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算赔偿呢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没写具体工作地点会影响权益吗
在规范的劳动合同中,员工的工作时长以及具体的工作地点乃是其必不可少的必要条款。如果劳动合同缺少了以上提及的关键内容,那么它便被视为无效,无法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障。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往往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充分协商之后共同决定的。此类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且通常是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与员工各自持有一份副本。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其实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辞退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不一定算辞退,因为不愿意续签的可能不是单位、而是劳动者,再者,也存在虽然没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依旧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若劳动合同到期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没有续签,劳动者可能其实可以获得补偿金。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辞退?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不一定算辞退,因为不愿意续签的可能不是单位、而是劳动者,此种情形下,劳动者不属于被辞退,且单位通常也并没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不一定其实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是第三次续签,职员在续签的时候没有提出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那么就应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实我们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约定的劳动期限届满之后,单位、劳动者都其实可以自由的选择续签、或者是不续签。对于劳动者来说,若是单位提出续签,但是却降低了之前劳动合同之中约定的条件的,此时劳动者其实可以拒绝。此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没有续签的,单位一般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