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超过时限怎么赔偿(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怎么办,有什么补救措施?)
导读:工伤认定有时限,过期就无效。如果是单位的错,超时还能讨。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得照付。一、工伤认定超过时限怎么赔偿通常来说,如果在工伤认...
工伤认定超过时限怎么赔偿
导读:工伤认定有时限,过期就无效。如果是单位的错,超时还能讨。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得照付。一、工伤认定超过时限怎么赔偿
通常来说,如果在工伤认定上出现超期的情形,那么劳动者有可能因此而失去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的机会。
然而,倘若这是由于用人单位的疏忽或过错所致的,则劳动者仍然具有向用人单位追讨赔偿的权利和机会。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若工伤认定超期,劳动者可能丧失工伤保险赔偿权。但若超期因用人单位疏忽或过错,劳动者仍可追讨赔偿。此时,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医疗费、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责任。
二、工伤认定超过一个月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未能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在该事件发生之后的一年时间内,员工或其亲属均可自行备妥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事宜。
再者,若是用人单位未能为劳动者购置工伤保险,则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将由用人单位全权承担。
在此过程中倘若与用人单位产生任何纷争或不解之处,当事人可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公正裁决及合理维权途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认定超过期限怎么行政诉讼
针对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而进行的行政诉讼,各方务必重点关注以下四点重要环节。第一,需要审查并确定超越申请期限的原因是否具备正当性或合理性。倘若不存在任何合理依据,那么,就会存在败诉的潜在风险。因此,在提起诉讼之时,必须做好充分的证据材料准备工作,其中包括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确凿证据、受伤事件发生的详细过程以及相关的医疗记录等等。此外,还需特别留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自得知或者其实我们应当得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请求。最后,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该法院为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总而言之,尽管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行政诉讼难度颇大,但是只要我们在证据收集和法定程序遵守方面做足功课,仍然其实可以努力争取到合法权益。
若工伤认定超期,劳动者可能丧失工伤保险赔偿权。但若超期因用人单位疏忽或过错,劳动者仍可追讨赔偿。此时,用人单位需依法承担医疗费、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责任。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如何要求工伤赔偿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案情:陈某系一公司员工,2007年10月在工伤中受伤,公司一直积极配合其治疗,治疗结束后陈某要求公司报工伤,公司答复已报。2009年1月陈某至劳动局询问才知道公司并没有为其报工伤,而且自受伤之日起算已超过一年的工伤申报期。陈某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难道过了工伤申报其就不其实可以要求赔偿了吗。
案情发展:
陈某经咨询律师后得知,超过工伤申报期只意味着无法通过劳动部门的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工伤赔偿,但在法律上其依然其实可以要求赔偿。只不过诉讼的程序与一般的工伤赔偿程序有所不同。经了解后陈某委托律师代理要求公司进行工伤赔偿。
庭审结果:
律师代理后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并提交伤残鉴定。开庭时公司对员工受伤一事进行否认,但却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并不同意赔偿。后经鉴定孙某构成九级伤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公司赔偿陈某十余万元。
法律依据:高院2009.2指导意见非法律与行政法规
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十二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