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先提出离婚彩礼给男人退不退钱(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导读:在大多数情况下,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却没有一起生活,或者因为彩礼的问题让男方陷入经济困境,那么如果女方要提出离婚,通常是需要退还彩礼的。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共...
女方先提出离婚彩礼给男人退不退钱
导读:在大多数情况下,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却没有一起生活,或者因为彩礼的问题让男方陷入经济困境,那么如果女方要提出离婚,通常是需要退还彩礼的。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而且彩礼并没有给男方带来经济压力,那么这种情况下,彩礼就不需要退还了。一、女方先提出离婚彩礼给男人退不退钱
在正常的情况下,倘若男女双方已经完成了婚姻登记程序,然而仍然未能真正地过上共同的生活。或于婚姻筹备阶段,男方所支付的彩礼费用对其自身的经济状况产生了不良影响,从而导致了生活困境。在此种情形之下,当女方首先提出离婚申请时,有可能需要返还彩礼。
然而,若男女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并且彩礼的支付并没有对男方的生活带来重大压力或其他负面影响,那么彩礼的归属便不应予以追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女方先提出离婚财产该怎么分
当涉及到女方对婚姻提出离异请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首先应经由双方共同协商而决定,若协商无法达成协议,可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当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审理法院会基于财产的实际状况和价值,参考相关法律政策,并依据保护青少年子女、女性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做出裁决。
通常来说,夫妻间的共同财富在原则上应以平等分割为基础;
然而,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及财产的获取途径等因素,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化处理。
此外,婚姻双方应通过协议的方式,书面确认婚姻关系期间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婚前财产归属各自所有、共同拥有或者部分属于各自所有、部分属共同所有等状况。
在这种情况下,在正式离婚时需依照先前的书面约定予以执行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女方先提出离婚怎么处理定亲彩礼的
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彩礼该如何予以返还这个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形来进行具体分析。通常来说,如果在男女双方尚未完成婚姻登记手续,或者是在缔结了婚姻登记手续之后并未能共同生活在一起,亦或是在婚前支付了大量的彩礼却因此使支付方陷入经济困境,那么男方有权对此份彩礼提出归还的请求。然而,如果彩礼已经被用于支付双方的共同生活开支,或者它具有赠送礼物这类赠予性质的话,那么就不应该再予以返还。我们我们的建议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协商无果,也其实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通常情况下,若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彩礼导致男方经济困境,女方首次提出离婚可能需返还彩礼。反之,若已共同生活且彩礼未给男方带来压力,则无需追回彩礼。
女方先提出离婚彩礼钱用退给男方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要退还彩礼钱给男方,要看是否有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中规定的情形。要是不具有法定退还彩礼情形的话,即使是由女方先提出离婚,那也不需要退还彩礼钱给男方。当然,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彩礼是例外情况。一、女方先提出离婚彩礼钱用退给男方吗
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度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道三项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由谁来返还
实践中,由于彩礼给付与收受的实际主体可能不是男女双方,而是双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那么,在彩礼返还之诉中,如何列诉讼当事人?除了男女双方外,彩礼的实际给付人、收受人是否也其实我们应当列为诉讼当事人?
通常认为,由于离婚案件涉及男女双方以及子女的人身权利,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故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存在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且,彩礼的给付实际也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者代表。因此,其实我们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1、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男方以女方为被告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第三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或者实际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不应予以支持。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由于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在彩礼的用途上,既有可能是女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还有可能为男女双方所组建的家庭所用。因此,一般可列女方为被告,如彩礼实际收受人为女方父母或其他人,则可考虑列实际收受人为共同被告。这样既符合婚约财产纠纷特质,也有利于真正解决纠纷。
彩礼一般为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价值较高的实物,包括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男方婚前给付的仅是数额较小的“见面礼”、“过节礼”,或者价值较小的饰物、衣物等,一般均不宜认定为彩礼。至于其实我们应当达到多大的数额或者多高的价值,人民法院其实可以结合当地的经济状况、尤其是男方自身经济条件酌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