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的人是否还有资格收养其他孩子(自己有子女还能再去收养其他孩子吗?)
导读:法律保障独子家庭也有权领养孩子,但申请人需满足严苛条件:无其他子女,具备抚养、教育及保护能力,无不适合养育的医学疾病,无不良犯罪记录,且年龄须满30岁。这...
有子女的人是否还有资格收养其他孩子
导读:法律保障独子家庭也有权领养孩子,但申请人需满足严苛条件:无其他子女,具备抚养、教育及保护能力,无不适合养育的医学疾病,无不良犯罪记录,且年龄须满30岁。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被收养者的健康成长与福祉。一、有子女的人是否还有资格收养其他孩子
符合仅拥有一名子嗣的人士同样其实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承受养育孩子的责任。
然而,作为收养方的个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严格条件:
第一,需要确认他们目前并没有子女或者仅仅只拥有一位孩子;
第二,他们必须具备充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被收养者的相应能力;
第三,他们必须保证自身并未患有任何在医学领域内被认定为不适合承担养育子女职责的疾病;
第四,他们应该确保自身并不存在任何可能对被收养者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
最后,他们的年龄不得低于30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其实我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有子女的人是否还能收养孩子呢
符合仅拥有一名子嗣的人士同样其实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承受养育孩子的责任。
然而,作为收养方的个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严格条件:
第一,需要确认他们目前并没有子女或者仅仅只拥有一位孩子;
第二,他们必须具备充足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被收养者的相应能力;
第三,他们必须保证自身并未患有任何在医学领域内被认定为不适合承担养育子女职责的疾病;
第四,他们应该确保自身并不存在任何可能对被收养者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
最后,他们的年龄不得低于30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其实我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孩子的其他监护人包括哪些
孩子的其他监护人包括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经过同意其实可以成为其他监护人。这是根据我们国家《民法通则》当中17条所作出的规定,对于无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出的监护人确定。一、孩子的其他监护人包括哪些?
孩子的其他监护人包括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的义务是什么?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我们国家孩子由于年纪比较小,所以没有办法独立的从事一些行为。也就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此种情况之下的话,必须要予以确定监护人。主要是负责他们的教育和日常的生活,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