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职工工伤处理程序怎么规定的?)
导读:工伤鉴定程序包括:申请人向当地社保局提交工伤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材料;行政机关审批并可能调查核实事故原因,以保证公正;作出鉴定决定后,书面通知...
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导读:工伤鉴定程序包括:申请人向当地社保局提交工伤申请,附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材料;行政机关审批并可能调查核实事故原因,以保证公正;作出鉴定决定后,书面通知申请人及其雇主。整个过程注重资料提供和结果公示。一、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申请人需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机关提交工伤申请;
其次,在提供相关的材料并认真填写工伤申请表格后,以及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随后,按照批准流程对事故伤害的原因展开审议,必要时要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以确保公正公平;
在此基础上,作出正式决定。
最后,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申请工伤鉴定的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和该当事人所就业的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程序的工伤申报主体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的特定申请责任者为雇佣企业或在职员工。
首先,当员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鉴认为职业病时,其所属企业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认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向统一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其次,如雇主未能依照上文中所述的期限提交申请,那么在此情况下,受伤的员工或是其直系亲属及工会代表就有资格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至被诊断、鉴认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以内,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统一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
工伤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申请人需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机关提交工伤申请;
其次,在提供相关的材料并认真填写工伤申请表格后,以及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随后,按照批准流程对事故伤害的原因展开审议,必要时要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以确保公正公平;
在此基础上,作出正式决定。
最后,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申请工伤鉴定的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和该当事人所就业的单位。
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首先,申请人先要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后,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当天起的六十天之内做出一个工伤认定的决定的,作出的结果会以书面的形式送给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和职工坐在的单位。一、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其实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其实我们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二、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受理或不予受理
1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其实我们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不予受理:其实我们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证据的调查核实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其实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3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4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5举证责任:
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4、工伤认定决定
1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其实我们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5、送达与抄送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6、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7、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若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不管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认定还是由受伤职工及其家属申请认定,这时都需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提出申请。当然,申请工伤认定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具体工伤认定程序的内容,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