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法典151条诉讼的案由是什么(借款不还起诉状案由是什么)
《民法典》法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5...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在“民法典关于案由的规定”方面的经验。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以民法典151条诉讼的案由是什么
《民法典》法条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51条规定的构成要件如下:
1、在客观上,暴利行为以给付与对待给付明显不相称为前提。但此类不相称不能统一确定,在各个法律行为中必须考虑个案的全部情况
2、在主观方面,须“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这里的“利用”是指为获取过度利润故意使用相对方的窘境。获得暴利的一方不仅要知道所约定给付的明显不对称,而且知道对方的危困状况、没有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者意志显著薄弱。一般来说,可以将给付与对待给付极不相称视为其标志。“危困”是指由于一时的紧迫,大多数为经济上的窘境而需要他人提供实物或者金钱;“缺乏判断能力”是指未能按照理性的动机行事或正确评价双方的给付以及交易在经济上的结果。
借款不还起诉状案由是什么
法律分析:这个一般是按基础法律关系来审理,比如这个欠款是买卖合同款,这个就是买卖合同纠纷;如果是单纯的自然人借贷,则就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撤销合同属于什么案由
法律分析:案由: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您好,现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2011年制定《案由规定》以来,民事诉讼法、邮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有了很多新的制定或者修订,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新规定结合现状对2011年《案由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案由规定》依照严格依法原则、必要性原则、实用性原则三大原则,以民法学理论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为基础,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类型来编排案由的纵向体系。在纵向体系上,结合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民事立法及审判实践,将案由的编排体系划分为人格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海事海商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非讼程序案件案由,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共计十一大部分,作为第一级案由。在横向体系上,通过总分式四级结构的设计,实现案由从高级(概括)到低级(具体)的演进。修改后的《案由规定》采用纵向十一个部分、横向四级结构的编排设置,形成了网状结构体系,基本涵盖了民法典所涉及的民事纠纷案件类型以及人民法院当前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类型,有利于贯彻落实民法典等民事法律关于民事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今天关于“民法典关于案由的规定”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民法典关于案由的规定”,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