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遗体怎么捐献(遗体捐献怎么申请有什么要求)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志愿无...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乙类传染病遗体的处理形式?”的理解。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人死后遗体怎么捐献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扩展资料
捐献遗体常见问题:
1、生前未办理登记手续。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并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的,也可以在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手续。
2、遗体捐献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3、变更和撤销。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变更或撤销。捐献人到办理登记的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或者撤销手续。
4、费用。遗体捐献为无偿及无条件捐献,在捐献过程中捐献者和家属也不负担任何费用。
5、纪念。捐献者名字将被敬刻于北京市长青园陵园生命纪念碑上。家属可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祭奠。
参考资料:
北京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及流程
百度百科-遗体捐献
遗体捐献怎么申请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遗体捐赠后各个部位如何处理?
捐献者遗体的归宿:
1、捐献者遗体死亡时间不超过6小时,一般都会先取出大脑做样本,贡献于医学研究。
2、超过这个时间的,通常是先防腐处理,福尔马林等浸泡。
等到时机合适,让医学生解刨学习,此过程是医学神圣的,大部分器官做成教学标本,有些完美的标本,能永久性保留。也有的是定时更新,当一个学期结束时,大体老师也“退休”了,送去火化。之后骨灰撒向大海(根据各地的情况而异)。
3、捐献者的遗体,有的是直接做成断层标本。由于医学院、人体科普馆规定不能拍照,所有不能上传的网上。医学老师曾说过:“大体老师奉献了一辈子,最后捐献给我们学习,这不是景点,不能拍照发到朋友圈或网上”。
4、捐献者遗体有少部分是直接做成塑化标本。
最后,希望此问题下的自媒体们不要传谣。而提问者作为普通人,因为不了解,没见过医学标本,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这个很正常。
我认为是有必要科普,让更多人知道大体老师是会被好好保存,肯定是受到医学生的尊重。与此同时敬佩每一个意愿捐献遗体的人,都是无私的。
遗体捐献的过程:
所有的遗体捐献者都是勇敢大义,也是一项非常伟大的举动,值得永远被铭记和认真对待!包括捐献者的家人。捐献者让人感到生命的重量,这份重量是希望,是逝者对生者的信任,医学者对逝者的誓言!
遗体捐献流程都有严格的仪式,现场的气氛严沉重,先是集体默哀,随后深深弯腰鞠躬,每个人一步一步向前献花。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遗体捐赠
遗体捐献后怎么处理
处理情况如下: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医学院还是医院,在进行解剖和教学后一定不会把遗体丢弃。如果是健康的器官,没有什么典型的疾病,在三年完成教学后会被制成标本。
没有留在医学院或者医院的大体老师(医学界对遗体捐赠者的尊称),每一年都会有一次撒入大海的纪念仪式。
当遗体进入解剖楼后,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对大体老师非常的尊重。在每一堂解剖课前,所有的学生要向这位无声的老师默哀30秒。无论年龄长幼、高矮胖瘦,这具遗体会成为学生未来职业道路上重要的指明灯。
在众多的生命展厅里都有大体老师生前留下的遗书,有歪歪扭扭地写了自己的名字,有也有颇有诗意的绝笔,有用幽默的笔法侃侃而谈自己的人生,也有絮絮叨叨的嘱咐。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我爸爸要遗体捐献我该不该捐
遗体捐献并不是嘴上说说就是遗嘱了。遗体捐献有一套完整严谨的手续。
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要与红十字会联系,填写申请,办理登记。与红十字会签署一个协议。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根据有关规定,捐献人可到登记机构填写遗体捐献登记表,领取遗体捐献卡。捐献人死亡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当及时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的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怎样办理遗体捐献
怎样办理遗体捐献
1,登记 要到当地市级红十字会登记(例如邯郸市红十字会)
2,签名 要征得直系亲属签名同意
据悉,遗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人均可捐献遗体、器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器官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捐献人办理登记手续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捐献人或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提交一份《器官捐献意向书》,到市级红十字会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
二是将填写好的“器官捐献志愿书”交回,并提供5张大1寸照片和身份证影印件1份。值得强调的是,捐献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时应征得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三是红十字会收到“器官捐献志愿书”后,编号入档,并发给捐献卡。
四是捐献人可以在生前委托捐献执行人。捐献执行人可以是其近亲属,也可以是其近亲属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者其生前工作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及其他组织。
3,时间 捐献者逝世后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据悉,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请于1小时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捐献遗体者逝世后12小时内,凭卡片通知工作站或当地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如接收单位不能立即到达,请将遗体暂存太平间或殡仪馆冷冻。
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及手术定点医院协助家属办理后事,并为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
4用途 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
据悉,关于遗体的利用和处理,接受单位利用捐献的遗体,应当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和临床。利用完毕的遗体,应当由接受单位整仪后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并承担遗体的运输费、火化费等相关费用。
而捐献的器官将用于人道救治病人,无其他营利性使用。
居民提出书面申请——从县级以上红十字会领取《太原市公民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或登入太原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拟捐献人填写并需所有直系亲属签名——表格填写完成后,到红十字会签字盖章——百年后执行人通知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见证遗体捐献全过程,出具相关手续——逝者英名镌刻在仙居园公墓内的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碑上——每年4月1日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日举行公祭活动
在北京怎样办理遗体捐献?只要打听当地的红十字会就可以,对方会很详细地告诉你过程。
一般要本人申请,家属签字,要公证的。
如何办理遗体捐献手续遗体捐赠手续如下: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络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5、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生前遗体捐献如何办理去当地省市级红十字机构登记,办理
第三章 捐献登记
第十二条 市红十字会及其委托的区县红十字会是人体器官捐献的登记机构。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应当将其联络地址、联络方式等资讯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市红十字会建立并完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应当包括人体器官捐献的捐献登记、器官获取、器官分配、器官移植等相关资讯。
第十四条 捐献人体器官应当由本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捐献意愿,并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机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当协助其完成捐献登记。
捐献意愿登记后,市红十字会应当为捐献意愿表达人颁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证。
第十五条 捐献意愿表达人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应当尊重捐献意愿表达人的捐献意愿。
第十六条 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捐献意愿登记后,本人有权查询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中的本人登记情况,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七条 生前未明示不捐献人体器官的人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死者的人体器官。
以前款规定形式捐献人体器官的,有关捐献资讯应当记入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系统。
怎样申请遗体捐献书 申请捐献者需要申领遗体捐献申请表,即《xx市公民生前志愿捐献自身遗体申请登记表》,医大教务处、红十字会网站、xx市红十字会都可领取到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捐献者及家属填写。表格填好后,还需捐献者本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或者申请人就近到户籍所在地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均可。最后,申请人将公证书、及一份申请表送到医大教务处便可。
此外,某些地区不能接受外地捐赠人员,建议外地申请捐赠者联络当地医大或医学其他机构。
在河南,遗体捐献如何办理?不知道你是问的哪个城市的?大部分城市都在市红十字会设有遗体捐赠科室,需要填写申请表: 填写捐献遗体的申请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申请表中委托捐赠人和捐赠者家属可以不是同一人,不过捐赠者委托的人最好是自己的下一代,这样捐献遗体时比较容易操作,不容易产生问题;在家属代表意见一栏,原则上只需一名家属签字即可生效,但最好是多几名家属签;捐献者应在身体健康一栏上填写自己患有何种遗传病、传染病,以便遗体利用;按照新条例规定,每个捐献者将可以得到一个捐献卡和纪念证,这个证要等3月1日新条例实施后才能发放。 遗体捐献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假如有人签订遗体捐赠公证协议,而遗嘱执行人又拒不履行协议的话,相关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向法院提请诉讼,但我省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关部门对遗体捐献进行监督、执行。 遗体捐赠从严格意义讲也是一种赠与行为。遗体捐赠人的继承人应当严格遵照被继承人的遗愿履行捐赠协议。但由于遗体捐赠捐赠的是一种特殊的物,捐赠协议的履行是在协议一方主体消失后,加之人文感情的介入,所以捐赠协议的履行受制于第三人,也就不能认为遗体捐赠协议具有公益性或已经公证就有强制力。当然,要解决这些矛盾,惟有求助于立法的明确规范。 2000年12月1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遗体捐献条例》并于2001年3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遗体捐献的法规。 《上海遗体捐献条例》规定,自然人生前有意愿的,可委托执行人捐献遗体。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亲属或者同事、好友等,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街道等机构。对生前未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遗体的死者,其近亲属可全部或部分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科学事业。如果近亲属之间意见不统一,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捐献手续。
我想遗体捐献不知怎么办理 手续如下: 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络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登记 要到当地市级红十字会登记(例如邯郸市红十字会)
签名 要征得直系亲属签名同意
据悉,遗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的人均可捐献遗体、器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献遗体、器官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遗体捐献的手续要怎么办理啊凡属于正常死亡的,在自愿捐献的基础上,均可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
捐献遗体的手续:首先向市红十字会提出捐献遗体申请,并填写《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该表要求志愿者本人签名,同时获得其子女、配偶或其他亲属同意并签名。第二、择期公证。捐献遗体作为本人遗嘱的一部分,需要到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手续,并选定委托人,在捐献者去世后通知红十字会接收遗体。上述手续办理完毕,红十字会将委托相关医学机构等待接收遗体。待志愿者去世时,作为医学研究之用
说的对,要补充的是:你要满18岁才可以办理,要是不满18岁,一定要你亲属同意捐献才行!
遗体捐献
给你看一份详细的表格做为参考。还有就是只要直系亲属有一个不同意,就不能完成遗体捐献。表如下:
NO:
吉林市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
照 片
我自愿将自己的遗体无条件地捐献给医学
科学事业,为祖国医学教育和提高疾病预防工
作水平,贡献自己最后一份力量。
请亲属遵照我的意愿,支持执行人办理有关手续。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登记人姓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主要职业
单位住址 电 话
户籍所在地住址
家庭电话 邮政编码
常住地住址
家庭电话 邮政编码
健康状况:(如患有疾病,请注明疾病名称)
家属意见(直系亲属)
签字:
申请人附注:
1、 遗体捐献:全部
2、 骨灰:不保留
3、 遗体捐献是否要遗发留做纪念:是 否
遗体捐献可委托以下人员为执行人:
1、 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
2、 关系亲密的亲友
3、 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养老机构
4、 其他有关单位
执行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身份证号
备注
执行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一、遗体捐献须知
1、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2、捐献时需直系亲属同意签字,捐献后骨灰不返还,不举行告别仪式。
3、本人临终时,直系亲属或委托人应尽快通知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派车接收遗体,并向家属核发《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书》。
4、为了保证捐献的遗体健康卫生,不至造成各种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和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二、本市公民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登记程序
1.请认真阅读填写《吉林市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
2.填写“委托执行人”一栏时应注意:委托人可以是子女、同事、朋友等,必须是自愿的。
3.请及时将两份申请登记表返回红十字会入档。其中一份申请登记表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人保存。同时应携带二张寸照,捐献者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4.捐献者故去后,委托执行人应及时与吉林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指定负责人联系。
好了,今天关于“乙类传染病遗体的处理形式?”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乙类传染病遗体的处理形式?”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