人喉咙割开,导致犯人流血过多而死。

 32、《饿刑》

 在中世纪欧洲,给犯人扣上面具,口腔里被塞上一条铁舌头,手脚立枷,犯人因饥饿而死。

 33、《鼓刑》

 在古代韩国,让犯人背着一口大鼓,后面行刑手用力敲打鼓面,以震得犯人难受;鼓面破了往往要换,只震得犯人倒下为止。

 34、《舂刑》

 就是犯人被施以黥刑以后,押送边境,服晒谷、舂米之劳役,此刑多对付不孝顺的女犯。

 35、《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36、《压刑》

 通过车轮的转动,将人压碎,车轮多做的较宽大,此刑用于欧洲古代。

 37、《升刑》

 这种机械不是用来提升,而是用来将犯人渐渐的撑拉,直到骨断筋折。这在黑暗的中世纪很多见。

 38、《痒死刑》

 让虱子、蚊子、苍蝇围着人咬,并将脏水往犯人身上泼、脏草及朽木往犯人身上捆,此刑多用于处置*妇。

 39、《石刑》

 将犯人在低洼处捆好,执刑人站在高处扔石头将其砸死。这是有记载以来最早的刑法。

 40、《骑木驴刑》

 骑木驴,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妇,传说由狄仁杰发明。

 41、《木杖刑》

 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罪, 必须?去衣受杖?。 杖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多用木板打。

 42、《赐?物?之刑》

 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赐死古代对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妇人多赐绫缎,历代沿用。

 43、《髡刑》

 又称髡首,就是剃去犯人头发的刑罚,只用于女性。

对吃肉是否有罪的一些思考

英雄所见略同.吃素无罪,吃肉也无罪.佛陀未成佛前,还不是曾经有过妻子,又有孩子,又吃过肉……不能够这样说.佛陀成佛过后,可不曾有过妻子,也不曾吃肉.解放黑奴之前,拥有奴隶也是合法的.可现在不行.

吃素有没有罪,我们不能够这样讨论.要是你们讨论的不是佛教,那自然没有罪.要是讨论佛教的话,吃肉是违反了不杀生的条例,你可不能够说无罪.

作个比喻,就好像我们偶然也会闯红灯,有时候也会违规泊车,警察有时候不会取缔,但却不能够说我闯红灯就是无罪的.法律是法律.这也是人性的弱点.要是有人说闯红灯是无罪的,终究有一天,会有人说撞死人也是无罪的.

佛学的戒律,道理也是一样.连吃肉都能够说无罪,那么杀生有没有罪?我们有时候喝水,都会喝下八万四千条细菌,走路偶然也会踏死蚂蚁,打死蚊子,有没有罪?如果这个没有罪,我拿刀砍人,有没有罪?这样想下去,就会步入歧途了.

所以前提是,讨论的对象是佛教.如果不是佛教自然就另当别论.基督教及回教都不要求吃素,所以吃肉无罪.现代法律也不禁止吃肉,只是禁止巫族同胞吃猪肉.如果巫族同胞吃猪肉,有罪.不同宗教有不同的戒条,那是另一回事.有糖尿病者,吃糖也是有罪的.我们无法不能够全部包含在内.但是要是说的是佛教.就不必讨论素菜是否有生命的东西了,佛教第一戒就是戒杀生,这点可说是没有质疑的地方啦.

如果对象是人类的话,法律严厉禁止杀人.也就是说,全人类都同意说对同族禁止杀生的这一点.只是如果对象是畜生的话,就比较见仁见智.法律好像是禁吃猴脑,也禁止杀伤猿人.但是比较低等的猪、鸡、牛、羊则没有禁止.

写到这边,有个奇怪的想法.如果说从此以后,要吃的肉不可以由别人来杀,必须亲手宰杀,再交给厨师烹饪,这样不知道有多少人忍心吃肉.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要吃牛肉,我给你一头牛,你必须自己去割它的颈项杀死它,不许让别人代劳.这样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做得下手.

蚊子吸的血能破案吗?

有过类似的真实案例,滨海县正红镇、五汛镇,响水县小尖镇等地发生多起车内财物被盗案。接到报案后,吉林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很乱,嫌疑人留下的痕迹被破坏得很厉害。”吉林娟回忆,但她并没有放弃,几乎是一寸一寸地对现场进行搜索。在勘查即将结束时,被窃车辆挡风玻璃上的一只蚊子尸体进入了吉林娟的视线。“从当时蚊子的状态看,被打死时间不长,很可能就是在嫌疑人作案期间。”吉林娟脑海中立即浮现一个大胆的猜想——嫌疑人正在作案时,这只讨厌的蚊子狠狠地咬了他一口,而他则恼羞成怒,将蚊子拍死在挡风玻璃上。一想到此处,吉林娟立即用棉签提取蚊子体内残留血液,装入了勘查袋。经过化验,吉林娟找到了蚊子体内血液的主人。他正是8起系列砸车盗窃案的嫌疑人。

我开车时,狗往我车轮底下撞,我算是杀生吗?(天天杀小龙虾有罪吗?刚结婚不久天天杀那么多小龙虾,真怕影响自己杀)

好了,今天关于“杀蚊子有罪吗”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杀蚊子有罪吗”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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