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在先权都是什么意思(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
导读: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的独占和专属权利,源于商标注册程序,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商标通常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色彩组合或声音构成。在中...
商标权与在先权都是什么意思
导读: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的独占和专属权利,源于商标注册程序,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商标通常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色彩组合或声音构成。在中国,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对产业活动起到识别和维护秩序的作用。一、商标权与在先权都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于其拥有的商标享有独占且专属的权利。
在我国,鉴于商标权的获取遵循注册制度,因此,商标权实质上是因为商标所有人提出申请,再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实后所赋予的专有权利,也就是通过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及服务来源的商业标识,通常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色彩组合、声音或以上诸项元素的综合运用所构成。
在中国,要想获得商标权,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商标注册程序,并且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
商标在产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识别角色,因此,商标权的主要功能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正常秩序,这与专利权的主要作用在于推动产业的发展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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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其实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二、商标权与专利权有什么异同点
商标权与专利权的相同点是二者都具有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区别在于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标权与在先权都是什么意思”,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
优先购买权1、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某项财产证券、土地等的权利。2、政府为了公众利益而优于其他任何人购买某项财产的权利。生活中,如果房屋上面设立了抵押权或者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话,此时作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对于该房屋是享有一个优先购买权的。那到底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中国也于1999年正式确立了这项法律制度。《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其实我们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要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则不予支持。”
关于对《合同法》第230条规定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理解,需要明确以下四点: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其实我们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
二、拖欠租金的租户具有优先购买权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方房屋的,承租人其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存在与否并不以承租人是否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为前提,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已构成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且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因租赁关系不存在,则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只要双方租赁合同没有解除。
了解清楚了优先购买权之后,大家应该知道,只有针对特定的人,在房屋所有人需要将房屋出售的时候,同等条件下才能享有这样的权利。而不是说,只要特定的人想要购买,那么就必须要出售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