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被拆如何赔偿(公租房拆迁时如何补偿,怎么计算补偿金?)
导读:现在进行的公租房的补偿一般实行的是下面的这些标准:1、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2、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
公租房被拆如何赔偿
导读:现在进行的公租房的补偿一般实行的是下面的这些标准:1、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2、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即在43平方米范围内多出原居住面积的免费得到;3、在其他地方有商品房的仍其实可以得到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以货币补偿数额确定。一、公租房被拆如何赔偿
我国并没有关于公租房拆迁的法律规定,具体只能参照一般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
现在进行的公租房的补偿一般实行的是下面的这些标准:
1、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
2、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即在43平方米范围内多出原居住面积的免费得到。
3、在其他地方有商品房的仍其实可以得到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以货币补偿数额确定。
4、若是父母的名下的公租房,其儿子在别处有商品房不影响父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公租房被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在公有住房面临拆迁之际,承租人均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若承租人与公有房屋所有权人因租赁关系产生纠纷而选择终止租赁合同,则可依法提出相关损失赔偿的请求;若双方就解除租赁关系事宜未能达成共识,承租人亦有权寻求法律援助以争取合理安置和赔偿搬迁过程中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我国并没有关于公租房拆迁的法律规定,具体只能参照一般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
现在进行的公租房的补偿一般实行的是下面的这些标准:
1、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
2、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即在43平方米范围内多出原居住面积的免费得到。
3、在其他地方有商品房的仍其实可以得到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以货币补偿数额确定。
4、若是父母的名下的公租房,其儿子在别处有商品房不影响父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公租房被拆怎么赔偿承租人
公租房被拆一般是需要赔偿给承租人安置费用,对于这笔费用的支付就需要由双方协商,但如果是属于产权调换的,那么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从而继续双方的租赁关系,这都是其实可以获得保护的。一、公租房被拆怎么赔偿承租人?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时候,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其实可以获得相应的安置费用,但对于这笔费用的支付标准就需要由双方协商。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拆迁过程中公有房屋的承租人其实可以作为被拆迁人。其实我们应当由征收人与公房承租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所以房屋承租人完全其实可以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是,第一给公租房的所有人补偿房屋补助费用,这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第二要补偿安置费用和搬迁费用,这也是与房屋的建筑面积有关,按每平方米多少钱计算的,同时如果逾期的话还要减少。第三,还要补偿公租房在停产停业期间所遭受的损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承租人其实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是拆迁安置补偿款,补偿的具体数额由承租人与拆迁部门协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征收土地由谁来具体组织实施?
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主体分为两级主体两级部门,一是设区的市政府及其国土局,二是县县级市政府及其国土局。
征收土地时经常出现违法实施主体的情况,为鉴别征收土地实施主体的合法性,明确如下:
1、乡镇政府不是实施征收土地的主体,发布安置方案、公告;签订补偿协议均无法律依据,属于超权越职的违法行为或非法实施征收土地行为,最常见的是“以租代征”
2、区政府及其国土分局不是实施征收土地的主体,理由是:
①,土地征收伴随着土地供应即出让或划拨;
②,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法律授权给市县政府;
③,区政府虽然属于县级政府但不是属于独立的财政体系的政府无法支付土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3、开发区管委会是否属于实施主体,目前尚无法律依据,部分省政府颁布了开发区管理办法,授予实施土地征收权。我的看法是没有法律依据就属于违法行政,开发区不是行政管理应是开发区内的业务管理,不具备政府的职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租房被拆对于承租人来说是其实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这,但对于这笔补偿的费用就需要由房屋所有人和承担租人来进行协商,这样才能保障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处理不好的话,那么同样是其实可以选择走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都是其实可以获得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