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2024年新规定(每月工资4000元划入医保个人账户是多少钱?)
医保2024年新规定如下:1、缴费标准的调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医保的缴费标准可能会相应地进行调整。这可能涉及到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方面的变化。...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2024年1月起医保卡全国通用的信息,并尽力回答大家的问题。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2024年1月起医保卡全国通用的话题吧。
医保2024年新规定
医保2024年新规定如下:
1、缴费标准的调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医保的缴费标准可能会相应地进行调整。这可能涉及到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方面的变化。具体的调整幅度和方式将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状况、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以及政策制定者的决策。
2、报销比例的调整:医保的报销比例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可能涉及到不同医疗项目、不同药品的报销比例,以及不同人群(如老年人、儿童等)的报销比例。调整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同时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3、医保目录的更新:医保目录是决定哪些药品、诊疗项目等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重要依据。在2024年,医保目录可能会进行更新,将一些新的、疗效更好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报销范围,同时可能也会对一些不再适用或疗效不佳的项目进行调整或剔除。
4、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为了更好地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医保支付方式可能会进行改革。这可能涉及到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生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医保与商业保险的结合等方面的内容。改革的目的在于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和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
使用医保卡需注意:
1、禁止套现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
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综上所述,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的官方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医保政策的最新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征收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每月工资4000元划入医保个人账户是多少钱?
每月工资4000元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多少钱,这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清楚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国的医疗保险是以地市级行政单位作为统筹区,医保的具体政策是由各个统筹区来规定和执行的,每月4000元的工资,在不同的地区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钱是完全不一样的。
按照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的钱也就是划入医保卡的钱,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 第一个部分是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这个政策是全国统一的,个人缴费的比例都是2%,如果4000元的工资是缴费基数,那么每个月就要缴纳医疗保险80元,这80元要在的个人每月的工资中扣除,但是也要返还的医保个人账户中,返还的金额也是80元。 第二个部分是单位缴费部分要按照平均30%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的比例全国统一的规定是6%,但有的地方是6.5%或是7%,这样计算下来单位缴费部分的30%,也相当于缴费基数的2%左右。这个2%的比例按照缴费基数来计算也是每月80元左右,但单位缴费的2%并不是按照平均来计算的,而是按照职工的年龄结构和退休人员等来划入的。 比如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广州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是按照年龄结构来规定的。一是不满35周岁为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二是满35周岁至不满45周岁为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3%;三是满45周岁至退休前为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3.8%;四是退休人员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1%。 如果每月4000元的工资在广州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每月返还80元;年龄在35周岁到不满45周岁的,每月返还120元;年龄在45岁以上到退休前的每月返还152元。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今年初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也分别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最早的四川是从2022年的2月1日开始执行,最迟的地方是在2024年1月开始执行。 按照四川省关于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从2022年2月1日开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的2%要全额返还到个人账户,但是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那么4000元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在四川就只能是每月返还4000元的2%,即每月返还80元。 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返还个人账户,余下的资金全部划入医疗统筹基金,用于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也就是说在四川,从2022年2月1日开始,到门诊去看病或是买药,或是到与医疗保障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药房,持定点医院开具的处方买药,都可以报销50%的门诊费用。 当然并不是按照每次买药或是到门诊看病都会按照医疗费用的50%报销,在一个年度内要设置一个起付标准,四川的起付标准规定是在岗职工每年为200元,退休为每年150元,起付标准以上报销比例为,三级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上述比例基础上提高5%至10% 。 综上所述,每月4000元的工资,在当地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没有开始实施的地区,仍然是按照过去的方式返还,即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返还到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按照30%的比例返还,但要根据年龄结构来确定返还的比例;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已经开始实施的地方,每月4000元的工资,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每月80元。河南省医保卡省内异地能用吗
可以的。河南省医保卡是可以全省内通用的,而且是可以直接在就医医院直接结算的其次,根据国家人社保局规划,预计2024年将要实现医社保全国联网,到时候可以全国通用了。
从今年7月1日起,在河南全省全面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通过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此次实施改革,主要是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将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改革后,我省职工门诊统筹医保目录内门诊医疗费用政策内报销比例可达到50%以上,在职职工的年度报销限额在1500元左右,退休人员在2000元左右。据统计和测算,全省参保职工每年人均门诊医疗费用平均为1900元左右。
社保中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其中医疗保险是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
医保的报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定点医院、三大目录内的费用。
①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
医保定点医院可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其中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等级越高医院的级别越高。
一般情况下,每个参保人员可以选择4个医保定点医院,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②三大目录内的费用
三大目录是包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医保药品目录中,只有甲类目录的药品可以100%报销;乙类目录的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剩下的部分才能进行报销。
诊疗项目目录包含了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但不包括体检、牙齿矫正等这些特殊诊疗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是指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
只有符合这两个大条件,你的医保才有用武之地,所以在看病购药时也要注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无锡医保统筹账户额度
无锡市?的医保统筹账户?额度:
1、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年度医保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达到500、300元及以上就可以进入统筹报销。
2、以前,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从明年起,这一限额统一提高到12000元。
3、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门诊部年度内各类基金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限额暂定为2000元,该限额会纳入统筹报销的最高支付限额12000元内。
4、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从2024年1月1日起将统一调整到2023年无锡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具体的计入方式和标准由市医保部门根据省规定另行确定。
无锡医保统筹账户额度是指参加无锡市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医保统筹账户中可用的金额上限。医保统筹账户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的一部分,用于支付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综上所述,无锡市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需要缴纳一定的医保费用,这些费用会被划入医保统筹账户中。当参保人员需要使用医疗保险报销相关费用时,可以从医保统筹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苏州医保卡2023新规定是什么
小伙伴们注意了 苏州医保、苏州公积金 发布三则提醒 事关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等 具体如下 ↓↓ 下月起 苏州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有提升! 据苏州市医保局消息,《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将于明年实施医保门诊共济新政。 明年起,我市职工医保将大幅提高统筹基金使用“封顶线”,降低统筹基金使用门槛,并最早于明年一季度,出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的具体办法,允许个人医保卡里的钱,给配偶、父母、子女付钱看病。 《实施办法》的实行 将为参保人员提供多项改革“红利” 正式实施后会有哪些新变化? 来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十问十答十项问答带你读懂
苏州市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1、国家和省对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何部署要求?
去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精神是,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的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减轻群众特别是退休人员的门诊医药费用负担。2、苏州市《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作了怎样的时间安排?
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意见》要求,我市于2022年9月底出台了《实施办法》,对我市正在执行的门诊统筹共济政策进行了完善。我市的《实施办法》将在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届时将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水平,并对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进行调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政策依据省规定于2023年底改革到位,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3、改革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能享受到什么样的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起付线)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一是维持现行起付标准(起付线)。在职职工仍为每年600元,退休人员仍为每年400元。二是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将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由现在的在职职工每年4000元,退休人员每年4800元统一提高到每年13000元。三是优化医保基金支付顺序。将先用完个人账户资金,再达到“起付线”后,才能使用统筹基金的顺序调整为:达到“起付线”后,就能使用统筹基金。基金使用从个人账户、起付线、统筹基金的三段式变为起付线、统筹基金的两段式。同时,随着个人账户计入的逐步调整和统筹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门诊统筹待遇还会逐步完善。举例:
小保,在职职工,医保卡里个人账户金额为2000元,在三级医院就诊,医疗费用总计3000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2800元,政策范围外费用200元。
如果是在2022年就诊:
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2800元,将由个人账户先支付2000元,剩下800元,其中有600元计入地方补充起付线由个人自付,超过起付线的200元由地方补充基金按60%的比例结付,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200元由小保自费承担。最终,3000元医疗费用中,个账支付2000元,地方补充基金支付200×60%=120元,个人自付费用为起付线费用和按比例自付费用之和,为600+200×40%=680元,个人自费费用为200元,即小保需现金支付880元,个人账户金额为0。同样的费用如果发生在2023年:
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2800元,其中600元进入起付线由个人自付,剩余的2200元无需先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而是直接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结付。最终,3000元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支付2200×60%=1320元,自付费用为起付线自付费用和按比例自付费用之和,为600+2200×40%=1480元,个人自费费用为200元,自付和自费费用1680元将全部由个人账户支出,即小保无需现金支付,个人账户金额还剩320元。由此可见,同样的两笔总费用,同样的个人账户金额,在2023年实行医保门诊共济新政策后,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得到显著提升!
4、改革后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如何调整?
在确保参保职工门诊综合保障水平总体不降低的前提下,调整优化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政策。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规范拓展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规范简化门诊保障政策体系,将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统一归并到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内,以在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下,实现全市范围内职工医保门诊待遇的公平、规范和统一。5、如何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2023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予以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例一:
小保,在职职工,每月参保缴费基数为5000元,则个人账户每月计入标准为5000×2%=100元,单位缴纳的5000×7%=350元,则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每月个人账户金额到账时间以当月缴费金额税务扣款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每月12日至月末期间。
例二:
李大爷,65岁,退休人员,2023年个人账户仍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额度划入,为1350元,于2023年1月1日到账。
6、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是指什么?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改革后,个人账户主要在三个方面实现家庭成员共济:一是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是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范围由省统一制定;三是可以用于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预计最早在2023年一季度,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具体实施细则将出台。7、改革对参保人员有何利好,对老年退休人员有什么特殊保障?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统筹考虑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战略,采取了三方面措施,提升退休人员保障水平。一是明确门诊统筹待遇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主要体现在起付线低于在职职工200元,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10个百分点。二是个人账户可以家庭共济,老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不够用时,可以通过与参加职工医保的子女的个人账户实行家庭共济,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完善了门诊特殊病政策。根据省医保局关于统一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要求,对苏州全市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进行了统一,保留了“老年性白内障”、“家庭病床”等支付政策。8、在加强个人账户使用和门诊就医管理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方面,《实施办法》明确,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另一方面,《实施办法》明确,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全省统一的医保基金智能监控范围,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防个人账户套现、超范围使用等违规现象。9、改革对提高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可及性有哪些措施?
一是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并建立处方流转平台,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与外配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一致,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在处方流转平台完成部署并具备执行条件前,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级医疗机构比例执行。二是建立健全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积极推进谈判药品落地,做好单独支付药品费用与门诊统筹政策衔接,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三是通过协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长期处方管理等,引导非急诊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首诊。10、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如何适应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
《实施办法》明确,完善门诊统筹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深化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相适应的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针对门诊医疗服务特点,创新医保支付政策和管理。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服务,探索按人头付费为主的付费方式;对门诊慢特病,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推行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对不宜打包付费的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此外 苏州市医保局发布提醒 2023年苏州市区居民医保 集中参保缴费期进入倒计时啦 ↓↓2023年度苏州市区居民医保
集中参保缴费即将截止
2023年度苏州市区居民医保社区参保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25日学校代办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20日 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 请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以免逾期影响医保待遇享受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1.本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 2.在本市市区各类高等院校中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 3.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本市户籍,在苏州市以外学校读书且未在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大学生;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非本市户籍未入学的0-7周岁的流动人口子女。 4.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居民(简称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成年居民(简称其他居民)。 5.在我市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缴费标准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苏府规字〔2017〕6号)文件规定,以下非就业居民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享受保费补助,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参核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特困职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 想了解 参保流程、缴费方式 咨询渠道等更多信息 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部分业务办理时间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因年终结算需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2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调整部分业务办理时间。请缴存单位关注
12月27日起,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1.退缴、大额个别补缴、职工个人账户跨区转移 (包括大市范围内转移、全国异地转移接续)服务。 2.网上业务大厅汇缴、柜面手工跨行托收服务。 3.网上业务大厅“个人账户封存”服务。请缴存职工关注
12月30日17:00起,暂停所有公积金大厅柜面服务和线上渠道服务。恢复时间
2023年1月1日9:00起,恢复所有线上服务; 2023年1月3日9:00起,恢复所有柜面服务。2024年退休人员医保卡
2024年退休人员医保卡,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继续发挥其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关键作用。医保卡不仅方便了退休人员的就医购药,还提高了医疗费用的结算效率,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一、医保卡的基本功能与优势
医保卡作为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的重要凭证,具有多种功能。它方便了退休人员在医疗机构的就医购药,减少了现金支付的繁琐流程。医保卡实现了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避免了因繁琐的报销流程而耽误治疗时间。医保卡还能记录退休人员的就医信息,为医疗机构提供准确的诊疗依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医保卡的更新与升级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医保卡也在不断更新与升级。2024年,退休人员医保卡将进一步完善其功能,提高使用便捷性。通过引入新的技术手段,实现医保卡的电子化、智能化,方便退休人员随时随地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医保卡还将与更多医疗机构实现联网,扩大其使用范围,提高服务效率。
三、医保卡的使用与管理
为了确保医保卡的安全、有效使用,退休人员需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避免遗失或被盗用。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医保卡的管理,防止滥用和违规操作。政府还应加大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退休人员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综上所述:
2024年退休人员医保卡将继续发挥其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关键作用,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同时,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医保卡的更新升级,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退休人员作为职工的一部分,有权参加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医保卡正是实现这一待遇的重要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社会保障卡(包括医保卡)的法律地位和功能,为退休人员医保卡的使用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南京医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
2023年南京医保新政策为: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2022年底前建立门诊统筹政策,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政策;2023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优化整合职工医保原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合并为新门诊统筹政策,实现基本医保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转变,提高门诊保障待遇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南京医保卡使用范围
1、参保人员能够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买,直接凭密码在购药定点的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是是无法进行转账和提取现金的使用。
2、医保卡能够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去指定的体育馆进行健身。经南京市社保局、财政局、市体育局和市金融发展办公室联合下发的通知,参保者可凭医保卡购买持卡者本人的商业健康医保和支付持卡者本人的健身费用。
3、《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还表示参保者能够在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购买带有“械注准”字号的医疗器械和带有“卫消”字号的医用消毒剂,这其中包括了碘酒、血压计、体温计、酒精棉和血糖仪等。
以上内容参考: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1月起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
好了,关于“2024年1月起医保卡全国通用”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2024年1月起医保卡全国通用”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