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具体介绍下国家对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通知)
湖北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 告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
大家好,我很乐意和大家探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的相关问题。这个问题集合涵盖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的各个方面,我会尽力回答您的疑问,并为您带来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请具体介绍下国家对大学生村官的政策。
湖北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公 告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精神,报经省委同意,现将湖北省2008年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数量
我省2008年计划选聘826名,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见附表一)。根据毕业生定向报名应聘和志愿情况,省委组织部统筹调剂。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2006年、2007年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其他有志大学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应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有关县(市、区)2006年以来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组织考察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占市州本次选聘分配名额)。
三、选派去向和任职
对选聘的大学生,由市(州)委组织部按照回原籍县(乡、村)和“就近”原则,结合所学专业,分配到县(市、区),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的经济薄弱村、工作后进村(省定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贫困村)。
选聘的大学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的大学生驻村工作,选聘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四、待遇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工作期间,县(市、区)委组织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除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外(西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5万元),我省按人均每年5000元标准另行补贴,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市(州)、县(市、区)是否另行增加补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2、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3、在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市、区)财政支付,年人均约为200元。
4、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中央或县级财政)代为偿还。
5、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6、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今后招考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考录。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7、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9、到贫困县等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五、工作安排和报考程序
全省选聘工作5月上旬启动,7月底结束,按照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8个环节进行。
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笔试或面试方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和考察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
2008年5月10日至5月20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报名时,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定向报考,每位考生填报一个职位(应聘去向)。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应同步进行报名确认,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办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二)申请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后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报名时,所有毕业生都应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北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二,一式三份,需贴与上传电子照同底的照片),其中: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加盖学校党委组织部印章,交学校党委组织部一份,参加笔试时现场上交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加盖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原毕业学校党组织印章,参加笔试时现场上交一份。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如安排考试,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08年6月2日至6月6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08年6月8日左右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并上交报名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笔试结束后,分市(州)按照拟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划线排序,并确定考察人选。对于一些市(州)考察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按照考生意愿依次按得分高低调剂志愿。
笔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在农村工作的广大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符合条件、有意应聘的大学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报名,并随时注意查看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等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有关工作公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通知
关于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09]19号)要求,现就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通知如下:
1、选聘对象:①2007、2008、2009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②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活动服务期满及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参加选聘(符合报名要求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其中,各地组织选聘的人员,必须是在村现任岗位工作的。
2、基本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②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④身体健康。
3、报名考试:各类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 )。报名、考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详见《河北省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
4、请各系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及时通知毕业生,做好相关政策的解答,并向毕业生公布本系报名工作咨询地点和联系电话。
5、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请各系辅导员老师告知每名毕业生在当日网上报名后,主动向老师报告。各系就业秘书将本系报名情况每天下午3:00前向就业指导中心报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日报表》。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河北省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
附件2:《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日报表》
附件1:
河北省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09]1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09年,全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0名(本科2400名、专科600名)。其中,石家庄市270名(本科216名、专科54名),承德市153名(本科122名、专科31名),张家口市254名(本科203名、专科51名),秦皇岛市138名(本科110名、专科28名),唐山市317名(本科253名、专科64名),廊坊市196名(本科157名、专科39名),保定市378名(本科303名、专科75名),沧州市348名(本科279名、专科69名),衡水市304名(本科243名、专科61名),邢台市315名(本科252名、专科63名),邯郸市327名(本科262名、专科65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是:2007、2008、2009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选聘比例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的选聘比例都要达到80%以上。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活动服务期满及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参加选聘。其中,各地组织选聘的人员,必须是在村现任岗位工作的。
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受学校处分、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不能报名。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各类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原则上,河北生源毕业生应报考原籍所在市。省外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报考去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市。
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 )。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河北省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②报名者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信息及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25kb以下)。报名成功的,将提供给每个考生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重要的代号,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③考生所报考市的资格审查部门对报名者上传的相关信息及照片质量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资格审查部门说明理由。
④报名者上传信息后,可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请在6月27日9:00——7月3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必须拥有正式《居民身份证》,且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在网上提交的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和考务费。
2、笔试
时间:7月4日上午9:00—11:00。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市分设考点,省委组织部选派人员巡视。
笔试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命题、阅卷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符合报名要求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7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3、资格复审
7月20日,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复审相关事宜。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办法:以市为单位,本科、专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员范围。其中,非党员比例最高不超过本科、专科各自分配名额的20%。
复审时间:7月27日——7月31日。
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对进入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县级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出现审查不合格人员,按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4、体检(8月11日—— 8月20日)。通过复查人员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体检。
5、公示(8月21日——8月31日)。各市委组织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决定聘用(9月1日—— 9月中旬)。各市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含市、区,下同),县级组织部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原则上,河北生源毕业生应分配到原籍所在县。聘用人员名单和任职村及职务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7、岗前培训( 9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四、任职方向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五、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由县财政负责。
2、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代偿办法另行制定。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六、管理及服务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2、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团委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选调生和代偿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工作期满后,经严格考核,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
3、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4、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必须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6200(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11-87908490
大学生村官是干嘛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大学生村官定义
大学生村官,是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
二、大学生村官发展历程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到快速发展,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发展过程。
自发探索阶段
1995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先后组织招聘大学生“村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较少,但形式多样,逐步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流到农村的正式渠道,为后来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求职。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村官”,拉开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序幕。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5年内实现全市5200个行政村都有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国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市区发展到10个,主要分布在东、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到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与探索阶段。
全面试验阶段
200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此后,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范围试验阶段。
从2005年起,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山东等省市区先后启动大学生 “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
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一个全面的发展时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大学生村官工龄怎么计算
大学生村官工龄计算方式是:
一、《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云组通(2008)47号。“在村任职2年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直接转正定级,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二、大学生村官工龄按照参加工作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工龄的,工龄的计算方式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约定。
甘肃省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进村进社、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有什么区别,哪个好,谢谢啦
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按照中央的安排,今年我省已选聘5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省委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度重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甘肃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出台《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地政策保障。
制定激励政策 培养骨干力量
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是中央高瞻远瞩、与时俱进作出的战略决策。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正发生着深刻变革,一方面,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变,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党员群众文化程度偏低、新农村建设缺乏骨干人才等问题非常突出。就我省而言,全省村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4.6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16名,仅占10.1%左右,至今没有一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在农村任职。另一方面,我省共有1.6万多个行政村,河东地区大部分村山大沟深、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生活水平低。大学生毕业后宁可在外面打工,也不愿回村工作。农村人才的短缺和城市人才的浪费,导致了城乡二元结构差距的拉大。另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政干部多数是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机关工作,干部结构单一,基层工作经验缺乏。
为了使大学生能真正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为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在《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中,我省专门出台了5个方面的激励政策。一是从2010年开始,省委组织部在选调生选拔中,拿出二分之一的名额定向招录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二是在村工作满三年(甘南州两年)、考核合格者转为乡镇事业干部;三是报考党政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是优秀的可转任村级主职干部或列为后备干部;五是特别突出的可提前转为乡镇干部。这些政策,都是省委组织部与有关职能部门,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调确定的。
据悉,我省的激励政策,在全国各省区市属于最好的政策之一。考虑到甘肃欠发达的实际,今年我省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到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整村推进项目村、有产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村和有其他项目的村工作,也可安排到贫困村和工作薄弱村工作。一个村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贫困村和薄弱村可选聘两名。
《办法》规定,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也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也可推荐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是共青团员的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也可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工作等。他们将在理清发展思路、推广科技知识、传授实用技术、培养新型农民、争取项目资金、带领群众致富、加强村级管理等方面发挥专长。经过二至三年或更长时间,使任职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新的提高,项目建设有新的进展,村级班子建设明显增强,个人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取得实效
加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关键在组织领导。《办法》规定了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确保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首先,明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组织部门是本地区这项工作的牵头抓总部门,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地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宏观指导政策,县(市、区)委组织部是管理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直接责任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是管理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直接责任人。省级人事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负责落实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党政公务员享受加分、优先录用等优惠政策。
其次,从财政资金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发放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从签订聘用合同当月起,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并办理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到牧区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中央财政补贴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拨付,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再次,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省级教育部门负责落实选聘到村任职满三年、经考试合格、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的政策;负责落实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研究生享受加分、优先录用的政策。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有关社会保险政策。各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帮扶单位多支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特别是发改、财政、社保、交通、农牧、林业、水务、扶贫、卫生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和技术多向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所在村倾斜。乡镇党委做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生活、安全等保障,妥善解决实际困难。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认真培养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多压担子、交任务、严要求,在生活上多关心、多支持,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加强管理监督 保证不出偏差
大学生到村任职,直接和农民打交道,仅靠满腔热情是不够的。据了解,现在大学生多数从校门到校门,缺乏对农村情况的深入了解,即使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很多也不熟悉农村基层工作情况。
在这样的背景下,做好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选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实现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机统一。今年选聘到村任职的538名高校毕业生确定后,省委组织部立即举行会议进行了专门培训。组织处精心编印了《学习手册》和《工作日志》,手册内容包括相关政策性文件,以及已经选聘到村任职优秀大学生的事迹材料。日志包括工作内容、感受启发和领导评语,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大学生“村官”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选聘大学生赴各市州报到后,各市州开展了思想教育、工作方法、作风纪律、农业生产基本知识、农村生活常识等方面的培训,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培训期间,分配任职村确定后,各市州组织大学生与县区人事部门签订了选聘合同。各县、乡党校和各类农村专修学校采取专题讲座、外出考察、研讨交流、参观学习、结对、成立联谊会、开设公共信箱、QQ群和网上论坛等,加强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日常培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保证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工作不出偏差,省上在《办法》中建立了一整套制度体系,以纪律来规范约束大学生的言行,展示当代青年“村官”良好形象。
制度体系一方面立足加强管理。一是目标管理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结合任职村发展现状,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签订三年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党委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实绩报告制度。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乡镇党委每季度填写《工作实绩报告单》,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帮带制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第一年,各乡镇党委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帮带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四是工作定期交流制度。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方式,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工作开展。五是请销假制度。有事履行请销假手续,根据时限分别由村委会、乡镇党委、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州)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制度体系一方面着眼考核奖惩。考核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乡镇党委共同负责,与所在村主职村干部考核同步进行。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平时考核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均采取个人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述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奖惩、录用选调生和事业干部的重要依据,并装入本人档案。中央财政补贴按标准足额发放,省级和县级财政补贴用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奖励,与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考核结果挂钩。市(州)委组织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选聘到村任职优秀大学生和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评选结果作为推荐选调生、乡镇事业干部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政策一经确定,关键在于落实。到农村去,到基层去,是党的期望,农民的期盼,也是当代青年大学生的使命。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共同努力下,在各项政策措施的保障下,青年的理想和才华,一定能在广阔天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真正有所作为。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问: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
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司法援助、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问: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首先,对原籍在中、东部地区而去西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到西部贫困边远地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前定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高定工资标准。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其次,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第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志愿者服务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并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问:什么是“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答:为了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服务的方式,我省“两项计划”共招募100名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到四川省和我省部分县(市、区)基层等欠发达地区从事为期一至二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问:“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服务期间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总分加分。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笔试总分加分;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中东部国家机关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大学生村官计划
问:村官计划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答:从2006年起到2010年,力争5年左右时间,做到全省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一般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机构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转至所在村和社区。
问: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激励和保障政策?
答:受聘高校毕业生的薪酬、参保等所需费用,主要由市、区县(市)、乡镇(街道)分别承担,有条件的村和社区也可适当负担一些。
到村和社区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考试总分可适当加分。到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表现优秀、条件具备且有空缺职位的,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担任相应职务。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时,要落实加分等有关优惠政策。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和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对3年后仍留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对已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的,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安心基层工作。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满后在当地创业。对长期在农村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其户籍可以在所在地的区、县(市)或乡镇落户。受聘高校毕业生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4年起由乡镇(街道)统一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文章来源于易贤网/n42599c1152p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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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
2009-04-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团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和完善中央有关部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各专门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专门项目主要包括: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
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在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框架下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部际协调机制。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研究确定计划、组织报名选聘、安排工作岗位、出台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各专门项目主管部门不变,仍按现有方式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就业工作联席会框架下也要相应建立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团委等部门组成的部门协调机制,并明确相关职责,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统筹组织实施工作。
三、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现在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所从事的岗位,可参照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现有项目中高于此标准的,按现行标准执行。
四、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从2009年起,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专门项目的大学生。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优惠政策。在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范围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同等具有报考资格。
六、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参加各专门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七、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各主管部门要发挥本部门资源优势,积极推荐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就业。
各专门项目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专门项目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参加各专门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水平,适当调整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保证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九、各专门项目主管部门要明晰职责,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专门项目的选拔招募工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各省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各专门项目现行招募办法,统筹做好农村基层岗位需求统计,制定工作方案,分项目上报招募计划并分类组织实施。要注意总结、运用已有经验,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共青团中央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好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