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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哪些(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导读:从事可能引发职业病的作业的劳动者,没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不能被裁减。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且被确认丧失或部...

导读:从事可能引发职业病的作业的劳动者,没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不能被裁减。在...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不得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哪些(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不得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从事可能引发职业病的作业的劳动者,没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不能被裁减。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且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也不能裁减。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以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都不能被裁减。还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同样不能被裁减。只有符合这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执行。

一、不得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哪些

接触职业病风险岗位未做离职前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观察期、患职业病或工伤致劳动力丧失、病或非工伤在医疗期内、女员工怀孕分娩哺乳、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距退休不足5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员工不能随意被解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劳动者可解除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可解除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此外,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况下企业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

企业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其实我们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执行。

不得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哪些(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此时也不是说任何员工都是其实可以被裁的。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此时也不是说任何员工都是其实可以被裁的。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其实我们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对于经济性其实可以裁减的人员,法律虽然已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出于对特殊人群的保护,以下人员是不得裁减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性裁员应如何补偿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在我国经济性裁员,一般指辞退成批人员。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应发给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是: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给1个月相当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就发给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按企业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究竟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呢?从上文的介绍中,相信大家已经知道答案了吧。说的简单点,就是单位的老弱病残孕是不能被裁的。此时对于被裁的员工,单位也是要做出相应的补偿。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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