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安排加班但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
导读:如果没拿到加班工资,先和单位好好商量,把自己的合法权益说清楚。要是商量没用,就把加班的证据收集好,比如出勤记录、邮件、任务分配单,然后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
导读:如果没拿到加班工资,先和单位好好商量,把自己的合法权益说清楚。要是商量没用,就把加班的证据收集好,比如出勤记录、邮件、任务分配单,然后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配合调查。要是还不行,就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其实可以去法院起诉,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一、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
倘若遇到了未发放加班薪酬的情况,您首先需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地表达出您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如经双方商榷后依然未能解决问题,我们的建议您适时搜集并保存好用以证明加班事实的相关证据,例如出勤记录、电子邮件往来信息以及任务分配清单等,然后提交给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配合调查处理。
同时,您亦可依法寻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援助,向其申请仲裁程序;在此基础上,若有必要且符合法定条件,亦可进一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平时的多少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情况下,员工应获得相当于正常工作小时薪酬1.5倍的加班报酬;
选择在休息日加班却无法享受补休待遇的员工,其每小时加班费用应该为正常小时薪酬的两倍;
若需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则加班小时对应的薪酬应为正常小时薪酬的三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加班工资不按底薪算合法吗
一般来说,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础,它不得低于被雇佣者所担任职务相应的薪资标准。倘若劳工合约中已经详细规定了工资数目,又或者在缺乏明确条款的情况下,则应该以实际发放给他们的工资作为参考数值。基本薪酬仅仅是薪资结构中的一环,仅依据此类薪酬来核算加班费很可能并不符合相关法律。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在双方均有清晰共识、且这些协议并不触犯法定义务和强制性准则的前提之下,那么相应约定的条款也可能被遵循。但是,总的来说,当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时,雇主必须依法支付比其正常工作时间更高的工资报酬。您其实可以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其实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若未获加班薪酬,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明确提出合法权益。协商无果,应搜集加班证明,如出勤记录、邮件和任务分配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协助调查。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安排加班但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
1、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加班,那用人单位其实可以不给加班工资。2、若是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而不给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其实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其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一、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其实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其实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其实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需要提醒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其实我们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在加班时注意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加班安排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加班时处理进货出货的记录、加班所做工作文件、自己经手的销售记录、出库单等。另外,一起加班的同事的证言、加班时间拜访客户所取得的客户证言,在具体的监察及仲裁中也其实可以发挥证据的作用。
二、单位其实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
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150%、200%、300%,这三个延长工时的工资支付倍数,是国家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执行时,只能比它高,而不能降低。
另外,有些单位“一刀切”,不论什么岗位的员工,也不论月工资多少,凡是在长假期间上班的一律按统一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这是不完全正确的。对于工资低的员工,如果单位的加班工资,高于按规定办法计算的加班工资数额的,那么是允许的;但对于工资比较高的员工来说,实得的加班工资就可能低于按规定办法计算的,还是要因人而异的。
单位不给加班工资的情况,在现实工作中很常见,而有不少劳动者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也只能忍气吞声。而这样,只会助长用人单位的气焰,同时也不利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所以,我们我们的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敢于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