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哪些(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刑事诉讼代理乃是代理人依受公诉案件受害者及其法定代表、自诉案件当事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之授权,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参与庭审,执行各种合法活动...
刑事诉讼代理乃是代理人依受公诉案件受害者及其法定代表、自诉案件当事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之授权,在代理权限内...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代理乃是代理人依受公诉案件受害者及其法定代表、自诉案件当事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之授权,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参与庭审,执行各种合法活动,由此引发法律效力皆由被代理人负责的法律机制。代理事项的主要涉及范围如下:1、代理人为执业律师;2、人民团体或受害者所属单位推荐之人选;3、受害者监护人或亲朋好友。【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其实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其实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 律师;(二)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