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选举投票规则有哪些(业主委员会几年选举一次)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需要对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的,(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话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我将尽力为您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业委会选举投票规则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需要对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的,(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首先必须要50%以上业主参加,同时要求50%参会人中又必须有超过50%的业主投票同意,选举、补选或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才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主委员会几年选举一次
三至五年。
根据查询吧百度律临显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周期通常为三至五年,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的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业主委员会选举人数规定
法律主观:
业主委员会可以等额选举,具体选举办法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投票人的权力仅体现在是否决定认可候选人,可以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多少日内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起十五日内成立,具体成立方法如下:
1、提出申请,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有哪些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谁确定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业主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以下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很多小区都有业主委员会。但是对于新业主来说,可能还不清楚什么是业主委员会,自然也就不知道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业主委员会这一名词,并明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一般流程。
1.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所谓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2.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方式
一般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3.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4. 业主委员会的人数设定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5.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如下:
以上就是业主委员会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成立流程。新业主们你们清楚了吗?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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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1、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6、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一、业主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二、物业的职责是:
1、及时了解并掌握所辖物业的动态,保证所辖物业在合法、安全的状态下运行;
2、负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时收取应收款项,完成年度经济指标;
3、热情与客户沟通,主动协调客户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
4、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管理并督促相关设施的配备;
5、做好区域内的环保工作;
6、负责所辖物业的维修申报和其他后勤服务;
7、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如何选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生活中,有些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矛盾后,业主们往往处于弱势,大多数情况下都只能以妥协告终。所以,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利于维护业主自身的权益。那么业主委员会如何选?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是怎样的?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业主委员会如何选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以下两种产生的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1、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2、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3、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
(1)收集、登记选票;
(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
(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三、哪些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业主大会组织、运作的规程,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
2、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没施的管理规约。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规则约定,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制定和修改。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举能够代表和维护自己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不遵守管理规约,责任心不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委员予以更换。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的管理水平如何,与业主利益有直接关系,需要通过业主大会集体决策选聘和解聘。
5、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重建,涉及费用的负担,事情重大,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对建筑区划内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也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
好了,关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