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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指什么,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公司要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一、竞业禁止是指什么所谓竞业禁止,指对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员所为的竞争性特定行为的禁止。也就是说,权利人有权要求与其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同业竞争的法律规定”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竞业禁止是指什么,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公司要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竞业禁止是指什么,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

一、竞业禁止是指什么

所谓竞业禁止,指对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员所为的竞争性特定行为的禁止。也就是说,权利人有权要求与其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不为针对自己的竞争性行为。这里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即与特定营业具有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定人。特定民事法律关系,一般由合同契约决定。竞业禁止有以下特点:

(一)竞业禁止产生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在国外,由法律直接规定竞业禁止。例如《瑞士劳动合同法》第34条a款规定:“雇员必须忠实地维护雇主的正当利益;雇员接受与雇主竞争的第三人的报酬而为其服务,在服务期间使用在原企业获得的商业秘密或泄露之,都属于禁止之列。”《意大利民法典》第2105条规定:“提供劳动者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与企业主竞争,亦不得泄露涉及企业管理或生产方法的信息,不得以使企业蒙受损害的方式允许第三人利用上述信息。”各国公司法中,对董事、监事、经理也都有类似的竞业禁止规定。另外,雇主与雇员之间通过合同形式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也是竞业禁止义务产生的原因。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28条也规定:“企业、事业可以与参加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签订在职期间或者离职、离休、退休后一定期限内保守本单位技术秘密的协议。”上面所述的竞业禁止,有的是法定的竞业禁止,有的是约定的竞业禁止,这既体现了立法者对于竞业禁止现象的重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合同自由的原则。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都应允许。但是在这样的合同中,不能因合同自由而限制处于劣势地位一方从事合法竞争的自由,要把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与商业惯例、商业道德一并考虑,既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又对义务人的利益予以关注,同时兼顾公共利益。

(二)竞业禁止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不论是从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劳动法关于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

规定,还是从法律关于代理人、经纪人、营业转让人竞业禁止的规定以及其他方面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来看,权利方和义务方之间都存在着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或为委任关系,或为雇用关系,或为代理关系,或为营业转让关系。竞业禁止义务只能发生在这些具有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之间没有这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不可能产生竞业禁止义务。

(三)竞业禁止所要限制的行为,从广义上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竞业禁止制度所要保护的社会关系的客体就是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所要禁止的行为就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但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所指的不正当竞争又有所不同。首先,竞业禁止行为本身并非违法行为,而只是由负有特定义务即竞业禁止义务的主体实施该行为才构成违法。如公司经理从事营业活动本身并不违法,只是由于其特殊的职位而不应该从事与其所在公司相同或者类似的经营活动,否则即构成竞业行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不论是谁实施这种行为。其次,竞业禁止一般只关系到特定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如公司(企业)与雇员之间,或者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利益。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固然不正当地损害了一部分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另一方面而且更重要的原因是其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所以准确地说,竞业禁止所要禁止的行为是界于公平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之间的一种市场行为。[⑤]

(四)竞业禁止是一种不作为义务。

民事义务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为了满足他方的合法权益,义务主体必须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是为作为;必须不为某种行为的,是为不作为。前者也称为积极义务,后者又称为消极义务。违反积极义务,是当为而不为,违反消极义务,是不当为而为之。竞业禁止义务,它所加诸于义务主体身上的是不为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法律或者合同对其要求是不得进行某种行为,因而从本质上讲,竞业禁止义务是一种不作为义务。

(五)竞业禁止有一定的限制范围。

各国立法均对竞业禁止的时间和空间进行了必要的限制。如许多国家规定,雇员离职后一定时期不得从事与其在原企业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有关的经营活动,但不能无限期地要求离职雇员不为竞业活动。又如,关于许可合同的竞业限制,被许可方只在许可方的市场范围内的营业受限制,超出该范围就不再受同业竞争的束缚。当然,竞业禁止也存在着没有限制的特殊情况。比如,对于某些重要的商业秘密,只要该商业秘密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离职者就不能从事与该项商业秘密相关的竞业活动。

二、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竞业禁止条款中规定的竞业禁止时间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之后,该条款就自动失效。因此,劳动者不用担心与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后,不能再进入同一行业工作。

公司要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一、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成为上市公司的要求: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独立性: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三、公司上市的步骤:

1、股份改制(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三年业绩、验资注册、资产评估。

2、上市辅导(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四期报告、授课辅导、辅导验收。

3、发行材料制作(1—3个月):招股说明书、券商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定价分析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4、券商内核(1—2周):现场调研、问题及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5、保荐机构推荐(1—3个月):预审沟通、反馈意见及整改、上会安排、发行批文。

6、发审会(1—2周):上会沟通、材料分审、上会讨论、表决通过。

7、发行准备(1—4周):预路演、估值分析报告、推介材料策划。

8、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股书、路演推介、询价定价、股票发售。

9、上市流通(1—3周):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

10、持续督导(2—3年):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四、公司上市大致要经历的流程:

1、 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完成有关诉讼工作。

3、聘请注册会计师介入完成有关公司上市的审计工作,并完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及有关上市法律文件报证监会审批。

6、审批。

7、上市。

8、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上市后三年财务审计。

五、公司上市所需要的时间:

从拟写可行性报告准备上市时起,到通过审核上市,大约需18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六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

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七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应当对发行人的经营年限、财务状况、最低公开发行比例和公司治理、诚信记录等提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向公众发行股票,发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么算?

一、从《证券法》第五十条(公司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条来理解,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在3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发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总股本4亿以上的,发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竞业禁止是指什么,竞业禁止条款可以限制终身吗(公司要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同业竞争的法律规定”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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