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如何计算(怎么计算加班费)
导读:在法定节假日中,您将得到的加班费金额为月工资基础除以当年所有月份的平均计薪天数再乘以300%,然后再加上您实际工作的天数;若您选择在休息日进行加班,那么所...
加班费如何计算
导读:在法定节假日中,您将得到的加班费金额为月工资基础除以当年所有月份的平均计薪天数再乘以300%,然后再加上您实际工作的天数;若您选择在休息日进行加班,那么所应获得的加班费将会是月工资基础除以当年所有月份的平均计薪天数后乘以200%,然后加上海工作天数。一、加班费如何计算
关于加班费计算方式的详细说明如下:在法定节假日中,您将得到的加班费金额为月工资基础除以当年所有月份的平均计薪天数再乘以300%,然后再加上您实际工作的天数;若您选择在休息日进行加班,那么所应获得的加班费将会是月工资基础除以当年所有月份的平均计薪天数后乘以200%,然后加上海工作天数;最后,在平常工作日加班的话,您应得的加班费是月工资基础除以当年所有月份的平均计薪天数,然后再乘以150%,最后加上您实际工作的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如何才是合理的
关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安排,如果需要进行加班,公司必须支付给员工至少相当于其正常薪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作为薪酬待遇;
对于休息日的加班情况,公司有权利安排工人进行补休,倘若无法实现补休,则需给予工人相当于包含正常薪水和补休补贴在内总金额约为其两倍的薪资酬劳;
而当所有法定节假日遇到加班之时,公司同样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工人的薪资不低于他们正常薪水中包括正常工资以及可能的补休补贴后的薪资本金的百分之三百。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我国社会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期间,您有权享受相应的加班补贴。该项补贴的计算方式是:将您当月的基本薪酬数额除以年度月数的平均计薪天数,再乘以300%的比例,最后加上您实际参与工作的天数。如果您选择在周末进行加班,那么您应该获得的加班补贴将是:将您当月的基本薪酬数额除以年度月数的平均计薪天数,再乘以200%的比例,最后加上您实际参与工作的天数。
怎么计算加班费
日工资,小时工资,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单位安排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但自愿加班例外。一、怎么计算加班费,加班费如何算
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其实我们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其实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其实我们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其实我们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其实我们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其实我们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实行标准工时制,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倍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其实我们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加班,其实我们应当参照上述原则,按不低于计件单价的1。5倍、2倍和3倍支付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应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其工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第1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第十四条第3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二、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不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周末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虽然法规有明确规定,但是往往有个别用人单位为了节约人力成本而对法律法规视而不见,故意克扣员工的加班费。一项特别调查显示,近五成服务行业从业者春节加班,其中56.8%的人表示其所在单位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用,由此可见仍然有4成职场人不能拿到加班费。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春节过后都会有群众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单位扣发加班费问题。如果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单位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也其实可以通过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热线83172994、63044923举报。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将受到相应处罚,不仅需要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还须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情节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数额与25%补偿金总和的二倍以内赔偿金。
也有一些用人单位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度,例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岗位。针对这种情况,这位负责人表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其实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但是是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能由用人单位自己说了算,必须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在计算加班费之前,需要了解清楚具体是在哪个时间段加班的,而加班的具体时间有多长,员工的工资基数是多少,缺少一个,则就无法计算出员工的加班费。若你还搞不清楚怎么计算加班费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珠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