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什么担任(村委监督委员会有规定工资吗)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代表会议也可以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在“村监督委员会职责有哪些”方面的经验。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什么担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
村民代表会议也可以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懂得相关的村务、党务、财务知识。监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监委会成员担任。
村务监督委会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村委监督委员会有规定工资吗
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或党员代表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是没有工资的。
但是为考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的问题,大部分村的民生监督员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民生监督员是有工资的,例如在贵州某县城,民生监督员的工资为300元每月。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村民委员会没有组织召开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级纪检委员会的区别
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级纪检委员会的区别,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村纪检委员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监督。
1、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性质。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机构,在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加强村务、财务规范操作,维护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监督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向镇纪委报告工作。
2、村纪检委员主要对农村党员进行监督。根据《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委员会设纪检委员,《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纪检委员1名,村党的委员会设纪委书记1名。村级党组织的不同设置(村党支部、村党总支、村党委),决定了是村里设纪检委员还是纪委书记。
村监委会主任职责,权利,义务
法律分析:一、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三、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四、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五、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六、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七、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第一条 为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 中国***的领导,坚持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 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
第五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村监委会委员的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村监督委员会可否查看村企业财务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主要职责:
1、对村务管理工作及村民自治章程、村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2、对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3、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对村务、财务公开清单进行审核。对村级财务实行重点监督,督促村委会以明细方式进行财务公开;
4、监督检查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参与和监督村集体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验收,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及使用,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工作;
5、积极听取和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会转达,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支持村两委会的正确决策,配合村两委会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
7、当村党组织有关村务管理工作的行为和村委会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根本利益时,要求村两委会予以纠正;
8、提议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
9、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需要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数汇总后确定当选,如果应选名额不足则重新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由村民代表投票差额选举五名监督委员会成员,其中主任一名。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由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设投票箱、私密的方式进行。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当应选名额不足时,举行第二次选举。选举设监票员一人、计票员两人,由村两委推荐人选,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投票按照先由监、计票人投票,再依次投票的顺序。公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计票结果。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五条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做什么的?具体成员是怎么产生的?
1、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2、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要把好人选关。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扩展资料: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质询权。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村民作出说明。
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4、建议权。向村“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乡镇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
5、主持民主评议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村监督委员会职责有哪些”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