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制度是哪年取消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何时结束的?为何直到1983年才撤销了农村的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建立的时间: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全国各地尽快地将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
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人民公社体制是怎么废除的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呈现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人民公社制度是哪年取消的
人民公社建立的时间: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全国各地尽快地将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主要内容是:一、确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相结合。二、强调小社并大社的方法,首先由原来的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三、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去对待各个小社的公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差别。四、指出人民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以后可以变为全民所有制,并为向共产主义过渡作准备。9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的社论。此后,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公社化。
人民公社的取消的时间:
1983年以后,取消人民公社制度,在人民公社的基础上重建乡体制,乡重新被确立为农村基层行政单位。人民公社到底怎样呢,从小受的教育就说人民公社怎样怎样的不好怎样怎样的不适合生产力什么的。现在回过头来再讲讲人民公社怕是以前的说法就一定对了。大家都知道现在农业问题严重。三农问题是政府头等难题。为什么农业现在不能发展,为什么这么多农民贫苦。我觉得还是农业政策,农业制度,不是很对头吧。为什么清朝以后我们就一直受外国人欺负,就是人家都已经是大生产大协作了我们还是小农制度各顾各的,以吃饱饭为目标。一盘散沙呀。能对付的了人家才怪。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何时结束的?为何直到1983年才撤销了农村的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化运动在1960年底结束,1961年对人民公社制度进行改革,各地出现了生产队将土地包产到户的做法。1963-64年制定了农业七十条,规范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1962年10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包产到户被称为“三自一包”遭到批判。文革期间1967-1971年农村极左思潮盛行,农民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以及城乡自由市场全面绝迹,弄得农民很苦,当时不少农民的生活可以说比旧社会强不了多少,今年吃上饭不太挨饿,但是滋味很难受。1972年周总理批判极左思潮,稍稍肃清了些左的那一套,1975年小平同志整顿农业,农村人民公社逐步规范,农村的社队企业多了起来,农民的处境有所改善。基本上与1956-57年农民生活水平相当。部分农村发展的要相对好些。比如大寨,大寨的确是干出来的典型,国家也给了不少优惠,因此成为样板。江苏的华西村其实就是那个年代就富起来的典型。但是更多的村庄像安徽凤阳小岗村处于贫困状态。农村人民公社体制的好处是农民负担轻,组织化程度高,利于社会化大生产。弊端是脱离中国落后的生产力水平的实际,不利于调动起广大农民的积极性。1979年开始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村人民公社发展的很好,农民即享受到集体制度的好处,又享受到个体的经营的灵活性。1984-1985年废除人民公社体制是出于改革的整体需要,因为人民公社体制已经不适应中国改革的要求了。但是废除的太急太快,转制应当慢慢来。当时许多地方领导还是搞一刀切的。
人民公社是谁解散的
人民公社由中共中央下令撤销。
1983年,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层单位人民公社,建立乡镇政府;撤销作为村行政机构的生产大队,建立村民委员会。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层单位,同时又是社会主义组织的基层单位。是党的整风运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和一九五八年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的产物。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做出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设立乡政府作为基层政权、普遍成立村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规定。
人民公社的基本特点:
人民公社会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规模大;所谓公,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高。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既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一级政权机构;既要负责全社的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也要管理工农商学兵等各方面的工作。
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实行最为普遍地吃饭不要钱的粮食供给制和伙食供给制,是社员收入中的主要部分。人民公社还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劳动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
人民公社制度初创时带有浓厚的平均主义色彩和军事共产主义色彩,在过程中大刮共产风,不仅造成对农民的剥夺,也使农村生产力受到灾难性破坏。
人民公社设立和取消时间
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7月1日,1983年10月12日取消。
人民公社建立的时间: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会议上,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要求全国各地尽快地将小社并大社,转为人民公社。主要内容是:
一、确定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相结合。
二、强调小社并大社的方法,首先由原来的各小社联合选出大社的管理委员会,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
三、在并社过程中,要以“共产主义精神”去对待各个小社的公共财产和债务方面的差别。
四、指出人民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以后可以变为全民所有制,并为向共产主义过渡作准备。9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的社论。此后,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公社化。
人民公社的取消的时间:
1983年以后,取消人民公社制度,在人民公社的基础上重建乡体制,乡重新被确立为农村基层行政单位。
扩展资料: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许多地方混淆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界限,混淆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刮起了一股“共产风”,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挫伤了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经济的发展遭到了重大损失。党中央和毛泽东及时发现了这些问题,并给予了纠正。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196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从认识发展的阶段性来看,经历了公社一级所有制→公社、大队( 管理区)、生产队(原高级社)三级所有制(以生产队或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公社、大队(原生产队)、生产队(原生产小队)三级所有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这样三个阶段。
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多年来在农村所有制问题上,我们一直处于急于求成、急于过渡的状态中,造成多次反复和损失。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似乎这是不可避免的。当然,这种反复和损失最终也化作了我们党在发展农村生产力问题上,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丰富政治营养。
参考资料:
人民公社体制什么时候被普遍废除
人民公社是1984年被取消的。
1983年10月,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1984年底完成建立乡政府工作。
到1984年底,已有99%以上的农村人民公社完成了政社分开工作,建立了9.1万个乡(镇)政府,并建立了92.6万个村民委员会。
政社分设后,农村经济组织的形式和规模可以多种多样,不再自上而下强行推行某一种模式,既调整了生产关系,又改进和加强了农村政权工作。
政社合一体制
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体制,实际上是在社会一体化基础上将国家行政权力和社会权力高度统一的基层政权形式。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撤乡、镇并大社,以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行使乡镇政权职权,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
人民公社下辖生产大队,成立大队管理委员会,设大队长、副大队长、秘书(有的由会计兼任)、保管员、出纳员、民兵队长、治保主任和妇代会主任。公社干部为国家干部,大队干部一般都脱产或不脱产的村民担任。
大队下辖生产队,设立队务委员会,选举队长、副队长、妇女副队长、会计(兼记工员)、保管员。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83年10月12日 中共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人民公社
好了,今天关于“人民公社体制是怎么废除的”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人民公社体制是怎么废除的”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