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呢(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置抵押物)
导读:(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
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呢
导读:(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等等。一、哪些情况下的房产不能被抵押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其实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二、哪些情况下有取保候审
于以下所述之情景下,才得以提出取保候审之申请:
首先,或许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罚者;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但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时,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者,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置抵押物
1:已经到了规定的日期,但是抵押人的债务尚未清偿,并且债务人没有与抵押权人签订延期还款的协议;2:抵押人已经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没有人其实可以未其偿还欠款;或者是抵押人的继承人不愿意维其履行债务的;3:抵押人宣告破产或者是公司已经解散的。有哪些财产其实可以作为抵押:
1:抵押人名下的房产以及不动产;
2:抵押人名下的各类生产机器、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其实可以折现的财产;
3:抵押人享有的其实可以处置的土地、动产以及其他财产;
4:抵押人依法享有的国有机器、土地以及的房产;
5:抵押人名下正在建造的房产或者是已经那拿到了开发资格但是尚未开工的地皮;
什么情况下抵押权人能处置抵押物:
1:已经到了规定的日期,但是抵押人的债务尚未清偿,并且债务人没有与抵押权人签订延期还款的协议;
2:抵押人已经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没有人其实可以未其偿还欠款;或者是抵押人的继承人不愿意维其履行债务的;
3:抵押人宣告破产或者是公司已经解散的;
4:抵押人擅自的处理自己的抵押财产,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5:签订的合同上有着其他的规定。
关于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的其他规定
如果抵押权人想要处理抵押人抵押物,需要事先通知抵押人。如果其抵押的财产涉及到其他共同的利益体的话,抵押权人有义务通知其他的享有此财产的抵押人。如果同一个房地产涉及到两个以上的抵押权时,需要根据当地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进行清偿。
在抵押权人处理抵押的房地产的时候,有权利处理抵押房地产上新增加的房屋,但是对于处理新房屋得到的利润,抵押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对于抵押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其土地上面的建筑物,抵押权人其实可以一起处理,但是处分所得到的货款,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应该优先缴纳土地使用权的税金,之后再得到清偿。抵押权人应该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