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如何收集证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事实认定证据的有哪些)
在很多家庭中,家暴发生后都是一走了之,有一种说法是“人在做天在看”,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家庭暴力。家暴虽然已经是违法行为,但也不能任由家暴继续下去,这时必须收集证...
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与家暴证据形式列举相关的信息和建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深入的解释,请告诉我。
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在很多家庭中,家暴发生后都是一走了之,有一种说法是“人在做天在看”,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家庭暴力。家暴虽然已经是违法行为,但也不能任由家暴继续下去,这时必须收集证据。家暴不一定就是暴力,有时只是一种“爱”。如果家暴一直不能停止,那么家暴也有可能变成家暴。所以在收集证据时一定要注意方法和证据提交等问题。
一、证据来源
1、受害人的陈述:向妇联、社区等部门求助、搜集,让妇联、社区等部门对施暴者进行调查,也可以搜集受害人自己制作录像或拍照。2、旁观者证言:对施暴者进行监督、告诫、调解甚至直接报警并制作笔录。3、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等:要及时与施暴现象作反应、收集证据等。4、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对于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的,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做伤情鉴定。5、证人证言: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对于实施家庭暴力人员可要求其作证。
二、收集证据的形式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搜集家暴的相关证据(如现场笔录、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意见、报警记录等)。证据要尽量客观真实,可以用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有些家暴相关信息也可以提供给法院进行调查。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
三、如何举证
婚姻家庭纠纷中暴力的证据主要包括:派出所出具的《告诫书》、法庭对相关事实进行的询问笔录、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其他形式。可以向对方进行询问、了解、告知相关事实真相、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对方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有过错;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对方对自己不利或限制自己财产的处分。如因经济困难没有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此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因为一旦发生家庭暴力一般都发生在夫妻之间,所以这些证据也是证明家暴的重要辅助材料之一。
四、取证要点
从家庭暴力发生的现场取证是最有效的方法。首先,必须注意施暴人是谁,他与家庭暴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其次,可以现场拍摄家庭暴力视频或照片。如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用手机拍摄视频和照片,并及时取证,那么可以说是最有效的止暴制暴的方法。
可以作为家庭暴力事实认定证据的有哪些
打骂虐待,等等,都可以认为是。其中构成证据的形式在《民诉法》中有规定: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除了肢体暴力,怎么判断自己正在被家暴?
家庭暴力的方式有很多种,并不是只有肢体暴力。接下来的这些暴力方式也表明着你正在遭受着家庭暴力。
01、语言暴力
语言暴力是除了肢体暴力以外比较常见的一种暴力方式。采取语言暴力的一方会经常使用言语打击另一方,侮辱、谩骂对方。无论你做什么事情,在对方的眼里都是不正确的,他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找骂你的理由。
我堂姐之前就有过这样糟糕的经历。她老公想要和她离婚但是又没有比较好的理由,所以总是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找堂姐的麻烦。然后“借此发作”,对堂姐说一些不好听、伤人自尊的话。最后堂姐也忍受不了了,两个人就因此离婚了。
语言暴力的杀伤力并不比肢体暴力要差到哪里去,会对我们的内心造成巨大的冲击。有的人因为长期遭受语言暴力,可能会导致JS失常乃至yiyu。
02、感情暴力
感情冷漠是在婚姻中最难以让人接受的一种相处模式。如果对方长期对你爱搭不理,那么你早晚也会对这段感情失去信心。感情是需要两个人在一起共同付出的,缺少了任何一方,都很难持续维持下去。
我在大学时期谈的一场恋爱也是因为感情暴力而最终导致分手的。当时前女友有了喜欢的人,想要和我分手。但是她觉得没有正当的理由,更不想把责任揽到自己的身上,所以选择对我不理不睬。只要是我发给她的消息,她基本都是选择无视。即使有时候回复了,也是简单的一声“嗯”。
03、经济上限制
在家庭生活中,如果男方限制女方的经济那将是十分糟糕的事情,尤其女性是家庭主妇的情况下。作为家庭主妇的女性是没有经济收入的,如果男方在这个时候限制你的日常花销,那等于是在告诉你,生活中你必须听他的,离开了他,你可能都生活不下去。
部分男性总是觉得整个家庭都是在靠自己,女方对于家庭没有任何的贡献。因此在生活中的许多小细节中会表现出对女方的不尊重乃至看不起,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我的一个女性朋友在生孩子之后为了照顾家庭辞职了。可是男方不仅丝毫不感激女方的付出,还觉得对方是在“吃白饭”,两个人的生活也因此一地鸡毛。
如果遭受了家庭暴力,那么我们一定不能胆怯,勇敢说出来并且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你最正确的选择。
家暴离婚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在我国的法律中,离婚是需要提交证据的。那么离婚时候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家暴离婚的证据又是什么呢?家暴有哪些表现形式?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份法律指南!
1、可以根据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况,举证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
一般的家庭暴力证据都可以采用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收集。同时,可请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能提供伤情照片则更好。而要想证明家暴,还可以对家暴双方的家庭住址进行查询。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离婚义务,法院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确定谁即为该家庭暴力行为的实际施害人。
2、可以根据施暴者对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的举证,法院对施暴者是否实施家庭暴力的认定将以施暴时现场留下的痕迹为准。
施暴者在实施家庭暴力时,有一系列“动作”,这些“动作”与暴力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殴打和捆绑时留下在对方身上或者在双方卧室、办公室里留下暴力痕迹。根据《婚姻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对于施暴时留下痕迹并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法院将予以支持。如果受害人有证据证明施暴者殴打自己,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对施暴者进行处罚;如果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因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话,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可以根据受害人受伤后要求司法机关依法鉴定意见出具的,这是认定家庭暴力成立的主要证据。
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实施家庭暴力,必须有公安机关出警处理并对受害人进行伤害鉴定。如果有鉴定意见为凭,也可作为证据使用。鉴定意见中所称“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应当包括“实施家庭暴力”和“造成身体伤害”两部分。在实施家庭暴力之后受害人又对其进行身体伤害鉴定或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司法鉴定意见的,应认定为“造成”家庭暴力;没有司法鉴定意见证明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伤害后果发生时,可以根据受害人受伤后是否要求司法机关依法鉴定意见出具等情形认定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伤害后果发生时,其没有提出司法鉴定意见也可以认定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伤害后果发生时,受害人没有要求司法机关依法鉴定意见也可以证明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伤害后果发生时受害人提出司法鉴定意见。
4、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则无法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裁判。
因此,在诉讼中,要注意收集加害人在实施家庭暴力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如《反家庭暴力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感情确已破裂而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有利于未成年人和妇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处理。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继续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保护。对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告知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应当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暴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遭受家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起诉离婚时要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家暴的事实。公安局笔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以及证人证言等,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
具体如下: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收集、留存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依照法律条款,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
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4、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施暴者经教育不悔改,而变本加厉进行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暂时与施暴者隔离;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法院会做出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保护受害者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一、离婚起诉状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二、所需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交法院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家暴证据形式列举”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