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打伤人要坐牢吗?(鄂伦春族人可以免死刑吗)
轻微伤就是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性的行政违法行为。而轻伤以上的话,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属于轻微伤的这一类情形的话,要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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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打伤人要坐牢吗?
轻微伤就是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性的行政违法行为。而轻伤以上的话,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属于轻微伤的这一类情形的话,要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据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被害人属于轻伤以上情节的话,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能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但是,如果被害人的伤情非常重,重伤的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另外的话,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或者严重残疾的话,可能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鄂伦春族人可以免死刑吗
法律分析:当然犯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和刑法中没有鄂伦春杀人可以赦免的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藏族有死刑吗
法律分析:少数民族杀人判不判死刑,要看这个人犯罪情节严不严重,若犯罪情节严重,仍然会依法判处死刑。目前适用死刑的罪名: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少数民族犯法后不用受法律制裁吗?
你们都没有回答别人的问题
是这样的:少数民族犯罪后有两少一宽政策
对少数民族公民犯罪的“两少一宽”政策,是《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即:“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怎样理解这项刑事政策呢?我们认为:(1)所谓少捕,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用更轻刑罚时,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2)所谓少杀,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挂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3)所谓从宽,是指在法定刑范围内和法定刑基础上处罚从宽,不是宽大无边;(4)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因此,对于那些罪大恶极,顽抗到底,或者罪行虽轻但拒不悔改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该捕则捕,该杀则杀,也是这项政策的要求。
少数民族凶手杀人案,请大家帮忙进来分析下!
很难。
一、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并无杀人必偿命一说。
二、从你的描述来看,凶手喝多了酒,存在过失状态,只捅了一刀便逃走,没有第2刀或者更多伤害动作,因此在法庭辩论时,以故意伤害或者过失杀人而不是故意杀人来辩论的可能很大,通常来说,只要存在这样的辩论,不管法庭最后如何认定,都是被告主观恶意程度比较小。
三,最高法要求适用少杀慎杀的原则,而且少数民族有适当放宽的政策。
综上,按法律判凶手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除非你们家后台超硬,1、2审法院和最高法都打得通(最高法已经收回了死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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