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流程(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
导读: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
公务员辞职流程
导读: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一、公务员辞职流程
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九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二、公务员辞职住房公积金还有吗
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在离开原工作岗位之后,其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有权利获取的那部分。然而,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宜并不是那么随意的,必须符合一些特定的条件。总而言之,若因离职或被解雇等原因导致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且个人户籍并非落在当地的工作者,亦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决定退出住房公积金的系统并不再继续参与,那么他们就具备了申请将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的所有积蓄以及相应的利息进行注销的资格。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 公务员需向所属任免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 任免机关的组织与人事部门会对该申请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工作;3. 任免机关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最终审批决定,批准其辞去公职或驳回其申请,对于同意其辞去公职的情况,申请人所担任的其它职位也须同时予以免除;4. 任免机关会以正式的文书形式将审批结果告知公务员所属单位及申请辞去公职的个人。
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一、劳务派遣员工辞职走什么流程
1、劳务派遣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其实我们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
2、派遣公司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办理派遣职工工作交接手续。
3、离职时由派遣单位结清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二、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有赔偿吗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