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形式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包括什么?)
导读:劳动合同解除分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解除基于法律规定,当出现特定情况如违法情形时,允许单方或双方终止;约定解除则需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依法...
什么样的形式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导读:劳动合同解除分法定和约定两种:法定解除基于法律规定,当出现特定情况如违法情形时,允许单方或双方终止;约定解除则需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依法解除。一、什么样的形式下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现行法规,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法定或约定方式两类。
法定解除途径通常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特殊事项,导致当事方中的任意一方或双方均有权撤销现有劳动合同。
而约定解除则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任一方或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然变得毫无意义,那么他们其实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之后,依法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什么样的形式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犯罪一般情况下指向拥有不法占有目的之人,对别人施加威胁性或强制性的手段,使其产生强烈的恐慌心理,进而无可奈何地交出财务。这其中的威胁其实可以来自于对他人财产实质上的伤害,亦或是对于其人身安全、声誉以及隐私等方面的侵犯。那个实施犯罪的人必须要有清晰明确的非法索求财务的行为,而且被害人由于内心的恐惧而实际上交出了财务,或者产生了立即交付财务的紧迫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现行法规,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法定或约定方式两类。
法定解除途径通常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特殊事项,导致当事方中的任意一方或双方均有权撤销现有劳动合同。
而约定解除则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任一方或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然变得毫无意义,那么他们其实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之后,依法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
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平时的生活中,大家可能都遇到过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这两种形式,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面解除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两种。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关系的几种形式,希望有所帮助。
一、协议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具有法定情形时其实可以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与对方协商: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其实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1无条件单方面解除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附条件单方面解除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其实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附条件解除合同和经济裁员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大的分类下面各自都有自己的小分类,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有些人可能只是了解其中大的分类,却不知道具体的分类,这样会造成一些误解,所以我们的建议大家最好还是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