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导读:首先,双方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离婚请求及相关证件;其次,就财产、子女抚养及赡养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接着,按《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及《离婚协议书》填写;...
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导读:首先,双方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离婚请求及相关证件;其次,就财产、子女抚养及赡养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接着,按《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及《离婚协议书》填写;然后,递交结婚登记证处理表及离婚登记申请书进行审查;最后,经审核通过,将获得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一、怎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首先,双方其实我们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的离婚请求,同时携带相关证件;
其次,关于家庭财产的分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等相关事项,双方需要达成并签署书面协议;接下来,请按照《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及《离婚协议书》的规范要求进行填写;
第四步,填写完毕后,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结婚登记证处理表及离婚登记申请书进行审查;
最后,在经过严格审核之后,您将获得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以来,由于引入了“离婚冷静期”这一新的法律制度,使得当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相较过去更为繁琐。
以下为相关详细流程:
首先,需签署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应就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共识,并在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抚养权益、共有财产分配以及共同负债负担等事项逐一明确说明;
其次,提出申请与接受审核。
在成功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夫妻俩人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结婚证书及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前往民政部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再次,度过冷静期。
自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开始算,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如有任意一方任何一方表示反悔或不同意离婚,皆能向原交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即被称为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最后,进入审核与发放阶段。
若已顺利通过离婚冷静期,即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第三十一日至第六十日之间,夫妻双方仍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件,如未能按时完成该步骤则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3、在离婚协议上签名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其实我们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其实我们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三、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其实我们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