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竞业协议一定要签吗(科大讯飞一副总裁跳槽腾讯,因竞业协议被判赔偿,你有遇到过类似情况吗?)

竞业协议不是必须要签。竞业限制是要求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

对于竞业协议是什么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竞业协议一定要签吗(科大讯飞一副总裁跳槽腾讯,因竞业协议被判赔偿,你有遇到过类似情况吗?)

竞业协议一定要签吗

竞业协议不是必须要签。竞业限制是要求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基本标准是:

1、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

2、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条件:

1、竞业禁止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

2、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3、竞业禁止的期限恰当;

4、应当给予负有保密义务的人一定经济补偿;

5、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雇员在企业任职时接触或可能接触到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适应,竞业禁止的地域应仅限于与商业秘密竞争利益有关的地域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科大讯飞一副总裁跳槽腾讯,因竞业协议被判赔偿,你有遇到过类似情况吗?

因为竞业协议被判赔偿的事件我没有经历过,但是我知道签了竞业协议,这名员工就应该遵守这份的合同,一旦违反是会被公司追索赔偿的。

一、竞业协议是什么??

竞业协议是公司和员工共同签订的双方有偿合同,员工从该公司离职之后,应该对公司里面的业务保密,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都可以向对方索赔。签订竞业协议最长不可以超过两年,赔偿的金额跟商业机密在市场上所存在的价值有关。

二、科大讯飞一副总裁跳槽腾讯被判赔偿具体情况。

科大讯飞总裁陆昀和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之后陆昀因为个人的原因需要辞职,科大讯飞同意了陆昀的离职,在粒子之前,陆昀也表示过自己会去腾讯公司。不过科大讯飞发现陆昀以专家顾问的身份出席了腾讯科技的创新峰会,并且在会议上发表了个人的演讲。科大讯飞认为陆昀已经违反了竞业条款,最终背叛赔偿1,200万元,在普通人看来,这笔钱可能是一辈子都赚不到,但是这笔钱对于陆昀来说只是小数,陆昀在离职之前科大讯飞就将原本属于陆昀的股权进行转让。?

三、有哪些公司需要签订竞业协议?

会签订竞业协议的公司和人员都是十分优秀的,相信很多人都没有接触过竞业协议。像腾讯,讯飞,百度这些大公司里面的高层员工基本上都会有竞业协议,签订竞业协议对双方都有好处,但是违背竞业协议被罚款之后,在有效期内对方还是要继续遵守。 ?

但是我觉得无论和公司有没有签订竞业协议,自己都应该对公司的数据进行保密。像我做会计的到一家新公司也不会签竞业协议,职业道德告诉我,不是同一个公司的数据不能混合使用。

竞业限制协议什么意思

竞业限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它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具体来说,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1、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

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等容易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员。

3、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如市场销售人员、财会人员、秘书等。

建议在入职时就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员工离职时不签或拒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合伙企业法》

第32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刑法》

第165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竞业协议

竞业协议,又称竞业禁止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由于它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故它与一般的合同有本质上的不同。竞业禁止合同又叫“不竞争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可在双方劳动关系建立之时,也可在劳动关系结束时。

竞业禁止是指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职工或雇员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或禁止他们在本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协议”对劳动者不公平之处在哪里?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会签一个”劳动合同”,这个是大家都熟悉的。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又不想继续做下去了,走之前,很多公司会让你签一个“竞业协议”, 那么,什么是“竞业协议”呢?

所谓的竞业协议也就是竞业限制合同,它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要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承担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力。其目的就是平衡双方的利益。

单纯看字面对我们劳动着没啥影响,其实对我们来说里面有一个很大的bug。因为合同内规定了甲方与乙方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24个月之内。整整两年的时间。这样会导致员工失去合理的预期和就业机会。

? 尤其是在劳动者离职后而竞业限制没有启动之前,如果劳动者已经入职其他公司,后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协议限制义务,显然是不合理的。

“竞业协议”主要指的哪些方面。

、不得自己经营与原单位相同的产品。

、不得从事同类业务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到与甲方经营的同类产品。

、不得去同类业务的有关单位任职,不得在相同竞争性行业专职或兼职并形成劳动或劳务关系。

? 很显然,对于因信赖而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显然是不公平的。用人单位如果不需要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则应采取与劳动者协商解除或者发送书面通知,提起仲裁或者诉讼方式终止竞业限制协议。

如此看来,这24个月想要工作就得改行了。不然就是违约了。

劳动者如果想顺利离开原单位,是否可以拒签“竞业协议”呢?

第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对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拒绝签署。因为协议是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所订立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为由拒绝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或者拒绝办理离职证明来胁迫劳动者签订的,这个协议属于因胁迫而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无效的。

第二,竞业限制协议与保密协议是不同的。劳动者履行保密协议,不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无论是在职期间还是离职之后,都应当遵守、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协议是一种约定的义务,这个义务是基于双方的约定产生的。因此应当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人员限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不是全员都得签!!

如果双方签订了竞业协议,那么,甲方应该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来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根据协商按月支付或者补足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总之,劳动者对于这个“竞业协议”签与不签,根据自家实际情况一定要考虑好了。协议时间是24个月,对于着急找下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要慎重了。

竞业协议是什么意思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

竞业协议,又称竞业禁止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由于它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故它与一般的合同有本质上的不同。竞业禁止合同又叫不竞争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双方之间订立的用以约束其雇员在职或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与雇主竞争的行为。

竞业协议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竞业协议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所限制的是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

以上就是对竞业限制协议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对于竞业限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同时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

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

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

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有谁知道跳槽时 原单位签的竞业协议怎么起作用? 影响会很大吗

一般竞业协议是限制掌握公司核心信息的个人到竞争企业就职、创业等,如果发生了这份协议就生效了,其中的惩罚条款就起作用了。

职员在签订协议是要确定几点:1、限制期限不能超过2年;2、一般人员是核心人员或者掌握公司核心信息的人员才有这个限制;3、限制期内要有相应的补偿,按月发放。一般为月工资的一半以上;4、竞业协议是在离职或合同解除后生效。

大概就这些了,注意一下就可以了。

竞业协议一定要签吗(科大讯飞一副总裁跳槽腾讯,因竞业协议被判赔偿,你有遇到过类似情况吗?)

今天关于“竞业协议是什么”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