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需要尽到赡养义务吗(代位继承人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吗?)
导读:代位继承有时要尽到赡养义务,有时又不需要尽到赡养义务,视情况而定,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
代位继承需要尽到赡养义务吗
导读:代位继承有时要尽到赡养义务,有时又不需要尽到赡养义务,视情况而定,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的。老人有子女的,由子女赡养。子女全都去世的,由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一、代位继承需要尽到赡养义务吗
代位继承有时要尽到赡养义务,有时又不需要尽到赡养义务,视情况而定,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的。
老人有子女的,由子女赡养。
子女全都去世的,由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在该事件中,被代位人须于被继承人先行离世。
2.如果先离世的被代位人并非被继承人的亲子关系或兄弟姐妹之一,那么诸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人较早离世则不会引发代位继承机制启动。
3.作为被代位人的直接晚辈血亲,继任继承者必须具备合法的继承资格。
4.在被代位人尚在人世时,其应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仅应用于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之中。
6.无论代位继承人数量为何,他们均依原则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继承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代位继承人没有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也能继承遗产,关键是代位人对被继承人之间是没有赡养义务的,比如老人的子女先去世,老人的孙子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只要老人没有立遗嘱,老人的子女没有失去继承权,代位人就能继承遗产。一、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能继承吗?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也能继承,代为人对被继承人本身就没有赡养义务,代为继承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其实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实际上,就算老人的子女没有对老人尽赡养义务,也不一定会失去继承权,因为法律上只是规定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其实我们应当少分遗产,如果老人的子女失去了继承权,老人的孙子自然也就没有资格继承遗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