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有什么要注意的(租房子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导读: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6、寻找合适房屋,在租房时可根据自...
租房子有什么要注意的
导读: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6、寻找合适房屋,在租房时可根据自身需求,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可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一、租房子有什么要注意的
1、出租房房东个人情况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
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
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2、定金支付注意事项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
3、房屋损坏情况写进合同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4、收据押金条的保管承租方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5、物业杂费交付写进合同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寻找合适房屋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可根据自身需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可根据自身需求,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可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
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租房子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在租房过程中,务必细致审查租赁合同条款内容,以便全面了解权益与义务;
向出租人详细询问房屋租金中所涵盖的各项费用,例如水电费、取暖费以及燃气费等哪一方负责支付,同时确保在入住之前已经结清所有相关费用;
明确租赁期限、是否允许转租、房租支付日期及方式、违反租赁协议的责任界定、赔偿标准以及维修责任等具体细节。
并且请要求出租方出具正式的租金收据以备查验;
对于可能出现的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情况,也应事先进行明确约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租房时应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那应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一、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1、租房时应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那应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房屋及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租房人其实我们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终授人以柄。
二、要交物业费吗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什么也没说,租房物业费就由出租人来交,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了。
参考法条: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其实我们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付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法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