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抑郁症能离婚吗(女方有抑郁症,该方能不能起诉离婚)
导读:看情况:一、双方自愿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其实可以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想离婚...
女方有抑郁症能离婚吗
导读:看情况:一、双方自愿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其实可以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想离婚的一方收集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否则,不准予离婚。一、女方有抑郁症能离婚吗
看情况:
一、双方自愿离婚的,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其实可以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想离婚的一方收集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否则,不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二、女方有抑郁症离婚怎么判
关于抑郁症患者在离婚过程中所面对的法律问题,现行法律并未专门针对抑郁症病人制定特殊的条款进行规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其中明确指出,当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做出裁决。若女方身患抑郁症,其抚养能力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此种情形下,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将全面衡量各种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女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实力、抚养能力以及子女的最大利益等方面。倘若女方的抑郁症病情严重至影响其抚养能力,法院可能会判定子女由男方抚养,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对于女方患有抑郁症的情况,离婚判决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具体取决于相关情况:首先,若是各方均具备离婚意愿且针对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育问题已经达成共识,此时便可依照预先设定的流程至任何一方常驻户口地的婚姻管理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其次,若条件并不满足以上所述情形,那么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需要充分准备并搜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然后向对方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则会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反之,则不会批准离婚申请。
女方婚后患抑郁症能离婚吗
一方婚后患有抑郁症能离婚。其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但一方患有抑郁症不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患有抑郁症而起诉离婚的,一般不准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实我们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一、女方婚后患抑郁症能离婚吗
一方有抑郁症能离婚,其实可以使用如下方法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一方患有抑郁症不是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因患有抑郁症而起诉离婚的,一般不准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实我们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
我国法院一共有四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基层区、县、县级市级别、中级地级市、自治州级别、高级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级别和最高国家级人民法院。
正常离婚案件一般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地。也就是说如果你要起诉对方离婚,要去被告的户口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
注意:
如果被告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不包括被告在外地住院治疗的情况,该地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应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务中,若能证明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证据,像居住证暂住证、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由人社局颁发的工作居住证等,其实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没有,只能去被告户籍地起诉;其实这种情况很常见,尤其在一些人口净流入强省,北上广、江浙地区,很多夫妻可能在这工作很多年了,一开始可能办了居住证,居住证一年一续,续期要求也不严,后来虽然一直在此居住,但没有续期;一方想起诉离婚,但居住证已过期,也开不出居住证明,原告往往就得回被告老家户籍地起诉离婚。
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不服一审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其实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还不服,除离婚外,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若有异议,还其实可以到更上一级的人民法院即高级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