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小区停车费合法吗(安置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导读:视具体情况。不管是安置小区还是商品房小区,首先要看停车位的产权是不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是业主共有的就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洽谈,如果物业合同里包含了停车管理,就...
安置小区停车费合法吗
导读:视具体情况。不管是安置小区还是商品房小区,首先要看停车位的产权是不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是业主共有的就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洽谈,如果物业合同里包含了停车管理,就该收费,收费标准由业委会和物业单位洽谈结果为准。一、安置小区停车费合法吗?
视具体情况。不管是安置小区还是商品房小区,首先要看停车位的产权是不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是业主共有的就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洽谈,如果物业合同里包含了停车管理,就该收费,收费标准由业委会和物业单位洽谈结果为准,当然物业收了费就得保证小区内的车辆安全,包括被盗被刮擦等。
如果物业服务不包含停车服务,就不需要付费,当然这种情况非常少。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其实我们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其实我们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安置小区停车位被物业收费合法吗
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判断。无论所涉及的社区性质为安置小区亦或是传统意义上的商品房小区,首要考量因素其实我们应当是停车位的产权归属是否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持有。假如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相关事宜可交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反之,若物业合同中已涵盖停车管理职责,则物业有权利收取相应费用,同时收费标准将根据业委会与物业单位协商决定的内容为准。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物业在收取停车费用的前提下,务必确保小区内车辆安全无虞,包括防范被盗窃、刮蹭事件等。另一方面,假如物业提供的服务并未涵盖停车服务范畴,那么该部分费用无需支付,但此类情形实属罕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安置小区拆迁怎么赔偿
安置小区拆迁怎么赔偿需要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房屋的价值补偿金会根据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政策性补偿费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标准来确定,安置补助费会根据人口数量确定,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其实可以参考下文。一、安置小区拆迁怎么赔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房屋拆迁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何计算
1、承担违约责任是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主要不利后果,其形式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对双方当事人关系重大。如一方不依法或依约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要求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违约责任中,一般为要求相对人履行协议及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如下内容:首先,约定拆迁人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向被拆迁人交付各种补偿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一定比例偿付违约金;拆迁人如不按协议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被拆迁人如经拆迁人按协议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拆迁人偿付违约金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其实我们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其实我们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其实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其实我们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上述事项与违约金数额的明确,是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履行协议中权利义务之后果的明确,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能够督促协议当事人善意的履行协议。同时,还是该协议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
三、一般房屋拆迁违约合同怎么办
如果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一方如果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当事人其实可以掌握住违约人违约的证据,然后向提出行政诉讼要求相应人员进行赔偿。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为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安置小区拆迁怎么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地区所对应的拆迁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在计算的时候,其实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标准来确定。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