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退还礼金吗(离婚是否能把给女方的礼金要回)
导读:看情况而定。一般离婚礼金不用退,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礼金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离婚后可以退还礼金吗
导读:看情况而定。一般离婚礼金不用退,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礼金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一、离婚后其实可以退还礼金吗
看情况而定。
一般离婚礼金不用退,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离婚后其实可以再结婚吗
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呢?
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您仍然享有结婚的权利。若是通过法庭判决离婚,按照程序要求,必须等待判决书正式生效后方能
再次步入婚姻的殿堂;若是选择的协议离婚方式,那么在取得离婚证书之后就其实可以开始备婚。值得注意的是,在经历过离婚手续后,您即成为单身人士。对于单身男女来说,只要年满合法结婚年龄且身心健康,那么他们有权自由地决定是否
再次步入婚姻生活,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应建立在男女双方自愿同意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侵犯,同时也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此行为加以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其实我们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离婚后彩礼可以退还吗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出现未办理结婚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等的情形时,其实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退还彩礼的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一、离婚后彩礼其实可以退还吗?
双方结婚后,出现未办理结婚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等的情形时,其实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退还彩礼的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2、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就能要回来。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能要回来。
二、在彩礼返还案件中,不予返还的情形
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彩礼返还的案件,并没有出具专门的司法解释。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当地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出相关的经验,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发布。总结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该规定属于严格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不再过多加以说明。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中国传统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仪式结束后,共同生活,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给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在群众的观念中,已经视为已婚。根据习俗,所以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两年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第二、生育子女。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更加牢固,这也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应属于“婚前”财产。另,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需注意的是,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