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什么(遗产继承顺位关系是什么)
导读:在法定继承中,财产继承权的先后顺序是这样的:配偶、子女和爸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享有优先继承权。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就...
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什么
导读:在法定继承中,财产继承权的先后顺序是这样的:配偶、子女和爸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享有优先继承权。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就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来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是相等的,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遗产分配会严格按照这个顺序来,确保继承权公平合理。一、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什么
关于财产继承权的顺序如下: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将依照以下顺序予以分配: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他们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继承。若前述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已经不在世或者放弃了相应的继承权利时,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此处提到的子女,不仅涵盖已婚生育的子女、非婚姻关系所生的子女、收养来的子女,还包含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样地,这里所说的父母,也不仅仅指生育自己的父母,还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明确如下:首先,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除非存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遗产分配将严格按照此顺序进行,确保继承权的公平与合理。
二、财产继承权的法定顺序是怎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一个人逝去之后所留下的遗产将按以下次序进行分配和继承:
首先是按照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列,分别为: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被继承人的血亲子女以及被继承人的父母;
其次才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群体,具体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辈亲属以及外家亲属。
在继承发生时,首位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获得分配权,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其中;
若对应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已全部离世或放弃继承权,那么接下来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依次获取剩余部分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财产继承权新民法规定有哪些
在现行新的民法典之中,对于相关的财产继承权益问题,我们有必要了解以下关键性的法规:首先,在法定继承这一方面,众所周知,配偶、子女以及祖父母都属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而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则不得不屈居第二顺位。
当法律所赋予的继承权利产生之后,倘若首个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依旧健在且具备继承的自身意愿,那么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就无权行使继承权;换言之,如果首个顺位内的法定继承人无人执行使命的话,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来代替其履行这份职责。
其次,从遗产继承的规范来看,个人自愿签署的遗嘱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这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
最后,如果继承人存在蓄意谋杀被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恶劣行为,那么他们将会失去继承权。
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活中扮演着主要抚养角色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在法定继承中,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明确如下:首先,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除非存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遗产分配将严格按照此顺序进行,确保继承权的公平与合理。
财产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4、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其实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5、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