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租客还能继续住吗)
导读:"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租赁期间房东出售房产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其生效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二是所有权转让依法合规并经双方确认;...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
导读:"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租赁期间房东出售房产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其生效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二是所有权转让依法合规并经双方确认;三是租赁合同早于转让。承租人有权按约居住至租期结束。一、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租客该如何处理
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即便房东做出了出售房产的决定,也不会对原有的租赁合同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上的影响。
这便是我们所熟知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基本原则。
在这个原则之下,具体需要满足以下三大构成要件:
首先,租赁合同必须是合法且有效力的;
其次,所有权的转让行为也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双方确认的;
最后,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应该早于所有权转让行为发生的时间。
依照这些条件的约束,承租人依法享有权利继续居住直至租赁期限届满为止。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子算违约吗
实际上,订立了房屋租赁契约之后,即使出租人在租约有效期内决定将房屋出售,也不会对原有的租赁协议产生任何影响,因而其行为并不能被视为违反约定。当出租人要处置已经出租的房产时,他必须在买卖前合理地提前告知承租人,而作为承租方,他们有权在同样基础和条件下,首先考虑进行买进的选择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即便房东做出了出售房产的决定,也不会对原有的租赁合同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上的影响。
这便是我们所熟知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基本原则。
在这个原则之下,具体需要满足以下三大构成要件:
首先,租赁合同必须是合法且有效力的;
其次,所有权的转让行为也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并经双方确认的;
最后,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应该早于所有权转让行为发生的时间。
依照这些条件的约束,承租人依法享有权利继续居住直至租赁期限届满为止。
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房价是压在工薪阶层人民身上的一座大山,因此部分人选择租房代替买房。租房的过程过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那么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律图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
房屋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无论是将房屋出租还是将房屋出售都是房屋所有人的自由,但是当房屋在出卖之前存在租赁关系时,房屋的出售就会受到限制。因为租客对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其实我们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也就是当承租人提出的购房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相同时,出租人其实我们应当将房屋卖给承租人。
二、出租人出卖房屋侵害承租人权益时怎么维权
根据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负有通知的义务,如果因为出租人的原因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其实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赔偿。然而,如果承租人未曾起诉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直接起诉要求出租人因侵犯其优先购买权而赔偿损失的,其实我们应当如何处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形成权,只有在承租人确有行使该权利的意思,且提供与买受人同等的交易条件时,才谈得上其优先购买权被侵犯的问题。经法院审查房屋买卖已经过户且买受人为善意,驳回承租人的诉请后,承租人才能以出租人为被告提起优先购买权的损害赔偿之诉。不应以未曾起诉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一概驳回。
优先购买权行使的结果是强制缔结房屋买卖合同,使承租人能以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租赁房屋。出租人擅自将房屋出让并过户给善意第三人,使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给承租人造成的直接损失是迫使其在租赁期届满后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以供居住,支出不必要的交易成本;间接损失则是使得承租人丧失了以买受人同等条件购买房屋的机会,从而因房屋市场价格波动失去可得利益。对直接损失,可根据承租人提供的证据认定;对间接损失,即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参照以下方式: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出发,以承租人的请求为基础,结合租赁合同终止之日、房屋过户登记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租客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出卖时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当优先购买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承租人其实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赔偿。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