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说的不杀生真的可以做到吗?(关于皈依...)
佛讲的不杀生,只要是指因贪图财、色、名、食、睡,而杀死有情众生的性命。譬如,你为了自己休息好,杀死苍蝇、蚊子等,就是杀生。佛菩萨等视众生如一子,慈悯一切众生,连...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介绍一下杀死蚂蚁有罪吗的相关问题。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佛教说的不杀生真的可以做到吗?
佛讲的不杀生,只要是指因贪图财、色、名、食、睡,而杀死有情众生的性命。譬如,你为了自己休息好,杀死苍蝇、蚊子等,就是杀生。佛菩萨等视众生如一子,慈悯一切众生,连蚂蚁也不会杀的。因为一切众生无不爱己命,欣生怖死。如果被杀者,换成你自己,你会怎么样啊!将心比心就是佛心!
那么,我们不小心踩死了蚂蚁,算不算杀生?答,这个有过失,没有罪!因为,你并没有杀心啊!如果为了贪财杀猪、杀鸡等,或者起瞋心杀害虫,因你有烦恼作祟,故有重罪!无心伤害了众生,不名为罪!言有过失,是因慈悲心不够。
至于,虫灾吃光庄稼一事,非是你能控制的!这件事就交给菩萨吧!佛经上有一个案例,佛在因地行菩萨道,曾经为了活五百人,而杀死一人。因为菩萨能堪忍地狱之苦,为了五百人,自己甘愿入地狱!这就是地藏菩萨的大愿“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因哪个恶人,想杀死五百人。菩萨明白这个人造这样的罪,一定堕地狱!所以,菩萨杀死他,免让他造这个罪!又能活五百人!这个恶人,虽然生命没有了,但是不至于堕地狱!菩萨代替他入地狱,真是慈悲到极处!所以,如果真遇到虫灾,庄稼将要被吃光,菩萨会挺身而出的!你也不必担心!
关于皈依...
阿弥陀佛!
许多人对佛法有误解,初机学佛贵在断疑生信,以下是如本法师的开示。
有些人不敢受五戒的原因,因为怕不小心弄死蚂蚁而犯杀生戒,及商人因工作关系,怕犯妄语戒,请慈悲开示该如何?
五戒梵语(panca silani),指五种制戒。杀盗*妄称为四重戒,亦称为性戒,有受戒犯之则有罪,若无受戒犯之亦有罪,饮酒戒而言,有受戒犯之则有罪,无受戒犯之则无罪,故称为遮戒。
杀戒轻重等级有三种:一、逆罪。二、重罪。三、轻罪等三种。
杀父(梵语pitr—ghata)、杀母(梵语matr—ghata)、杀阿罗汉(梵语arhad—ghata)、出佛身血(梵语tathagatasyantike)、破和合僧(梵语samgha—bheda)称为五逆罪。杀死人为重罪。杀死畜牲为轻罪。
依佛法而言,在理性方面,凡所有一切有命者,含灵蠢动者,一律皆不可杀,杀则有无量罪过。在事相方面而言,离成就佛道较近者,或较有智慧灵性者杀之,罪较重;离成就佛道较远者而杀之,其罪较轻。
不慎弄死蚂蚁,其罪尚属轻罪,心应起忏悔之念,若严格行持戒律不犯,凡夫位实在办不到,若要等到永远不会弄死蚂蚁才要受戒的话,我看你一辈子也永远没办法受五戒,因为不犯轻罪要证成初果以上的境界才能办得到,不要说今生没办法受五戒,穷尽未来生亦办不到,所以,不要以这个问题心生烦恼,悠悠不敢受戒,耽误你的生死大业。
商人因经理事业,易妄语,受戒之后,怕犯妄语戒,那就暂时勿受,等到因缘成熟再受之,但也要尽可能的创造因缘,改变因缘才对,因为人命无常,生死事大,轮回(梵语nirvana)路险,欲共度解脱之彼岸,应以戒为师故。
我杀生太多,罪孽深重,请判刑?
你应该受以下十大酷刑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 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即「请君入瓮」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鸠」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二三二度,铅的熔点是摄氏三二七点四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梳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佛教中指的杀生是什么?下面这几种情况属不属于这个范畴?
1 将虫子捉来喂鸡或是把鸡放到,引到有虫子的地方来消灭虫子 (绝对是杀生)
2 将属于天敌关系的动物放在一起,造成相残的,如将海星与贝类放在一起,导致贝类死亡(杀生)
3 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将动物作遗弃,抛弃处理,如流浪猫,流浪狗(不算杀生,但并不仁道)
4 医学或科学实验而进行的动物实验(这个是恐怖的杀生了)
5 明知其他的生命有危险而不去救而导致其死亡(见死不救..不能直接说是杀生,但与杀生也离得近了)
6 指使他人害命,如到饭店吃饭时专门点活物现烹饪(客人和厨师哪个责任大)(吃的和杀的都是同样有罪,但总有人喜欢推卸责任,说别人不吃我不宰,而吃的就说别人不宰我不吃..)
7 使用邪术使他人死亡或出现病状(这个更不用说了,是杀生)
8 破坏环境导致其他生命死亡 (这不是杀生,但破坏环境也是属于不好的行为)
佛教里的杀生,一般都是指杀害有情众生,简单点说就是会动的有思想的,比如说动物,昆虫等等全都是,只要是有思想的都属于..所以就算是一只蚊子一只蚂蚁都不要去伤害他们,因为那也是一条生命..但是植物为什么不属于杀生呢,因为植物无情..只是虽然可以吃菜吃瓜,但不主张破坏树木什么的,所以对于植物也要很好地保护才是
无意杀生如何避免
问:消灭“四害”也算杀生吗?
答:据说,动物界最近召开了一次集体会议,讨论的主题是:“究竟什么动物是世界上最危险的敌人?”根据讨论结果,认为人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敌人。于是,它们准备联合起来,将人类消灭干净。可它们目前还没有这个能力,只好寻找机会,不时给人类制造一些骚扰。
我们总是说,蚊子、蟑螂是四害!或者说,如果我不杀它,它就要咬我。所以,觉得蚊子、蟑螂理所当然是该杀的。但从佛教观点来看,不杀生的戒律是针对一切众生,即一切有生命的对象。当然,也包括蚊子、蟑螂等种种动物。其实,害与不害是相对而言的。人站在自己的本位,觉得某些小动物是害虫,必须消灭。从动物的角度来说,人类才是最危险的害虫。如果动物要消灭人类,大家是否愿意呢?
佛教提倡戒杀护生,一方面是对生命的关爱,一方面是为了培养自身的慈悲之心。通常,多数人的行事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既然蚊子要咬我,那我为什么不能杀它呢?似乎觉得自己很有道理。但我们想过没有,它不过是咬了我们一下,即使从防卫角度出发,也罪不至死。更何况,我们还有理性思维能力,可以抉择自身行为,不像它们那样,所作所为完全是出于本能,是不能自主的。
问:无意中杀死虫类,是否属于犯戒?
答:无意中伤害虫类等其它生命,不能算是犯杀生戒,但属于杀生范畴。造罪有故意的,也有无心的。同样的过错,若是故意造作,罪业就会更重。比如人伤害动物,就较动物伤害动物的罪过为重,原因正在于此。可见,罪业轻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动机。无意间踩死蚂蚁等,属于不定业,业报比较轻微。再以忏悔进行对治,类似的不定业会变得很轻,或忏已还净。
问:搞卫生时,难免对一些小生命造成伤害,该如何处理?
答:人人需要洁净的生活环境,修行人也不例外,这就需要面对一些不请自来的虫类。在原始僧团,同样面临这一问题,佛陀教导比丘们的处理方式,首先是搞好环境卫生,尽量避免虫类滋生,在根本上避免杀生的隐患。对已经存在的,可将它们请走,尽量不要造成伤害。若在搞卫生时无意伤害到虫类,虽不算犯戒,业罪还是有的。但因无意造作,业罪很轻,且属不定业。
对于未受戒者来说,杀生只有一重业罪。而在受戒之后,所犯罪业涉及两个层面,一是过错本身形成的业罪,一是因犯戒导致的戒罪。或许有人会说:既然如此,受戒岂不是自找麻烦?其实不然。我们要知道,受戒功德非常之大。受戒时,是向一切众生发誓“我不愿伤害你”,因此,所获功德是从一切众生而来。而犯戒时只是侵犯某个众生,比较而言,仍是功大于过。当然,我们在生活中还是小心为善,切勿以恶小而为之。
问:总是习惯性地打死蚊蝇,多念些往生咒可否弥补过失?
答:无意中的杀生行为,在所难免。当我们发现过失时,应立即忏悔,并以慈悲心为它们念佛,祈愿它们早日摆脱恶道痛苦,并以修行功德回向于它。如果以真诚心这样做,的确能弥补一些过失。但也不要因此大意,觉得反正能弥补,杀些无妨,甚至以此作为杀生的挡箭牌。如果那样,念往生咒之类,就只是在做表面文章了,不会起到多少效果。
问:可否带着超度的心杀死蚊蝇?
答:佛教所讲的不杀生,对象是一切众生。从平等的角度来说,蚊蝇也有佛性;从生存的角度来说,蝼蚁尚且偷生,我们有什么权利剥夺它们的生命?至于“带着超度的心杀它们”,这一说法值得商榷。首先,你有没有能力超度它?其次,它愿不愿意被你超度?如果现在有人对你说:我要杀了你,使你得到超度,在座的是否有人愿意?
当然,历代祖师也有一些特殊的教化方式,这在密宗和禅宗都有记载。虽然这些做法从声闻戒来说是不允许的,但这些大德已经成就,确有把握超度这些众生,而且他的行为不仅对眼前这些众生有利,还能利益更多众生。但这些属于特殊事例,对我们这些凡夫来说,绝不能以这一借口轻易杀生。如果我们这样做的话,不但造作杀业,更会犯下妄语罪业,为堕落恶道之因。
问:家人大量杀生,当如何善巧劝说?
答:见到别人杀生,应尽可能地设法劝说,尽到自身的责任。当然,有时不见得立刻奏效,所以要注意方式,以对方最容易接受的理由进行劝说,而不是把自己的想法生硬地推销给别人。每个人都有他认可的一套观念,有些人相信因果报应,就可从杀生感得苦果的角度劝说;有些人相信科学调查,就可从肉食对健康的危害劝说;也有些人热心环境保护,就可从饲养动物对环境的破坏来劝说;还有些人心地善良,就可从人类良知,从动物被杀的痛苦来劝说。总之,方法有许许多多,只要用心观察,多动脑筋,总会找到适合的方法。
问:为照顾家人饮食,可否让别人代杀?
答:很多居士所处的家庭,往往不是全家信佛。作为一个主妇,因为自己信佛就要求大家吃素,的确不太现实,许多家庭也往往因为这个问题产生矛盾。是无原则地迁就家人,还是刻板地坚持己见?为了维护家庭和睦,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不妨做一些让步。原则是什么呢?比如受了五戒的人,就决不能再杀,也不能让别人杀。否则就像教唆犯一样,不仅自己难逃罪责,还教唆他人,罪加一等。但如果家人一定要吃肉,只能采取折衷办法,买一些半成品给家人食用。佛教中有三净肉,即不见为你杀,不闻为你杀,不是为你杀。买这样的肉不涉及杀生,可以通融,但在原则问题上必须坚持。
问:孩子要吃活物,怎么办?
答:作为一个母亲,首先要了解,什么食物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真正有益。然后,再对孩子进行教育引导,而不是一味迁就。尤其在违背原则的情况下,更不能听之任之。虽然他的要求也属人之常情,但从因果角度来说,这种要求对他有百害而无一利。作为母亲,既然明白个中道理,就要善巧引导,这才是真正的爱护。孩子正处于成长中,人生观和世界观正在形成,若能以佛法智慧加以引导,对他的现在乃至未来,都会有莫大帮助。而这一切,远比给他吃些什么更有意义。当然,孩子的营养均衡也很重要。关于这个问题,可参考相关资料进行搭配。
问:吃素已经六年,现在有病需要吃肉,是否可以?
答:一般来说,生病都不是因为吃素引起的。许多研究调查都表明,搭配合理的素食,远比肉食有益于身心健康。所以,生病后更应该坚持吃素,一方面有利于身体恢复,一方面,病中容易体会生命无常,应借此机会加倍精进。
问:吃素后,蛋类能不能吃?
答:严格的素食者,是不吃蛋类的。佛教提倡素食的理论依据,是为了不杀生,为了体现对众生的慈悲。而鸡蛋是生命胚胎,特别是一些有性的鸡蛋,吃了也涉及杀生。当然,现在养鸡场出来的鸡蛋,很多是没有生命的,应不属于杀生范畴。如果实在戒不了,可以用蛋奶素作为过渡。
问:学佛是否一定要素食呢?
答:从目前教界来看,汉传佛教吃素,藏传佛教吃肉,南传佛教则是有肉吃肉,有素吃素。其中,有客观上的原因。南传佛教是乞食,施主给什么就吃什么。藏传佛教地区,过去因为蔬菜匮乏,只能吃肉,因此有所开许,不过现在情况又不同了。汉传佛教特别提倡素食,主要是基于佛教的慈悲精神。关于这个问题,《梵网经》、《楞伽经》、《楞严经》及《涅盘经》等大乘经典中都有明确规定。
我认为,素食是修习慈悲的最好体现。虽然南传佛教和藏传佛教吃的是三净肉,即不见为我杀、不闻为我杀、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是为我杀。但只要有人消费,总会有人去杀生。所以,惟有素食才能彻底杜绝杀生现象。作为学佛者来说,只要有条件,应尽量坚持素食。如果条件不允许,则可吃些肉边菜。有些居士学佛后就在家里另搞一套锅碗,什么都涮了又涮,惟恐沾上荤腥,让全家不得安宁,这也不太合适。还应根据个人条件善巧行事,切莫操之过急,反令家人因此对素食心生抗拒。
问:学佛后,家中可否饲养小动物?
答:很多人通过养小动物获得生活乐趣,并成为业余爱好。但我们可曾想过,把小鸟关在笼内限制自由,是对它正常权利的损害。所以,菩萨戒规定,家中不可豢养狸猫猪狗。
佛教提倡众生平等,不仅人类有人权,一切众生都有众生权。每个生命是独立的,谁也不从属于谁。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权利,为什么要迫使它陪伴我们,为我们服务?除非它自己愿意。如果只是为了自己开心而豢养动物,本身并不是慈悲的表现。但话说回来,有些鸟儿从小就长在笼内,已失去在野外独立生存的能力。这种情况下,既然已经养了,还是要继续养下去。最好给它换个更大的空间,以慈悲心对待它,而不仅仅是当做宠物取乐。此外,对于那些被弃养的、流浪在外的小动物,我们也应本着关爱众生的心,尽可能地予以帮助。
我小时候杀了好多蚂蚁和草马(黄虫)和苍蝇,还有蚊子,怎么办啊?
如果没有遇到佛法 会短命
佛法可以帮助你
念佛回向
一种简单的方法
中峰三时系念 /b/7386730-1297703360.html
有视频 你可以跟着念
/view/640206.htm 什么是三时系念
怎么做?
平时还可以多念佛 把念佛的功德回向给老人
2. 随你 没有限制
3.方向-----西
4.吃素念佛的效果是最好的
三时系念比地藏经简单 方便 带着恭敬心 至诚心 跟着视频念 就行
念佛是有功德的
阿弥陀佛
我下辈子还能做人吗?
能 从现在开始修五戒
五戒,是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四不妄语,五不饮酒。这五戒,是佛门四众弟子的基本戒,不论出家在家皆应遵守的。《杂阿含经》卷三十三载:云何名为优婆塞戒具足?应远离杀生、不与取、邪*、妄语、饮酒等,而不乐作,是名优婆塞戒具足。可见五戒是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
一、杀生戒:佛教的基本观念是众生平等。佛说众生皆具佛性,皆可成佛。佛所说的众生,不单是指人,而是胎卵湿化,四生之属皆包括在内。因此杀生戒不单是不伤害人的性命,进而亦不得伤害畜生虫蚁的性命。不但戒直接的杀害,而且戒杀因杀缘;如渔猎者为直接杀害,而贩卖猎具渔网者亦为间接的助杀。
佛于《十善业道经》中说,不杀生有十种利益,是一、于诸众生,普施无畏。二、常于众生,起大慈悲;三、永断一切嗔恚习气。四、身常无病。五、寿命长远。六、恒为非人所守护。七、常无恶梦,寝觉快乐。八、灭除怨结,众怨自解。九、无恶道怖,十、命终生天。
或有人说佛门戒杀,若暴乱入侵,岂不是要伸长脖子等死?其实不然,佛戒以一已私欲而伤害生命,至于执干戈以卫社稷,正是慈悲勇猛的表现。《大法鼓经》载:“譬如波斯匿王,与敌国战,时彼诸战士,食丈夫禄不勇猛者,不名丈夫。”由此可知佛门戒杀,无碍于保卫国家。
二、偷盗戒:社会上的偷盗,有直接、有间接,有有形、有无形。例如小偷窃取、强盗抢劫,是直接的盗,贪官污吏的贪污舞弊是间接的盗,勒索诈欺、抵赖债务,是有形的盗,假公济私、浑水摸鱼是无形的盗。总之,不与而取,或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财物,都叫做盗。 佛说不偷盗也有十种利益:一、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二、多人爱念。三、人不欺负。四、十方赞美。五、不受损害。六、善名流布。七、处众无畏。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九、常怀施意。十、命终生天。
三、邪*戒:佛门四众弟子,有出家在家之分,出家者根本戒*,在家者只是戒邪*。所谓邪*,是指正式配偶之外的交合,及非时、非处的交合。此外凡足以为邪*因缘的如舞榭歌场、娼寮妓院亦禁止涉足。 佛说如离邪*,亦有如下数种利益:一、诸根调顺。二、永离喧掉。三、世所称叹。四、安莫能侵。
四、妄语戒:未见言见,见言不见,虚伪夸张,藉辞掩饰,皆为妄语。妄语不但欺人,而且自欺。
佛说若离妄语,有下列诸种利益:一、口常清净,优钵花香。二、为诸世间之所调伏。三、发言成证,人天敬爱。四、常以爱语安慰众生。五、得胜意乐,三业清净。六、言无误失。七、发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殊胜,无能制服。
五、饮酒戒:有人以为以净财沽酒而饮,无损于人,为何也列为戒条?殊不知酒能乱性,人间许多罪恶。莫不以酒为媒介。四分律载饮酒有十过三十六失,如坏颜色、无威仪、损名誉、失智慧、致病、耗财、无耻、不敬、坠车、落水等等。智者举一而反三,由此可知酒之为害了。
佛门五戒,与我国五常之义相近。五常者,仁义礼智信。而五戒中的不乱杀近于仁,不偷盗近于义,不邪*近于礼,不妄语近于信,而不饮酒理智清醒,则近于智。儒家以五常为做人的标准,佛门以五戒为未来获得人身的条件。然而守五戒,只是消极的戒恶。消极的戒 恶不是佛法的究竟义,所以进一步鼓励人积极的为善。
五戒的意义
五戒虽然分别为五,但是根本精神是不侵犯;不侵犯而尊重别人,便能自由。譬如:不杀生,就是对别人的生命不侵犯;不偷盗,就是对别人的财产不侵犯;不邪*,就是对别人的名节不侵犯;不妄语,就是对别人的名誉不侵犯;不饮酒,就是对自己的理智不伤害,从而不去侵犯别人。一般人总以为受戒是增加束缚,因此有人说:何必受戒,自找束缚!其实,凡是身陷牢狱失去自由的人,探究其原因,都是触犯了五戒。譬如:杀人、伤害、毁容,是犯了杀生戒;贪污、侵占、窃盗、勒索、抢劫、绑票,是犯了偷盗戒;强奸、嫖妓、拐骗、重婚,是犯了邪*戒;毁谤、背信、伪证、恐吓,是犯了妄语戒;贩毒、吸毒、运毒、吸食烟酒等,是犯了饮酒戒。由于犯了五戒,于是身系囹圄,失去自由。所以受戒也是守法,能够受持五戒,真实认识五戒的人,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因此,戒的真义是自由,而非束缚。
有人认为受戒难免会犯戒,不受戒就不会有犯戒的担忧。事实上,受戒后纵使犯戒,因为有惭愧心,懂得忏悔,罪过较小,还是有得度的机会。不受戒的人,犯了戒,不知忏悔,罪过加重,因此沉沦三涂恶道。所以,宁可受戒而犯戒悔过,也不要不受戒而犯戒,因为受戒才有得度的机会,不受戒就永无成佛的可能。何况不受戒,并不代表做错事就不犯戒,不受戒而犯戒,仍然有罪,仍然难逃因果业报。
受持五戒的利益
受持五戒是人道的根本,五戒与儒家的五常有相通之处。五常就是仁、义、礼、智、信。不杀曰仁,不盗曰义,不*曰礼,不妄曰信,不酒曰智。一个人受持五戒,会有无尽的利益。《灌顶经》卷三说:我们受持五戒,必感得廿五名善神的护佑。《月灯三昧经》卷六记载,持戒清净者能获得十种利益: 1满足一切智,2如佛所学而学,3智者不毁,4不退誓愿,5 安住于行,6弃舍生死,7慕乐涅药,8得无缠心,9得胜三昧,10不乏信财。
此外,如果我们不杀生而护生,自然能获得健康长寿;不偷盗而布施,自然能发财享受富贵;不邪*而尊重他人的名节,自然家庭和谐美满;不妄语而赞叹他人,自然能获得善名美誉;不喝酒而远离毒品的诱惑,自然身体健康,智慧清明。
所以,受持五戒,现世可以免除苦恼、恐怖,可以获得身心的自由、平安、和谐、快乐;将来可以免堕三涂恶道,得人天果报,乃至成佛。受持五戒,如同在福田里播了种,纵使不求,自然有许多利益加身,自然享有无尽的功德善果。
五戒的受持
受持五戒是尽形寿受持,非一日一夜受持而已。五戒可以全部受持,也可以随分受持。如《十住心论》卷二引《大智度论》说:‘戒有五种,始从不杀,乃至不饮酒。若受一戒是名一分,若受二、三戒是名少分,若受四戒是名多分,五戒是名满分。于此分中,欲受何分,常随意受之。’
由此可知,在家居士人人可就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容易受持的一戒、二戒,乃至三戒、四戒,精进受持,渐渐达到五戒圆满。甚至进一步受持八关斋戒、菩萨戒等,如此自然能得增上生,能得决定胜果,乃至大乘佛果。
▲道教五戒 即老君五戒,托称太上老君演说之戒。第一戒杀,第二戒盗,第三戒*,第四戒妄语,第五戒酒;道教规定,篆生弟子受三戒后,再受五戒,五戒与三戒为八戒。五戒在天为五纬,天道失戒则现灾异;在地为五岳,地道失戒则百谷不成;在数为五行,五数失戒则水火相薄,金木相伤;在治为五帝,五帝失戒则祚夭身亡;在人为五脏,五脏失戒则性发狂。五戒失一则命不成。《太上老君戒经》中说:“是五戒者持身之本,持法之根。善男人,善女人,愿乐善法,受持终身不犯,是为清信。”即清信弟子、清真弟子所受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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