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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期限是什么(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导读: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导读: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期限是什么(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期限是什么

导读: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期限是什么

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有关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多少钱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经济补偿金额度的两倍;

另外,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具体数额则以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后,用人单位均应向劳动者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在此前提下,若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那么其获得的经济补偿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如果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则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时限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指出,任何一方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如若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则应在自实际开始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之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式开始用工之前就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确立。

有关劳动合同订立期限是什么(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其实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其实我们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其实我们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目前很多企业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并不遵守法律规定,没有与新职工签立劳动合同。很多大学生毕业后对入职需要注意问题的并不是很清楚,多相关的法律意识淡薄,使得很多企业不能及时保护职工的利益。怎么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

一、怎么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怎样订立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其实我们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其实我们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其实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其实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职工在被企业录用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并不仔细看清楚合同的内容,盲目的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比较危险的,容易出现法律问题。一旦出现法律纠纷,合同的内容又对自己不利,劳动者的利益就不能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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