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处理(死亡无遗产债务怎么办)
导读:要是这个欠债的人死了之后,啥亲戚朋友都没了,连个遗嘱都没留下来的话,那他留下的那点东西就得交给国家去做公益;要是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那种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员工...
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处理
导读:要是这个欠债的人死了之后,啥亲戚朋友都没了,连个遗嘱都没留下来的话,那他留下的那点东西就得交给国家去做公益;要是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那种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员工,那他的遗产就得给那个单位收着。所以,咱们在处理这些债务人家属的遗产时,得按规矩来。一、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处理
在债务人身故之后,若既无合法继承人又无遗嘱赠与人的话,其剩余遗产依法将被纳入国家公共财产范围内,用于公益慈善事业。另如若债权人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此类遗产其实我们应当归该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享有。于是总的来说,关于如何处置债务人所留下的遗产问题,我们应该严格遵循上述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办
关于债务人离世之后,其债务事项的处理方式可概括为以下步骤:首先,其实我们应当寻求向已故债务人的配偶进行追索。
若该项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二人共有的债务,那么当债务人离世后,债权人便有权向其配偶提出追偿请求。
其次,对于已故债务人在生前所有遗留债务,通常情况下需在其去世后将之从遗产中予以偿还。
在此过程中,继承人既须继承亡者遗产,又需要承担起清偿债务的法定义务。
因此,债权者同样拥有权利要求亡者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得到的财产总额以内,切实履行对亡者债务的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其实我们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其实我们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实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担保人的担保时效是多久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款,关于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并未就保证期间达成明确的约定,那么该保证期间其实我们应当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若保证人和债权人同样未能就保证期间达成共识,则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在此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将免于承担保证责任;反之,如果债权人已经启动了诉讼程序或者提交了仲裁申请,那么保证期间将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担保时效仍然需要根据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综合判断。
债务人身故后,若无合法继承人和遗嘱赠与人,其遗产将依法纳入国家公共财产,用于公益慈善。若债权人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遗产归该组织所有。因此,处理债务人遗产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合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权益。
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1、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其实我们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2、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其实我们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一、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
1、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的,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其实我们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其实我们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只要债权人不知道债务人和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债权人就其实可以要求死者的配偶清偿共同债务;
2、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其实我们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二、欠债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其实诉讼一般都是先立案、庭审、判决、执行四大步骤!
一立案
开头就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当事人应该去哪起诉呢?
起诉是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就是我们起诉之后。
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要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去来信函等。
二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
收到传票后,就要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了,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那么问题又来了,对方玩消失,联系不上,开庭传票也无法送法怎么办?
这个时候其实可以要求法院公告,且垫付公告费各地标准不一。这个公告费会由败诉一方支付的!
一般公告60天后,视同送达。然后等待法院开庭通知即可!
三开庭
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
四执行
结果判决下来了,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应该在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其实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如果起诉后对方却没有偿还能力,这时候又该如何处理呢?
1、首先,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通俗的说就是,“你的钱你不去要,我替你要,要回来是我的”。
注意最后这句,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原动力。当然,关键一点也得注意,就是得掌握次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因为如果次债务人也无力还债,不能反过头来重新找债务人要。这叫“不可杀回马枪规则”。
2、其次,要看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
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
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其实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其实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
3、看有无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可能。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处分自己财产,有危害债权人债权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4、最后,看有无行使商事留置权的可能。
看留置,形象的说法就是,“你欠我钱,我就扣你东西。”
当然,从留置权制度的设计层面还有很多分析的地方。这里说的是一般实践中可能的办法。之所以强调商事留置就是,它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在企业之间,经常占有对方动产的情况,债权人此时行使留置权那是一点问题没有。不过需要注意,不能恶意促成留置权的形成。比如,对方欠钱没还,故意从对方处借点东西,事后行使留置权。这种行为是不应提倡的。
然而起诉是为了讨债,但能否成功讨债还取决于很多其他因素,好比借贷双方在借款当时是否签订了规范的借条,以及起诉以后欠债方有无恶意转移资产,等等。
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怎么办?此时需要看债务的具体情况如何,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其实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若是有其他共同债务人或者有担保人,则其实可以要求他们偿还债务。若在没有遗产的情况下,也没有上述情形的话,那么该债务就会消灭。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其实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