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导读:工伤认定并非必须得由本人亲自去办理哦。要是职工或者他们的亲友觉得是工伤,可雇主却不认同,那这时候就得由雇主来提供证据进行反驳啦。社保部门在收到申请之后的6...
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导读:工伤认定并非必须得由本人亲自去办理哦。要是职工或者他们的亲友觉得是工伤,可雇主却不认同,那这时候就得由雇主来提供证据进行反驳啦。社保部门在收到申请之后的60个工作日内,得做出工伤认定的结论呢,并且还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亲友以及相关的公司或机构哦。一、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工伤认定是否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出席?
工伤认定并不完全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席。当劳动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某项雇佣工作造成了伤害属于工伤事件时,而雇主却持有不同意见,那么在此情形下,举证责任将由雇主承担,以证明自身观点。
同时,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文件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对此做出明确决断,并以书面形式通告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人员、以及该残疾人在就业方面所服务的具体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申请本人必须到场吗
一般来说,工伤赔偿申请本人并非必须到场。若本人因伤重、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前往相关部门。但部分情况下,如需要本人确认工伤认定事实、进行伤残鉴定等环节,本人通常需到场。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工伤认定部门的规定而有所差异。我们的建议在申请工伤赔偿前,详细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流程的顺利进行。
三、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地域差异
工伤赔偿标准有地域差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不同,导致工伤赔偿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在经济发达地区,各项赔偿标准可能相对较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标准可能相对较低。但国家对工伤赔偿的基本原则和项目有统一规定,如认定为工伤后,应给予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具体赔偿标准。总之,工伤赔偿标准虽有地域差异,但总体上遵循国家规定的基本框架。
工伤认定不一定非要本人亲自办理,如果职工或其亲友认为是工伤,但雇主不认同,应由雇主提供证据反驳。社保部门在接到申请后60个工作日内应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亲友及相关公司或机构。
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的期间也其实可以同时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和工伤认定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是由于员工本人肯定得结合自己的伤情配合医院治疗的,同时又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有一部分人比较担心的问题就是,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在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不一定必须得本人去的,员工的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都其实可以向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只不过需要向社保机构提供和当事人的关系证明。如果是员工的近亲属申请做工伤认定的话,虽然规定的有效时间是一年,但是我们的建议您还是抓紧时间的做工伤认定比较好。