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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案件标的额什么意思)

立案标的金额是当一件案件审结以后,最终在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数目的意思。1、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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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案件标的额什么意思)

立案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立案标的金额是当一件案件审结以后,最终在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数目的意思。

1、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

2、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

3、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立案标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的标准如下: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5、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6、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7、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8、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如下:

1、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2、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综上所述,立案标的金额是指实际损失。结案标的额是当一件案件审结以后,最终在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的数目。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案件标的额什么意思

“诉讼标的额是指你诉讼的争议额度,比如说要求返还借款5万元,利息1000元,那么诉讼标的额就是51000元。诉讼标的额是指你诉讼的争议额度,简单理解就是诉讼请求中的金额总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民事诉讼的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双方当事人所尽有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具体的金额,当然任何的一种东西它都是可以成为合同当中的标的物的,而具体的金额它指的就是最终的这个指向的标的物的具体的金额方面的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案件标的额怎么写

法律分析:诉讼标的额其实就是我们诉讼请求里面希望对方偿还我们的标的金钱,及标的物品等,法院会根据诉讼标的额来收取不同的数额的诉讼费用,诉讼标的是对案件收费最直接的影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诉讼标的金额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标的额就是案件中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案件的争议额度。诉讼标的金额是根据民事纠纷涉及到的财产纠纷来确定的,民事案件都是需要先确定诉讼标的,然后根据该标的来书写民事诉状。任何已经被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只要法院还没有确定判决案件的日期,那么该诉讼标的就可以被变更。任何诉讼标的额变更,法院审理案件的成本也会有所差异,故此诉讼费也会随着变化。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法院标的金额什么意思

合同标的额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的价值,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物品的总价款即为该合同的标的额。标的一般就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额是数额,也就是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

一、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二、诉讼标的执行要求: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三、诉讼标的因素区别

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

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小额诉讼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立案标的金额是什么意思(案件标的额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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