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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差价归哪里监管(一般价格欺诈归哪里管理)

导读:二手房中介行为的差价监管由何方负责负责监管二手房中介业务的政府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省级、地市级和县级行政区划中,建设行政主...

导读:二手房中介行为的差价监管由何方负责负责监管二手房中介业务的政府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二手房中介差价归哪里监管(一般价格欺诈归哪里管理)

二手房中介差价归哪里监管

导读:二手房中介行为的差价监管由何方负责负责监管二手房中介业务的政府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省级、地市级和县级行政区划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承担着对本地区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的统一管理职责。直辖市、城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被简称为“房地产管理部门”,他们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事务。

一、二手房中介差价归哪里监管

二手房交易中介差价的监管责任归属

根据现行法规制度,负责对二手房中介进行监督管理的政府机构主要为国务院设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在省级、自治区及直辖市级单位层面,这些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承担起其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统一指导和管理职责。

至于直辖市、城市以及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为“房地产管理部门”),他们则具体负责管理其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换言之,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管局。对于中介机构的任何违规行为,您都其实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投诉举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其实我们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二、二手房中介费如何收取以及二手房中介费怎么避免差价?

在大多数情况下,二手房屋中介费用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收取并一次性予以结算清楚。

对于如何避免产生中介费用中的差价,我们其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其实我们应当避免委托中介公司同时代理买卖双方的业务,我们的建议在进行二手房产交易时,委托人选择只委托其中一方来代理(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这样能够更为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二手房中介吃差价怎么判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房屋中介机构存在私自提高房价并从中渔利的行为,这便构成了民事欺诈或者违约。从民法的角度来看,中介机构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从而获取不正当的利润,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因此,委托方有权利要求中介机构退还多收取的款项,并且还其实可以提出相应的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情况较为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触及到刑事法律的范畴。例如,中介机构以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编造虚假的事实或者掩盖真实的情况来骗取差价,当其所获得的差价达到一定金额后,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要确定具体的责任归属,需要结合差价的金额大小、中介机构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由此导致的实际后果进行全面评估。通常情况下,委托方其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中介机构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然而,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那么就应该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究刑事责任。

二手房交易中介差价的监管责任主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及以下单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指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违规行为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二手房中介差价归哪里监管(一般价格欺诈归哪里管理)

一般价格欺诈归哪里管理

价格欺诈其实我们应当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价格欺诈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任改正,其实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一、一般价格欺诈归哪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赋予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标价签、价目表等所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对标价签的错误标示,虽不构成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其存在错误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其实我们应当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二、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怎么办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同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其实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该法条规定的商家不仅仅指拥有实体店面的经营者,网络电商也一样受此限制,电商从不是卖家规避法律风险的方式,相反,应该更加严格要求,规范整个电商行业的经营发展。

消费者被价格欺骗之后,有很多种维权的方式。在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消费者其实可以找经营者进行协商,其实可以要求经营者按照购买商品借款的三倍赔偿;也其实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了的就其实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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