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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售合同掉了怎么办(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

导读:购房合同丢失后,处理方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那么其实可以直接终止并撤销剩余合同部分,然后重新签订新合同。如果已经进行了预售登记但...

导读:购房合同丢失后,处理方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那么其实可以直接终止并撤销剩余合同部分,然后...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房地产预售合同掉了怎么办(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

房地产预售合同掉了怎么办

导读:购房合同丢失后,处理方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那么其实可以直接终止并撤销剩余合同部分,然后重新签订新合同。如果已经进行了预售登记但尚未办理按揭,其实可以通过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来使合同失效,三个月后再向预售登记机构申请撤销原合同,最后重新签订新合同。这样其实可以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保障我们的权益。

一、房地产预售合同掉了怎么办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若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尚未进行预售登记程序,购房合同不慎遗失,只需要针对剩余未执行部分的合同予以终止并撤销,进而重新签订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即可;

其次,若在完成预售登记手续之后且银行按揭业务办理之前发生了购房合同的遗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公开声明该合同已失效,待过完规定的三个月期限之后,前往预售登记相关机构申请撤销之前签署的那份合同,最后再依照同样流程重新签订一份新的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房地产预售条件有哪些

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房地产开发商可进行预售业务:1.开发商已经完全支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2.开发商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预售所得收益需全部专项用于相关的工程项目建设;3.开发商签署的所有预售合同均需提交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机构及土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三、房地产预售合同的终止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预售合同的终止因素往往包罗万象,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当事人自行解除,这即是指在协议一致的前提下,买卖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共同达成解除合同的共识;其次是因单方严重违约所引发的中止,譬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预定之日交付出售的房产,并因此期未能满足一定期间时;又或是房产的质量严重偏离双方约定标准等;再次则可能由于诸多不可抗拒的因素,诸如突发的自然灾害或是战争等罕见、无法预测以及无力控制的外部情况,使得原本的合同无法执行下去;除此之外,政策法规的变动亦会引发合同的终止,即因为最新公布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内容导致原有合同义务无法再行履行等等;最后,依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达成也可视作合同的终止原因之一,比如购房者未能按时支付约定款项,一旦达到约定解除条件,该合同便告中止。必须要强调的是,以上所述仅供参考,具体到每一个合同,其终止条款都应严格按照相关合同条文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来予以规范。

购房合同遗失处理因情况而异:未预售登记前,可终止并撤销剩余合同部分,重签新合同;已预售登记但未办按揭前,需报纸声明合同失效,三个月后向预售登记机构申请撤销原合同,再重签新合同。确保合法合规,保障权益。

房地产预售合同掉了怎么办(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

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

1、房地产商已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是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为了防止房地产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来进行房地产开发同无效的同时,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无权要求损失赔偿。而如果开放商没有告知,隐瞒了该事实,那么买房人除了可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外,还可主张双倍赔偿。

开发商如果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就需要进行销售的话,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先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行,其中就包括了预售证。那对于开发商来讲,此时应该怎么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呢?这是很关键的问题,缺少了预售证,自然就不其实可以销售期房了。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怎样取得商品房预售证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向房地产商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加快房地产融资,尽快收回开发建设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行滚动开发,普遍采用了商品房预售这一房地产交易形式。但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大的同险性和投机性,容易产生损害购房者合法利益的现象。为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对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也做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包括:

一房地产商已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是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为了防止房地产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来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交易,保证购房者购房后确定能得到所购房屋的全部产权。

二房地产开发商应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商未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建设工程就不一定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其停止建设。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房地产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一规定是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确实能够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终完成,不至于因施工进度问题而影响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得到所购房屋,同时也是为了防止房地产商炒卖地皮牟暴利。

四房地产开发商要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一规定也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部门在向房地产商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可根据上述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商品房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为了确实保障预售商品房承购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开发商还应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到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增长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六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挪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以及款按规定办理备案和登记手续等违法行为,将予以处罚,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预售,责令补办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七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秘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八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色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二、购买了无预售证的商品房怎么办

开发商售卖商品房,首先要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是不能预售的。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将商品房进行买卖,则开发商与买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买房人其实可以要求宣告合同无效。若开发商在与买房人签订合同时本已告知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则买房人对购买行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要求合同无效的同时,只能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无权要求损失赔偿;而如果开放商没有告知,隐瞒了该事实,那么买房人除了可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利息外,还可主张双倍赔偿。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其实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其实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律师称,商品房在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的意向金、定金等收费行为均是违规的,属于变相预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至于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会介入,进一步调查处置。

开发商要想销售期房其实也不是其实可以,但这个时候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进行销售才行,首先要取得了相应的资质,其中就涉及到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对于购房者而言购买期房也要对开发商的相应证书进行审查,避免购买的有问题的期房,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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