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商标侵权行为种类有几种)
导读: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用和其注册商标相似或相同的标识,而且在不同种但材质类似的商品上也这样做,这很容易让消费者分不清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的...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导读: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同意,在同一种商品上用和其注册商标相似或相同的标识,而且在不同种但材质类似的商品上也这样做,这很容易让消费者分不清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的认知。一、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1.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允许,在同一类商品中使用与已登记注册的商标相似或相同的标记;
同时,未经授权,在材质类似的其他商品中,也使用与其已经注册的商标相似或相同的标志,并且这种情况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2.未经许可,在同一类商品中使用与已登记注册的商标相近似但并不完全相同的标记,或者在性质类似的其他商品中,使用与其已经注册的商标相似或相同的标志,同样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3.销售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非法制造、擅自生产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非法制造、擅自生产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同意,擅自替换其注册商标,然后将被替换后带有新商标的商品重新投入市场交易;
6.故意为侵犯商标持有人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促进这样的侵权行为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对于商标侵权的诉讼,其法定时效定为两年。针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同样设立了两年限期的法定时效。(2)有关商标侵权的诉讼时效起始时间应从当事人意识到或理应意识到存在侵权行为的那一刻开始计算。而涉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则规定了一个固定的两年时间界限,自商标注册人或与此相关利益方知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晓侵权行径当日开始起算。若商标注册人或与其产生利害关系的人士经过两年仍然提起诉讼,只要侵权行为在被提起诉讼之时依然持续进行中,且在此期间在有效范围之内,法官其实我们应当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偿金额也得自原告向法庭提交诉讼请求那天开始往上倒推两年进行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十八条款中有详细表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识别与判定,通常需要参照如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未经商标注册人的授权许可,在同一类别的商品或相似类别商品中,使用与已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极其相似的商标。所谓的“相同商标”,即是在视觉效果上几乎无法分辨出差异;而“近似商标”则是容易导致相关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解的商标。其次,涉及到销售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这其中包括了明知是侵权商品却仍然进行销售的行为。再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标识,或者销售此类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此外,还存在着替换原注册商标,并将经过替换后的商标标识的商品重新投放市场的情况。最后,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形式损害的行为,例如将他人的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使用,从而误导广大消费者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商标的知名度、商品之间的相似度等,以确保能够精准地识别和判定商标侵权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持有人许可,在同一类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或相同的标识,且在不同类但材质相近的商品上也实施了同样行为,此举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造成误认。
商标侵权行为种类有几种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一、商标侵权行为种类有几种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以下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种类: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 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准确认定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或标识的认定,是商标侵权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同时具备“商标或标识构成近似”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两个条件,侵权才能成立。
1、商标外观。即对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视觉形象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观察,看是否能引起误认或混淆。
2、商标读音。从人们的听觉出发,判断两商标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
3、商标含义。分析两个商标是否含义相同或近似并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
二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1、国家商标局虽然编发了《类似商品区分表》,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很难解决实践中是否类似的问题,因此《类似商品区分表》和《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并不是划分类似商品的依据,只能作为认定类似商品的参考。
2、其实我们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并非不同类、不同组就等于不相类似,其实我们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
《商标法》的主要内容在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商品质量优劣不会影响到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四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注册人其实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其权利。如果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有违反《商标法》和《实施细则》的情形,其实可以适用相关条款处理,要求注册人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对商标侵权的认定。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第57条中主要规定了七种,而除此之外可能一些司法解释当中对此还有其他的规定。在判断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时候,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这里就要准确认定近似商标、对类似商标作出正确的判断,当然如果存在违法使用的情况,尤其是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