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聘礼可以拿回来吗(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导读:看情况而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了聘礼可以拿回来吗
导读:看情况而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一、离婚了聘礼其实可以拿回来吗
看情况而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离婚了聘礼能拿回来吗
婚姻聘礼即通常所说的彩礼,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就此问题,法律原则上并不支持女方将彩礼全额返还给男方。
然而,如果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事实上双方并未共同生活过,或者由于男方为支付彩礼而导致自身生活出现严重困境,那么在进行离婚诉讼之时,男方有权提出要求女方归还彩礼的诉求。
尽管存在这些符合返还彩礼条件的特殊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彩礼将会完整无缺地归还给男方。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裁决确认返还金额时,往往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是否育有子女、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彩礼金额的大小以及过错程度等等,然后再依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返还彩礼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情况的决定因素需根据具体情境展开评估。若当事人主张返还依据当地风俗习惯所支付的彩礼,经查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理应给予支持:(一)双方在法律意义上尚未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二)尽管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程序,但双方在实际生活中并未共同居住;(三)在婚前支付彩礼且导致支付方经济状况陷入困境。对于上述第(二)和第(三)种情形,必须是在双方婚姻关系终止的大前提下方能参照执行。
下聘礼后悔了
男方向女方下聘礼之后,后悔了,想要悔婚,聘礼是其实可以要回来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是男方给付聘礼之后,造成其以后的生活困难,当前的经济不能支撑自己的生活。其次,给付聘礼之后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下聘礼后悔了,其实可以要回来吗?
给付彩礼后悔了,是其实可以将婚彩礼能要回来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2、3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且该条规定并没有说明男方悔婚,就不用返还彩礼。 因此,如果男方悔婚,女方也其实我们应当返还彩礼。
二、不退聘礼会被判刑吗?
在实践中不退彩礼一般是不会判刑的,但如果男方向法院起诉后,女方有能力退还彩礼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有可能被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礼不退也是属违法的,甚至其实可以定罪。
1、向男方索要彩礼之后,也不退还彩礼,故意把责任归结于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现逃逸的情况。这就有骗婚的嫌疑,从法律上说也属于诈骗罪。
2、在胁迫下签订“彩礼婚姻契约”,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通过欺诈逼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下聘礼之后后悔了,也是其实可以要回来的。一般来说,不退还聘礼是不会判刑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女方向男方索要聘礼之后,既不退还聘礼,也不结婚,存在骗婚的嫌疑,其实可以按诈骗罪处罚。采用胁迫等暴力手段签订的聘礼婚姻契约是无效的,其实可以请求法院退还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