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局投诉公司需要什么资料(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
导读:劳动局投诉流程:提交投诉登记表、举报人详情及申请书(含双方信息、诉求、事实依据)。如书写困难,可口述由仲裁委记录。材料齐全后,仲裁委发回执。如材料不规范,...
去劳动局投诉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导读:劳动局投诉流程:提交投诉登记表、举报人详情及申请书(含双方信息、诉求、事实依据)。如书写困难,可口述由仲裁委记录。材料齐全后,仲裁委发回执。如材料不规范,将通知补充。劳动局职责包括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审查劳动条件、查处违规行为、管理社保事务及执行政府指令等。一、去劳动局投诉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关于劳动局投诉事宜的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投诉者需提交投诉登记表格以及举报人的举报详情,同时递交申请书,其中应包含投诉者和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必要信息、投诉方的具体诉求及事实依据与充足理由。
其次,对于因书写能力所限而无法完整书写申请书的情况,投诉方亦其实可以采取口述的方式,之后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详细记录。此后,当所有所需材料准备完善后,仲裁委员会将向投诉方发出回执。
如若申请材料尚存在部分规范缺失问题,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时及时通知投诉方,待投诉方按照要求进行修正并且补充完整材料之后,仲裁委员会再行出具正式接收材料的回执。
根据国家劳动局的规定职责,其主要负责事项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环节:坚守并监督各用人单位认真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对所在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险、劳动安全、劳动环境、工作条件、最低工资保护以及劳动合同等多个领域的全方位监督审查,同时对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并责成限期有效整改;依照法律程序严格管理经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具体事务;积极履行上级政府及劳动行政部门下达的各种指令性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其实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依法处理。
二、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投诉事项其实我们应当由投诉方当事人书面形式向具有法定职权的劳动行政机关进行递交和反映;针对投诉内容,投诉方当事人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及相关的确凿证据素材,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并受到侵害。尤其强调必须附上投诉者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但必须提供原件核实)以及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公司注册登记资料。若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提供这些资料,则须在经过充分解释且征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暂时免于提交。对于集体性投诉,我们的建议设立推荐代表,同时必须提交推荐人签署的正式推荐函;
再次,与此次投诉有关的所有必要证据素材也务必一并提交,以证明投诉方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遭受的损失系由采用侵犯劳动者权益为手段的被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所直接导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
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考勤记录。4、拖欠工资花名册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5、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6、投诉其实我们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资料。一、去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资料
1、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
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考勤记录;
4拖欠工资花名册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
5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
2、投诉其实我们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资料。书写投诉文书确实有困难的,其实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由投诉人签字。
投诉文书其实我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哪些情况其实可以向劳动机构投诉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
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
9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违法乱收费等;
10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
11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或者单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利益的情况下,劳动者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也不失为一种解决争议或维护权益的好方法。在投诉无效或者不能解决争议的时候,我们的建议其实可以尽快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此时就要注意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